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清河再生水厂40万吨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区域除臭系统优化改造设计服务采购公告
- 2026-02-11
项目名称: 2026年度清河再生水厂40万吨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区域除臭系统优化改造设计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BJPSJT-QHTP-2026-002
招标公司: 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河再生水厂
采购标的物: 除臭系统优化改造设计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202 6 年度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清河再生水厂 40万吨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区域除臭系统优化改造 设计服务 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2026年度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河再生水厂40万吨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区域除臭系统优化改造设计服务)(项目编号: BJPSJT-QHTP-2026-002),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 公司 清河再生水厂。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清河再生水厂40万吨细格栅、沉砂池及洗砂间等区域进行封闭收集系统优化改造设计,优化生物处理设施,系统处理风量为12000m 3 /h。本工程臭气处理后的排气筒排放标准应满足北京地标《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2007-2022)现有污水处理厂排放要求。
2.2设计范围包括: ① 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的编制、修改、完善,以及后期施工配合。 ② 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配合;施工配合;工程概算;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各项工作。
2. 3服务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1号 清河再生水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 资质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1)资质要求: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
②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③ 财务制度健全,提供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④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 中级(含) 以上技术职称。
⑥ 企业应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 2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今,累计具有 20 万元(含)以上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相关设计 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 2 月2 8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与采购人联系。本次谈判采购人以邮箱形式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邮箱为 qinghezc@126.com ,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供应商必须电话通知采购人,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否则因供应商未电话告知采购人,使采购人错漏投标单位信息的,采购人概不负责。
4.2获取采购文件须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扫描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包含经办人姓名、手机号码。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应答 截止时间)为2026年 3 月 2 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1号清河再生水厂综合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5.2响应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采购会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单独携带 以下材料,递交响应文件前交采购人审验:
(1) 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递交文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 营业执照副本( “ 三证合一 ” )原件;(未完成 “ 三证合一 ” 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北排供应链()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河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永泰庄北路11号清河再生水厂
邮编: 100192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1062990197
询比 文件获取联系邮箱: qinghezc@126.com
监督部门:北京排水集团清河流域分公司清河再生水厂
监督部门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