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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聘用法律顾问比选采购公告

  • 2026-02-02

项目名称: 聘用法律顾问比选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采购标的物: 法律顾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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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方”)法律事务管理,保障中心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开展,采购方拟就聘用中心法律顾问事项组织比选采购工作。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评分方式择优确定服务单位。比选邀请及结果将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现邀请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参选方”)参与比选,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聘用中心法律顾问

2.采购方: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3.项目概况:为采购方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制度修订、法律培训及专项事务支持等综合性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第二条。

4.采购限价:人民币15万元/年(超出此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为采购方地调、科研、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及对外联络相关问题提供法律论证,出具书面法律依据或法律意见;

2.根据采购方要求审阅对外公告,出具或签署与采购方相关文件的法律意见书;

3.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同步推送与采购方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

4.就采购方遵守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用人管理提供意见咨询,包括出具必要法律意见、审查及修订各类人事法律文书与协议;

5.草拟、修改、审查采购方在地调、科研、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络中的规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协议等法律事务文书及规章制度,并签署审查意见书;

6.为采购方合同签订、履行提供全流程法律咨询服务,对所有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报告;每月在采购方单位现场办公1天,出具当月合同审查汇总报告,审核当月合同印花税表格,提供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其他法律服务;

7.每年为采购方组织不少于2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专题法律培训,培训内容需紧扣合规管理、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法律风险防控等主题,兼具针对性与实用性,助力纪检监察工作开展;

8.为采购方职工提供民事法律咨询服务,若涉及职工民事诉讼代理,按低于市场标准的优惠价格提供服务;

9.每年出具1份全面的法律风险评估报告,分析潜在法律风险并提出防控建议;年度服务期满后提交法律服务工作总结报告,系统梳理全年服务情况;

10.根据采购方要求,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并提供法律意见;

11.完成采购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法律事务。

三、资质要求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执业许可处于有效期内,无被吊销、注销、暂扣执业证书等情形;

2.律师事务所及拟派律师团队近3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未被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分所、办事处单独参选;若由总所授权分所参与,需提供总所出具的正式授权文件,相关法律责任及服务义务均由总所承担;

4.具备良好的服务保障能力,已在北京设立常驻服务机构(需提供执业许可证载明地址佐证或有效租赁合同),确保服务响应及时性;

5.具备为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国有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成功经验及专业能力,熟悉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能精准匹配本次项目工作需求;

6.严格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承诺恪守采购方相关保密及廉政管理规定,无泄露委托人信息的不良执业记录。

四、保密规定

1.服务期间,参选方须严格遵守采购方告知的管理规范及程序文件要求,对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甲方所有信息资料承担保密责任,该保密责任长期有效,不因服务合同终止而免除;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市场宣传中使用双方合作案例,不得将对方列为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宣传,不得擅自使用对方商标、标志语、徽标等标识。

五、评审方法

1.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律所。

2.评审流程:评审专家组对参选方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逐项审核评分。在参选方满足本公告全部要求的前提下,专家组依据公告规定的各项评审要素开展综合评审,以总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单位。

3.具体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指标

评审标准

分值

一、

报价部分

( 30 分)

基准价 =14 万元 / 年

1. 报价=基准价= 14 万元,本项得分 20 分;

2. 10 万元<报价< 14 万元,每低于基准价 2500 元(不足 2500 元按 2500 元计)加 1 分,加分上限为 10 分;

3. 14 万元<报价< 15 万元,每高于基准价 2500 元(不足 2500 元按 2500 元计)扣 2 分,扣至 10 分为止;

4. 报价< 10 万元或报价> 15 万元:按无效响应处理,本项得 0

二、

项目业绩

( 10 分)

1. 自然资源领域业绩( 4 分): 每提供 1 份为自然资源领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 4 分;

2. 政企单位业绩( 6 分): 每提供 1 份为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国有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有效业绩,得 3 分,最高 6 分;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的主要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主要内容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同一业绩不重复得分。

