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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房山线(长阳段)独义村定向安置房项目征地公告

  • 2026-01-24

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房山线(长阳段)独义村定向安置房项目征地公告

项目编号: 京(房)政地征【2022】5号-1

招标公司: 北京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耕地住宅用地安置房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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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房山线(长阳段)独义村定向安置房项目征地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1 行政区:房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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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

京( 房 )政地征【 202 2 】 5 号 -1

北京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实施的 轨道交通房山线(长阳段)独义村定向安置房项目 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京政地字【 202 2 】 92 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 202 2 年 11 月 11 日起,到 202 2 年 11 月 24 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 北京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轨道交通房山线(长阳段)独义村定向安置房项目

土地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等

征收土地位置: 长阳镇独义村(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 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长阳镇 独义村 ,集体土地 6.6574 公顷( 99.86 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2 .5953

3 8.93

果园

0 .6488

9 .73

可调整果园

0 .1872

2 .81

可调整苗圃

0 .1247

1 .87

农村道路

0.2278

3.42

住宅用地

2.7946

41.92

空闲地

0.0790

1.18

合计

6.6574

99.86

三、 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货币补偿: 土地 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 25 万元 /亩,合计人民币 2496.53 万元;安置补助费(现为社会保障费)标准为人民币 32.17 万元 /亩,合计人民币 3212.52 万元。以上共计人民币 5709.05 万元。

四、 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 47 名;其中 30 名劳动力, 9 名超转人员,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安置。

五、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房山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11 月 11 日

征地公告

京( 房 )政地征【 202 2 】 5 号 - 2

北京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实施的 轨道交通房山线(长阳段)独义村定向安置房项目 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京政地字【 202 2 】 92 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 202 2 年 11 月 11 日起,到 202 2 年 11 月 24 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 北京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轨道交通房山线(长阳段)独义村定向安置房项目

土地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等

征收土地位置: 长阳镇稻田第一村(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长阳镇 稻田第一村 ,集体土地 0.6466 公顷( 9.70 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农村道路

0.1072

1.61

商服用地

0.5201

7.80

空闲地

0.0193

0.29

合计

0.6466

9.70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货币补偿: 土地 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 25 万元 /亩,合计人民币 242.48 万元;安置补助费(现为社会保障费)标准为人民币 35.23 万元 /亩,合计人民币 341.69 万元。以上共计人民币 584.17 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 5 名;其中 3 名劳动力, 1 名超转人员,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安置。

五、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房山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11 月 11 日

征地公告

京( 房 )政地征【 202 2 】 5 号 - 3

北京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实施的 轨道交通房山线(长阳段)独义村定向安置房项目 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京政地字【 202 2 】 92 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 202 2 年 11 月 11 日起,到 202 2 年 11 月 24 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 北京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轨道交通房山线(长阳段)独义村定向安置房项目

土地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等

征收土地位置: 长阳镇稻田第二村(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长阳镇 稻田第二村 ,集体土地 0.3376 公顷( 5.07 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工矿仓储用地

0.3274

4.91

其他草地

0.0102

0.16

合计

0.3376

5.07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货币补偿: 土地 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 25 万元 /亩,合计人民币 126.6 万元;安置补助费(现为社会保障费)标准为人民币 49.48 万元 /亩,合计人民币 250.57 万元。以上共计人民币 377.17 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 2 名;其中 1 名劳动力, 1 名超转人员,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安置。

五、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房山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11 月 11 日

征地公告

京( 房 )政地征【 202 2 】 5 号 - 4

北京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实施的 轨道交通房山线(长阳段)独义村定向安置房项目 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京政地字【 202 2 】 92 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 202 2 年 11 月 11 日起,到 202 2 年 11 月 24 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 北京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轨道交通房山线(长阳段)独义村定向安置房项目

土地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等

征收土地位置: 长阳镇高佃第一村(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长阳镇 高佃第一村 ,集体土地 1.6014 公顷( 24.02 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农村道路

0 .0176

0 .26

公共设施用地

1.4519

21.78

其他草地

0.1319

1.98

合计

1.6014

24.02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货币补偿: 土地 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 25 万元 /亩,合计人民币 600.53 万元;安置补助费(现为社会保障费)标准为人民币 51.21 万元 /亩,合计人民币 1230.11 万元。以上共计人民币 1830.64 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 14 名;其中 9 名劳动力, 4 名超转人员,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安置。

五、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房山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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