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休息室设计顾问咨询框架协议项目谈判公告
- 2026-02-07
项目名称: 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休息室设计顾问咨询框架协议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CGXM-CCAD-E-202604371
招标公司: 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休息室设计顾问咨询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休息室设计顾问咨询框架协议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休息室设计顾问咨询框架协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休息室设计顾问咨询框架协议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CAD-E-202604371
(三)资金来源:自筹(框架期内费用累计不超过1227.48万元)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休息室设计服务需求说明
协议期内,设计顾问咨询单位的主要工作包括日常设计顾问咨询、休息室设计手册的更新与维护、独立项目方案设计服务,以及休息室建设全过程的协同配合。涵盖设计产品更新、休息室手册更新与维护、休息室方案设计(含绿植景观、智能化及软装搭配等)全维度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
1.1日常设计顾问咨询
提供全年不间断的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1.1.休息室产品设计定位报告
设计顾问咨询单位应通过案例研究、现状剖析及未来趋势分析,为国航开展休息室设计市场调研,提供设计风格指导性意见,并形成未来国航休息室产品的定位报告。
1.1.2.定期对国际知名航司休息室设计做设计趋势调研及分析
设计顾问咨询单位每年需对国际知名航司及高端服务空间的设计趋势开展系统性调研,聚焦空间布局、材料创新、灯光氛围、旅客交互界面等关键维度,剖析其在旅客体验优化与品牌表达方面的最新实践。调研范围应覆盖星空联盟主要枢纽机场的旗舰休息室,着重关注可持续设计理念的应用、本土文化元素的现代表达以及智能化设施的场景化融入。
1.1.3.建立国航各地休息室持续使用中的反馈更新机制
设计顾问咨询单位每年需收集已投运休息室的用户意见反馈,并通过新的设计持续解决和优化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通过建立常态化的用户反馈收集机制,结合实地调研、旅客满意度问卷、服 务人员访谈及运营数据等多维度信息,形成动态更新的休息室使用评估报告。针对高频问题与痛点需求,每个设计项目实施前提出优化建议并纳入设计方案迭代清单,如重点改进空间私密性、噪音控制、充电便利性及结合季节性客流特征与航线变化,灵活调整家具配置与服务模块,提升空间适应性与运营效率。
1.1.4.家具及地毯设计配合
将标准化与模块化理念有机融合,针对休息室项目开展家具、靠垫及地毯的开发设计工作,并持续在设计标准手册中更新相关内容。根据实际需求,配合国航供应商开展家具及地毯的设计与打样确认工作,交付物包括但不限于家具设计效果图、地毯设计效果图等。
1.1.5.模块化设计配合
依据国航批准的模块化设计方案,编制相关材料及做法的说明手册。与国航材料供应商协同明确模块化单元的组合逻辑、施工工艺、接口标准及适配条件,涵盖墙面、地面、天花、隔断等主要材料。
1.1.6.文化艺术展陈顾问
综合空间设计方案、设计理念、设计主题以及地域差异,提供软装方案、现场文化艺术展示方案和选品建议。同时为后续展览变更预留空间条件,并出具基于空间设计的未来展陈可能性建议书。
1.1.7.厨洗设计顾问
依据国航的基本供餐标准及各地航食的差异化需求,在国航未来各项目中进行厨房及水吧的功能布局、设备布局与选型,为后续厨房厂家的介入奠定基础条件。
1.2国航休息室手册的更新与维护
依照国航批准的休息室设计方案更新维护现有休息室手册,并用于国航后续休息室新建、改造工作。该手册主要分为文化研究分册与设计标准分册:
1.2.1.文化研究分册
包括但不限于休息室设计故事、文化内涵、元素含义、不同类型休息室的具体设计标准、差异、要求等。
1.2.2.设计标准分册
包括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主材说明、色彩搭配、灯光设计、标识设计、软装设计、家具配置、艺术展陈设计等系统性规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单独编制各专业分册,分册内容将依据国 航需求不定期更新,确保标准统一、执行一致。
1.3休息室方案设计
设计顾问咨询单位应依据国航提供的项目方案设计需求清单完成设计工作。在方案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融合国航休息室品牌设计理念,确保各区域色彩协调、标准统一。设计顾问咨询单位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主要包括休息室设计理念、国航各地休息室地域文化解读、功能分区及动线与概念设计图等,具体内容如下:
1.3.1. 国航休息室设计理念
1.3.2. 国航各地休息室地域文化解读
1.3.3.功能分区与旅客动线说明
1.3.4.概念设计效果图
1.4休息室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
设计顾问咨询单位应根据国航批准的方案设计及相关单位的使用需求,完成设计服务配合工作。在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中,需严格遵循国航批准的概念方案与使用需求,执行灯光及智能化方案设计,以及筹开阶段各部分的方案设计,具体内容如下:
1.4.1.休息室灯光设计
1.4.2.智能化整合设计方案
1.4.3.休息室筹开方案设计
休息室筹开方案需结合最终确定的休息室施工图进行配套设计,涵盖家具、地毯、标识、软装的选型与布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绿植景观设计
(2)软装及相关饰品设计
(3)家具地毯设计
(4)标识标牌
(5)筹开清单编制
1.5休息室施工期间的项目配合
工程施工期间,设计顾问咨询单位必须指定(经国航认可)一名或多名项目负责人全程负责国航休息室项目;同时,由项目负责人协调相关专业工程师,完成相关工作的回复与答疑。根据各阶段进度,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5.1.配合国航完成初设图纸与施工图纸中有关装饰部分的图纸审查。确保设计细节与实际施工可行性的统一,并对材料选样、工艺做法提出专业建议。在休息室建设全过程中,配合休息室设计主管单位进行施工决策。
