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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西杭子村235.69亩土地出租

  • 2026-03-10

项目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西杭子村235.69亩土地出租

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9672

招标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西杭子村

采购标的物: 土地出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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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9672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5-DX/01-0151

挂牌金额

1,938,550.25元

挂牌日期

2026-03-10

截止日期

2026-03-16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西杭子村235.69亩土地出租

项目编码

2025-DX/01-0151

坐落(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西杭子村

土地用途

耕地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235.69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地上有大棚四座,占地约10亩,为原承租方所建,归原承租方所有,如原承租方续租则由原承租方继续使用,如由新承租方承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置,如需清退,村集体配合在60日之内对地上物进行清退。

# 地块 - 1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东至

道路

南至

杨永路、刘学军

西至

道路

北至

道路

#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所有权人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西杭子村经济合作社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承包方式

家庭承包

承包方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承包期限(起始日)

承包期限(终止日)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2年9个月

拟出让用途

农业种植、林地部分仅限林业用途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是否属再次出让

是否原承包人 原出租人同意

前次出让方式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3-10

截止日期

2026-03-16

挂牌总金额(元)

1,938,550.25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10,0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查看完整信息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1,938,550.2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出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8年9月30日(具体日期以实际签合同为准);

2.租金标准:2900 元/亩/年,以后每年每亩递增100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付款方式:租金为上交款形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需为注册地在北京市大兴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范围需包含种植水果、蔬菜。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土地性质:土地现状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规划用途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林草保护区、生态混合区;

2.出租面积:235.69亩;

3.出租用途:农业种植、林地部分仅限林业用途;

4.项目四至:南至杨永路、刘学军,北至道路,西至道路,东至道路;

5.出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8年9月30日(具体日期以实际签合同为准);

6.经校核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块范围内耕地203.64亩,林地4.94亩其他农用地 27.11亩。经校核分区规划成果,地块范围内林草保护区38.44亩,生态混合区 0.01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197.24亩。经校核青云店镇镇域规划阶段成果(以最终批复成果为准),地块范围内林草保护区38.44亩,生态混合区 0.01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197.24亩;

7.青云店镇西杭子村拟流转地块范围内涉及现状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北京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控正负面清单》的管控要求,强化种植引导,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8.出租方不定期对出租地块进行检查,发现有抢栽抢种或破坏耕地行为,立即解除合同,收回土地。除村集体监督外,承租方还需配合镇规划部门验收;

9.地上有大棚四座,占地约10亩,为原承租方所建,归原承租方所有,如原承租方续租则由原承租方继续使用,如由新承租方承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置,如需清退,村集体配合在60日之内对地上物进行清退。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贺舜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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