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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蕴实园18号楼地上一层110.4平方米房屋出租

  • 2026-01-29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蕴实园18号楼地上一层110.4平方米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0189

招标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蕴实园

采购标的物: 房屋出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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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0189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CY/04-0160

挂牌金额

924,793.20元

挂牌日期

2026-01-29

截止日期

2026-02-04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蕴实园18号楼地上一层110.4平方米房屋出租

项目编码

2026-CY/04-0160

不动产权证证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110.4

房屋使用现状

使用中

房屋用途

细分类别

普通商业用房

附属设施

坐落(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蕴实园十七十八十九号楼底商

#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5年

拟出让用途

居民服务业

拟出让方式

出租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1-29

截止日期

2026-02-04

挂牌总金额(元)

924,793.20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20,0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查看完整信息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924,793.20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金单价不低于4.5元/平方米/天(租金按建筑面积计,含物业管理费),每3年递增5%,租金季付,提前收取租金,先付押金。

2.无免租期。

3.受让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用于支付违约金。

4.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迁补偿。

5.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6.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房屋起租日期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7.受让方以公司的名义与出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受让方签合同的公司被工商部门注销,所签订合同将同时终止。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朝阳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3.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等。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建筑面积110.4平方米,位于楼宇地上一层。

2.该标的项目业态为居民服务业,项目用途为居民服务业。

3.占地四至:东至漂亮点典,南至蕴实园小区,西至便利蜂,北至红军营东路。

4.该标的所占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配套。

5.受让方纳税纳统地点需为北京市朝阳区。

6.该标的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7.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8.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退租的,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10.该标的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或使用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30天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一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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