1.5.2.根据国航需要配合完成各阶段设计交底,确保施工方准确理解设计意图。
1.5.3.根据国航需要定期赴现场巡查施工质量,及时纠正偏差,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序提出整改意见。
1.5.4.配合国航对关键节点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1.5.5.协助国航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相关问题,及时提供技术指导与解决方案。
1.5.6.根据项目进展配合完成休息室主材认样及灯具检测及调试工作。并结合现场进度到场进行灯光现场测光、调光、智能化场景设置等。
1.6项目完工后的空间专业拍摄
休息室项目完工后,设计顾问咨询单位需组织专业摄影师进行多时段、多角度实景拍摄,全面记录设计成果。拍摄内容涵盖整体空间氛围、重点区域细节、材质工艺特写及灯光效果等,确保真实还原设计意图。
2、贵宾旅客乘机登记区设计服务需求说明
贵宾旅客乘机登记区设计风格应与休息室设计风格保持一致。方案应体现国航品牌调性,兼顾私密性与通透感,确保旅客动线高效顺畅。方案需包含功能分区布局、旅客动线、家具配置以及标识设计。交付成果包括平面图功能分区、重点节点效果图、材料样板建议、家具清单及标识导视系统设计。
3、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框架协议期三年。服务地点:国航各地自营休息室(含包括但不限于北京、成 都、上海、大连等)(响应文件递交、谈判地点为北京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报名供应商未被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列入受限供应商处理期和处理范围内、未在受限供应商取证核査期间。
(七)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八)具备为机场(航站楼)贵宾休息室、头等舱/公务舱休息室、高端会所;大型国际空港、高铁枢纽站内的其他高端商业空间(如品牌休息区、高级餐饮区等);国内或国外五星级旅游饭店/豪华型酒店等提供室内装修设计服务的经验(提供的类似室内装修设计服务业绩至少有一个金额达到80万元以上)。同时,2023年1月1日至今设计服务业绩累计总金额应大于1000万。
(九)报名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十)采购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十一)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三)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7名符合资格要求 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7名(含),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如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7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 力及类似室内装修设计服务业绩(匹配度、数量)等方面进行评分并排序。排名前7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经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2月07日至2026年02月13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申请人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9.具有近半年内(2025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0.1.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附查询网页截图并盖章);2.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查询网页截图并盖章);3.提供“信用中国”(/)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首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11.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机场航站楼贵宾休息室、头等舱/公务舱休息室、高端会所;大型国际空港、高铁枢纽站内高端商业空间(如品牌休息区、高级餐饮区等);国内外五星级旅游饭店/豪华型酒店等室内装修设计服务业绩。请尽量多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设计业绩,业绩匹配度及类似项目数量是择优选择供应商的重要维度,类似业绩中至少有一个金额达到80万元以上。
12.2023年1月1日至今设计服务业绩累计总金额应大于1000万。本条与上一条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主要页(体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签署日期等),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条与上一条业绩可共用。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威威
联系人电话:01064431623
联系人电子邮箱:jkgccgjyb@163.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
十、其他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报名材料涉及多页的须在首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且文件中明确签字盖章的位置签字及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
3.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4.中航集团供应商受限供应商分类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