三、

拟投入的人员安排

( 20 分)

本项总分 20 分,按人员层级赋分 + 人数加分结合计算,最低得 0 分,最高得 20 分,具体标准如下:

1. 层级基础分(满分 12 分):

( 1 )高级合伙人:每人得 4 分,最多计入 1 人(超出 1 人不额外加分); ( 2 )主办律师(执业年限≥ 5 年,熟悉自然资源领域法规):每人得 3 分,最多计入 2 人(超出 2 人不额外加分);

( 3 )协办律师(执业年限 3-5 年):每人得 2 分,最多计入 2 人(超出 2 人不额外加分);

( 4 )助理律师(执业年限< 3 年):每人得 1 分,最多计入 2 人(超出 2 人不额外加分);

2. 人数加分(满分 8 分):

( 1 )团队总人数 3 人:加 4 分;

( 2 )团队总人数 4 人:加 6 分;

( 3 )团队总人数 5 人及以上:加 8 分;

( 4 )团队总人数< 3 人:不加分;

3. 补充要求:

( 1 )所有人员须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无不良执业记录,否则对应层级不计分;

( 2 )未明确人员层级、执业年限或资质材料不全的,对应人员不计分;( 3 )团队需明确分工(对应日常咨询、合同审查、培训等工作),分工不清晰的,扣减本项总分 3 分。

四、

服务方案

( 40 分)

1. 核心服务落地( 13 分): 针对合同审查、制度修订、印花税审核等工作,明确流程、时限及报告格式,措施具体可落地,得 10 -13 分;流程基本完整,措施较笼统,得 5-9 分;流程缺失,无具体措施,得 0-4 分;

2. 法律培训与廉政服务( 10 分): 培训方案含 2 次及以上定制课程,紧扣合规、廉政、风险防控主题,附课程大纲及师资安排,且明确配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廉政服务措施,得 7-10 分;培训方案基本达标(有课程但无师资 / 大纲),或廉政服务措施笼统,得 3-6 分;培训方案无针对性、未提及廉政服务措施,得 0-2 分。

3. 风险评估与总结( 10 分): 明确年度法律风险评估报告的核心维度、提交时限,工作总结可覆盖全部服务内容,得 7-10 分;有框架但无具体维度,得 3-6 分;仅提及无细化内容,得 0-2 分;

4. 应急与保密机制( 7 分): 建立突发法律事务(纠纷、诉讼)处理流程及时限,保密措施贴合中心需求且可追溯,得 5-7 分;机制不完善,得 2-4 分;无应急或保密机制,得 0-1 分。

最终得分

六、响应文件编制

序号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一、

报价时应提交或出示的材料

1. 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未提交响应文件正本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出示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身份证或护照等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3. 出示法定代表人声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①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时,须单独出示法定代表人声明原件或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②非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时,须单独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

未出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

报价人应提交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

1. 响应文件应答索引表

自行编制

2. 报价单

原件,自行编制

3.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证明文件

根据报价人实际主体身份,提供报价人自身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声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①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声明。

②非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特别说明:如报价人为非法人单位的,此处法定代表人指其相关证明文件中该单位的负责人、投资人、合伙人、经营者等。)

5. 资格条件承诺书

原件,报价人自行编制

6. 信用记录情况

本条为资格性审查事项之一,报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及审查报价人的相关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的结果网页截屏与评审资料一并提交。

( 1 )如报价人在评审时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中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2 )如报价人在现场审查及后期审查到的信用记录结果中显示其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属于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

报价人应提交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

1. 报价一览表

报价人自行编制

2. 项目承接单位资格

报价人自行编制

3. 拟投入的人员安排

报价人自行编制

4. 服务方案

报价人自行编制

5. 项目业绩

报价人自行编制

6. 其他资质证书

报价人自行编制

7. 其它技术响应文件

报价人自行编制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遥感楼225办公室;

2.参选方提交的响应文件须用封皮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快递至指定地址,逾期寄出的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3.联系人:武雨薇,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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