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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货航碳排放核查服务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2026-02-02

项目名称: 关于国货航碳排放核查服务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公司: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国货航碳排放核查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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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货航碳排放核查服务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国货航碳排放核查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国货航碳排放核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功能目标:

为国货航提供2026—2028三个核算年度的独立第三方碳排放核查服务,覆盖民航与北京市两大板块,按监管时限完成核查并出具正式核查意见/核查声明。

结果性目标:按时交付率:100%(满足监管与平台报送时限,无逾期);退回/补正率:≤1次/年度且在监管限期内闭环。重大错报:0起(以监管重要性阈值口径为准)。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机构通过CNAS认可,符合ISO 14065:2020(温室气体验证与核查机构能力要求)。民航局《民用航空飞行活动二氧化碳监测、报告和核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民航行业碳排放报告及核查相关技术规范与数据口径的相关标准规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碳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碳排放核查技术规程》等相关要求。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 核查机构须严格依据民航局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完成碳排放核查全流程工作,并按要求出具符合标准的核查报告。

2. 北京碳排放:北京地区地面的碳排放,包括公司在北京范围内的建筑楼宇:总部大楼和北京货站,主要核查内容有电力和天然气的排放等,民航碳排放:整个公司全部飞行活动的产生的碳排放核查。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 供应商必须属于民航局公布的民航碳排放核查机构清单企业

2. 供应商必须属于北京市碳市场核查机构名单企业

3. 核查计划方案需完整详尽: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可执行性的书面核查计划方案,且方案需覆盖以下核心内容:

核查范围:同时包含民航年度碳排放核查、北京市纳管主体 / 设施年度碳排放核查;

人员配置:明确核查团队配置(提供简历与项目清单),项目负责人(具备多年GHG核查经验,含航空领域)、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控制职责)、航空领域核查员(丰富航空领域核查经验)、地方碳核查负责人(熟悉北京市口径与核查要求)、航空数据核查员的专业资质证书及过往同类核查案例;

风险管控:说明针对核查工作的重要性评估标准与风险识别、应对措施;

时间与流程:明确总核查天数、各阶段核心流程节点;

核查安排:详细说明远程核查、现场核查的具体实施步骤,以及与我方沟通会的计划频次;抽样计划:采取公平可复现的随机或系统抽样为主;

资料需求:列出需我方配合提供的完整资料清单,确保清单内容具体、可执行;

计划方案需要保证计划完整、流程清晰、资料清单可执行、联系人与响应实现明确等要求。

4. 核查方案与规则需已从当年最新指南版本与生效日期为基准。

验收标准:

时效:所有对外提交按监管时限完成;若被退回,5个工作日内完成纠偏并再次提交。合规:监管机构对核查意见无重大异议/不予接收情形。交付完整性:方案包/证据包/报告包材料齐全;抽样与复算记录可追溯(抽样可复现率100%)。费用与票据:按合同价款与发票合规性验收。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独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六、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6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04日23时59分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祖寞孺

联系人电话:01061465894

联系人邮箱:zumoru@airchinacargo.com

八、发布媒介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货航官网()、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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