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继电保护测试仪采购(零购)(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 2026-02-26
项目名称: 【2026年继电保护测试仪采购(零购)(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GX-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继电保护测试仪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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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查看完整信息
二、采购单名称: 2026年继电保护测试仪采购(零购)(第二次)
三、采购单位: 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货物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6-03-02 09:00
八、交货时间: 2026-03-20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序号 采购人 物资名称 税率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用途
1 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 继电保护测试仪 13% AQ660CE 台 1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
5. 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业绩:响应方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拟供货的继电保护测试仪已供货业绩至少一项,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且提供相关合同的过程发票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 响应方须提供拟供货的继电保护测试仪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2.1 旧版报告效力:若供应商持有 DL/T 624-2010 版型式试验报告,须同时提供新标准差异项目的补充检测报告(如谐波、EMC 等升级项目),否则按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2.2 境外报告:如为境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须同时提供 CNAS 互认标识或中国境内具备 CMA/CNAS 资质机构的转化/认可证明。 2.3 仅提供“委托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校准证书”的,视为未提供。
10.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与报价。 1.代理商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具备所投品牌合法销售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经销/代理证书、品牌渠道认证、长期合作协议等)。 响应方必须上传所供产品型号规格、实物图片、技术参数电子版文件,若无相关文件或仅使用采购方技术规范盖章版,均视为不满足技术要求,采购方有权否决其投标。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平台注册。服务咨询电话(08:00-20:00):400-622-8787;平台信息审核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9:00-12:00;13:30-17:30。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非招采购系统“-“采购报价管理-询比采购-可参与项目”,点击“参与项目”报名,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后,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在加密上传报价文件等环节须进行扫码签名,否则无法完成相关操作。(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的手机终端APP需要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供应商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进入右上角工作台-右下角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十三、 报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电子版响应文件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十四、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非招标投诉)→选择关联采购单→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 李工 查看完整信息
十五、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项目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非招标投诉)→选择关联采购单→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 佟工 01068202053
发布日期:2026-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