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航空公务机航材运输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2-09
项目名称: 关于北京航空公务机航材运输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北京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公务机航材运输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关于北京航空公务机航材运输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北京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公务机航材运输 服务 项目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公务机航材运输 服务 项目
(二) 项目编号: BJN-E-135GC-20260130-001
(三) 资金来源: 企业 自筹
(四) 项目地点:国内、国际
(五)项目需求:
为北京航空提供 公务机航材运输 服务,覆盖国内、国际航材运输业务、 危险品运输 、 AOG ( aircraft on ground )运输服务 及相关工作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分支机构,须由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或总部单位授权),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search/cr/ )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非禁止交易期不良行为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供应商应具备货运代理资质、危险品运输资质、危险品从业人员资质以及运输能力;
(八)具有进出口航材国际、国内提发运及运输服务的业绩经验;
( 九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材料
供应商报名材料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每份报名材料为 PDF 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多页的须加盖首页章和骑缝章:
( 一) 业绩证明材料: 近三年为 其他公司提供进出口航材国际、国内提发运及运输服务的业绩,须提供每份业绩的协议关键页, “ 协议关键页 ” 是指能够体现双方名称、服务内容、协议期、双方签章的页面,未附协议关键页的业绩证明无效;
(二)提供与其他公司签订的危险品运输合同关键页或合同履约期间的结算凭证、提供危险品运输资质。
(三)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四 ) “ 信用中国 ” ( / )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即网站首页输入主体名称或信用代码进行查询后,下载完整版报告。如存在行政处罚等异常情况需出具说明;
( 五 )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存在亏损情况,请提供书面说明;
( 六 )近半年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
( 七 )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八 )《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附件 1 );
( 九 )如为供应商分支结构报名,应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或总部单位授权(详见附件 2 );
(十)提供报名及接收后续采购文件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件说明。
(十 一 )供应商认为其他有需要提供的材料或说明。
四、报名方式
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联系人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 + 供应商全称。
五、报名要求
(一)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 6 年 2 月 9 日 17 时至 202 6 年 2 月 14 日 17 时(北京时间)。请有意参 加此项目供应商于公告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未按时间要求(以我方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采购人将另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备选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将对响应文件编制、递交和项目评审等具体要求进行说明。备选供应商需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将签字扫描版登记表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响应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完成。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苏毅
联系人电话: 010- 64541073
联系人电子邮箱: su_yi@airchina.com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航官网( )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八、其他
(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坏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 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 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 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 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 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 提出质疑的日期;
8.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附件 :1. 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 供应商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或总部单位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