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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草场地村村中街北侧房屋241-2号383.85平方米房屋及0.18亩院落出租

  • 2026-01-23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草场地村村中街北侧房屋241-2号383.85平方米房屋及0.18亩院落出租

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0146

招标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草场地村

采购标的物: 院落出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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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0146

项目编码

2026-CY/04-0141

挂牌金额

169,926.30元

挂牌日期

2026-01-23

截止日期

2026-01-29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草场地村村中街北侧房屋241-

项目编码

2026-CY/04-0141

不动产权证证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383.85

房屋使用现状

使用中

房屋用途

细分类别

办公用房

附属设施

坐落(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草场地村村中街北侧房屋

#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1年

拟出让用途

公益性办公

拟出让方式

出租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1-23

截止日期

2026-01-29

挂牌总金额(元)

169,926.30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169,926.30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房屋租金单价不低于1.2元/平方米/天,院落租金不低于10000元/亩/年,无递增,年付,上付款。

2.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迁补偿。

3.合同签订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出让方房屋自交付日期作为受让方房屋起租日期,具体交易条件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4.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受让方不得将租赁物之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与他人调换使用,或以联营等名义变相转租、转借他人,不得在租赁物上设立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不能从事禁限行业。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下属企业;

2.在中国网站査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等。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建筑面积383.85平方米,院落面积0.18亩。

2.该标的项目业态为公益性办公,项目用途为公益性办公。

3.占地四至:东至村道路,西至249号,南至村中街,北至村北街。

4.该标的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在崔各庄乡减量地块范围,属于城中村。

5.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6.受让方未来纳税纳统地点须为北京市朝阳区。

7.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

8.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9.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0.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11.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或使用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30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标的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一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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