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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周边300兆瓦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绿电直连+虚拟电厂+储能一体化,零碳园区示范)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6-02-09

项目名称: 京津冀周边300兆瓦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绿电直连+虚拟电厂+储能一体化,零碳园区示范)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凯上奥(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光伏发电系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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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京津冀周边300兆瓦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绿电直连+虚拟电厂+储能一体化,零碳园区示范)工程总承包 ,项目业主为 中凯上奥(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债权资金 ,出资比例为 30%自有资金+70%债权资金 ,招标人为 中凯上奥(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采用多区域分散布局+零碳园区集中示范模式,覆盖北京市六大工业核心区域:大兴经开区(零碳示范园区,50MWp)、通州城市副中心产业园(45MWp)、亦庄经开区(35MWp)、朝阳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25MWp)、顺义临空经济区(15MWp)、房山新材料基地(10MWp)。所有区域均完成屋顶/场地承载力勘查、电网承载力评估(绿色/黄**域),符合《北京市建筑光伏系统设计指导性图集》《北京市零碳园区建设指南》要求。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装机容量200MWp(直流侧),其中厂房屋顶光伏180MWp、地面/停车场顶棚分布式光伏20MWp,核心打造绿电直连、虚拟电厂、储能一体化三大核心系统,同步推进六大园区零碳改造,适配北京工商业建筑布局及零碳发展要求。核心建设内容:

1、光伏发电系统:安装710WN型高效双面双玻单晶硅光伏组件约28.17万块(转换效率≥24.5%),配套350kW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智能汇流箱等电气设备约7000台(套);

2、储能系统:建设80MWh锂电池储能系统(按北京电网要求配比,含园区级20MWh集中储能+企业级60MWh分布式储能),配套PCS变流器、储能监控平台;

3、绿电直连系统:搭建园区内点对点绿电直连专线,实现光伏电力直供园区内高耗能、高附加值企业,配套绿电计量、溯源、交易一体化设备;

4、虚拟电厂(VPP)系统:搭建市级虚拟电厂聚合管理平台,聚合本项目光伏、储能及园区内企业可调负荷,接入北京电力调度中心,参与电网调峰、调频等需求侧响应;

5、零碳园区配套系统:对大兴经开区核心区域进行零碳改造,配套光伏车棚、光储充换电站、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完善碳计量、碳核查体系,打造北京市零碳园区示范样板;

6、基础配套系统:敷设10kV/35kV输电线路及绿电直连专线约55km,设置并网接入点62个(35kV8个、10kV42个、0.4kV12个),搭建全域智能化运维+智慧能源管理平台,配套消防、防雷、电能质量监测设施。

项目采用自发自用+绿电直连+余电上网+虚拟电厂需求侧响应运营模式,自发自用比例≥92%,绿电直连覆盖率达100%(示范园区),首年年均发电量约2.45亿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约1225h,可满足62家合作企业约75%的用电需求,助力六大园区实现碳减排率≥80%,大兴示范园区实现近零碳运行。

2.1.3计划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2个月(含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所有工作内容)。

2.1.4质量标准:

(1)设计:设计成果及资料齐全,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必须通过审批及审查;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设备采购: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3)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合格。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包括所有并网点的全部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竣工图编制等;(2)项目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不含变压器、房屋加固材料),包括组件、逆变器、支架(屋面部分,含落地钢架结构)、电缆、配电设备等设备、材料及附件的采购、运输、卸车、二次倒运、存储场地及保管等;(3)工程施工(不含变压器扩容改造、房屋加固施工):新建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现场设备安装及配套工程施工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合格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 2021年 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可参与评审】。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含电力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注册证书,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满足)。

3.1.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②具有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除外);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⑤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为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注册证书(发输变电专业);

⑥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为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现阶段没有在任何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⑦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不能兼任设计负责人;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最多为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2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澄清或补遗等资料在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请及时关注,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 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并上传至“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 “下载中心”下载工具、系统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通过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提出异议,招标人:中凯上奥(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经理,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招标代理:河北丰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毕经理,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 (元)

京津冀周边 300兆瓦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绿电直连+虚拟电厂+储能一体化,零碳园区示范)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 /供应商

300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凯上奥(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金地威新B座301

联 系 人:高经理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丰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互联网软件园A座6-13

联 系 人:毕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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