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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毛官营村64.15亩农用地出租

  • 2026-02-25

项目名称: 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毛官营村64.15亩农用地出租

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0340

招标公司: 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毛官营村

采购标的物: 农用地出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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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0340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PG/01-0010

挂牌金额

2,072,800.00元

挂牌日期

2026-02-25

截止日期

2026-03-02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毛官营村64.15亩农用地出租

项目编码

2026-PG/01-0010

坐落(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毛官营村

土地用途

养殖水面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 地块 - 1

地块名称

15.84亩

地块编号

东至

护栏

南至

护栏

西至

护栏

北至

护栏

# 地块 - 2

地块名称

46.31亩

地块编号

东至

村民房屋

南至

田间路

西至

田间路

北至

耕地

# 地块 - 3

地块名称

2亩

地块编号

东至

荒地

南至

田间路

西至

田间路

北至

鱼池

#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所有权人

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毛官营村经济合作社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承包方式

承包方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承包期限(起始日)

承包期限(终止日)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20年

拟出让用途

光伏发电,种植农作物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是否属再次出让

是否原承包人 原出租人同意

前次出让方式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2-25

截止日期

2026-03-02

挂牌总金额(元)

2,072,800.00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20,0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查看完整信息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2,072,800.00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项目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26年2月01日起至2046年1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每亩价格不低于1600元/年,无递增,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租金三年一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并签订标的意向受让确认知情书。

2、受让方受让资格确定后无故不签订合同则交易保证金归出让方所有。

3、出让方有权对所出租的地块进行监督管理,若发现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违反土地性质生产经营的出让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生产及经营并加以改正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负。

4、上述租金为不含税费金额,如需出让方提供正式票据,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并由受让方在纳税申报期内代缴。

5、该出租土地现状为坑塘水面,土地规划水域保护区。其中包含基本农田2亩,基本农田土地四至:东至:荒地 、西至:田间路 、 南至:田间路 、 北至:鱼池。 基本农田需要严格按照基本农田政策种植农作物。

6、地上的农作物,最终受让方需一次性赔偿2万元。

7、该项目意向受让方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蔡军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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