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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华达码头有限公司与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煤炭纠纷案再审一案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候选人公示

  • 2026-02-10

项目名称: 张家港华达码头有限公司与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煤炭纠纷案再审一案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000403-26TP0001/01

招标公司: 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法律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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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华达码头有限公司与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煤炭纠纷案再审一案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00403-26TP0001/01)

项目概况

标段/包名称: 张家港华达码头有限公司与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煤炭纠纷案再审一案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 000403-26TP0001/01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法律服务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2-10 1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2-11 10:00

备注信息:

第1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名称: 浙江安策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元): 379000.00

质量: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要求

其他事项:

相关说明

项目联系人: 张依然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注意事项: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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