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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桂村老村委会527.07平方米房屋及522.44平方米院落出租

  • 2026-03-10

项目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桂村老村委会527.07平方米房屋及522.44平方米院落出租

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3764

招标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桂村老村委会

采购标的物: 房屋院落出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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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3764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5-DX/04-0087

挂牌金额

1,910,722.50元

挂牌日期

2026-03-10

截止日期

2026-03-16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2025-DX/04-0087

不动产权证证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527.07

房屋使用现状

闲置

房屋用途

细分类别

闲置农房

附属设施

水、电

坐落(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桂村贵明街路北

#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10年

拟出让用途

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

拟出让方式

出租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3-10

截止日期

2026-03-16

挂牌总金额(元)

1,910,722.50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50,0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查看完整信息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1,910,722.50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年租金:每年不低于18万元。

2.递增:每三年递增5%。

3.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4.分期支付的支付期限:房屋租金每年支付一次。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为北京市地域范围内的企业或个人,企业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2、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承租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房屋租赁期限为10年,合同期限以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期限为准。项目资产位于大兴区黄村镇桂村贵明街路北。项目标地有房屋25间,建筑总面积527.07平方米。

2.该项目占地土地性质二调、三调为建设用地,分区规划为建设用地,如需改造(建),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不得与国家、市、区、镇的总体规划相抵触。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实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所提及不准实施的项目。

3.本项目岀租的房屋未取得建设相关手续,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如因相关权证尚未取得等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经营的,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

4.本项目租赁用途需符合本镇域规划及北京市最新产业禁限目录要求,经营范围必须是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容许经营噪音大、有污染等项目。本项目标的不能从事生产加工企业和出租公寓用。

5. 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5万,在承租方未毁损财产确保以后正常使用情况下,一年后退还。

6.对外出租土地上如涉及新建地上物及新增硬化地面,请提前上报规自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建设,严禁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严禁违法建设的发生。该处房屋仅用于出租使用,如需翻建、修缮等需走相关手续方可施工。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志涛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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