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2025年到期的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开展结题验收的通知
- 2026-02-11
项目名称: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2025年到期的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开展结题验收的通知
招标公司: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采购标的物: 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2025年到期的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开展结题验收的通知
日期: 2026-02-11 来源: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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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我局拟于2026年3月对到期的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26年3月下旬
二、验收范围
2025年到期的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附件1)
三、验收内容
1.研究进度及任务计划执行情况,预期目标、创新点等完成情况;
2.主要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以及产生的社会或经济效益、对本学科/专业学术水平的促进作用,人才团队培养等情况;
3.经费使用情况;
4.承担单位政策支撑、相关部门配合情况;
5.主要存在问题及解决举措、下一步工作设想等。
四、验收程序
1.系统填报。请各课题组自即日起至3月6日16:00前,登录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科教管理系统,点击首页“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填报结题验收报告表(附件2,填表说明见附件3)。
结题验收PPT、结题验收报告分别以“课题编号-姓名-验收PPT”“课题编号-姓名-结题验收报告”命名后在“上传附件”处进行上传。其中,结题验收报告应按照“结题验收报告表(签字盖章)-课题专项经费财务明细账(承担单位财务系统打印并加盖财务专用章)-课题任务书(签字盖章版复印件)-论文、著作、变更或延期说明(如涉及)-伦理审查批件(如涉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顺序,由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骑缝章后,合并为1个PDF文件上传。
项目办公室将于3月11日前完成网上审核,请课题组及时在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如审核不通过,请课题负责人尽快于截止期前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审核通过。
2.材料报送。各课题组应在网上填报审核通过后,将上传最终版本的全部材料一式一份(原件),于3月16日16:00前报送至指定地址。材料以左侧装订成册,前加封面与目录,每种材料之间用彩页隔开。
3.线上答辩。答辩时间为12分钟,其中课题组PPT汇报7分钟,专家质询5分钟。汇报要求直接切入正题,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各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督促本单位有关课题组按时完成系统填报,并统一汇总纸质材料集中报送。逾期不填报或报送的,视同未通过验收。
2.此次未通过验收的课题,可在接到通知的6个月内,经整改或完善有关材料后,提出再验收申请。超期未提出或再验收仍不通过的,以未通过验收处理。
3.验收结果将严格记录,作为今后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申报本项目的重要依据。按照有关规定,三年内存在未通过结题验收情况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且课题承担单位申报总量减项。
4.联系方式:
项目办公室:陶有青 查看完整信息
顾晓静 查看完整信息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刘 楠 查看完整信息
系统技术支持:杨老师 查看完整信息
材料报送地址: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B座1016室(工作时间9:00-11:30/14:00-16:30)
附件:
1.2025年到期的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清单
2.北京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表
3.填表说明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
* 附件1.2025年到期的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清单
* 附件2.北京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表
* 附件3.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