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津保客专,京雄城际铁路信号电源系统设备维保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 2026-03-06
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津保客专,京雄城际铁路信号电源系统设备维保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2026-BJ-FW-CRMTP057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铁路信号电源系统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津保客专、京雄城际铁路信号电源系统设备维保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 采购 公告
(项目编号: 2026-BJ-FW-CRMTP057 )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津保客专、京雄城际铁路信号电源系统设备维保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 , 采购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 对 津保客专、京雄城际铁路信号电源系统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采购 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 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A01包:津保客专铁路信号电源系统设备维保技术服务,包件项数为: 2个;
A02包:京雄城际铁路信号电源系统设备维保技术服务,包件项数为: 1个;
其它内容 详见 采购 公告附表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 . 1 A01-A02包:津保客专、京雄城际铁路信号电源系统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3.1. 1 .1 资质要求。
(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供应商须具有《铁路信号电源系统设备:高速铁路信号电源屏 综合屏》的有效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3. 1.1.2 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 2023年-2025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采购年度前三年内( 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在国内铁路行业投标物资或同类物资的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1.1.4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4.1 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6年3月7日 0 9 : 00 至 2026年3月13日 1 7 : 30 (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线下获取:
4. 2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6年3月7日 至 2026年3月13日 ,每日上午 09: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17: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查看完整信息-8)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招标(试)-公告-投标邀请-购买采购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 查看完整信息 ),待审核通过,完成购买采购文件。
4. 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A01 : 200元、 A02 : 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9 日 09:00 ,地点为 京铁大酒店 七层第一 会议室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莲路 13号,位于北京西站南广场附近 ) ,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号
邮 编: 10086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代理机构: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 A座11层
邮 编: 100073
联 系 人: 刘晓玲
电 话: 010-518 99263 、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
电子邮件: liuxiaoling204@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8 . 其他
8. 1 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采购程序、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受理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向采购 方 提出。
8. 1 .1 提出时间: ①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在谈判程序开始3个工作日之前提出;②对采购程序的异议应在现场或异议人应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③对采购结果的异议应在采购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 1 . 2提出方式:发送邮件,异议接收邮箱: liuxiaoling204@163.com 。
8. 1 . 3异议函件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 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②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③ 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 ④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⑤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⑥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 1 . 4异议函件内容不全或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 一 ) 异议所涉及物资采购活动非采购人管理范围的;
( 二 ) 异议人不是所异议物资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物资采购活动无利害关系的;
( 三 ) 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提出异议的;
( 四 ) 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 五 ) 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 8. 1 . 3款规定的;
( 六 ) 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七 )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 八 ) 异议事项正在调查、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8. 1 . 5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监督部门提出异议,监督部门将按照受理时限规定和调查结果进行答复。
8. 2 请 供应商 自行核对 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 标书款发票请自行在系统 “缴费订单-下载”中下载。
2026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