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2415项目可研阶段表土资源调查采购公告
- 2026-03-10
项目名称: 2415项目可研阶段表土资源调查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表土资源调查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2415 项目可研阶段表土资源调查 - 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1.1 项目名称:
2415项目可研阶段表土资源调查
1.2 采购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开展公开谈判采购工作。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全面了解项目厂址表土资源的基本情况,以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合理利用表土资源,确保表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厂址表土资源进行调查分析。
2.2 采购范围
(1)全面评估土壤资源状况,调查区域内表土空间分布范围、面积,经研究后推荐可剥离深度并估算表土资源量(提供相应图件)。
(2)查明表土资源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
(3)识别影响表土资源质量和分布的关键因素,评价表土资源肥力等级,环境质量状况和可利用性。
(4)调查项目所在地表土资源管理政策,对剩余表土外部协作利用的可能性及具体方式提出建议。
本报告调查分析的面积约 371.06hm2。具体以《2415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表土资源调查专题技术任务书》文件编号2415-J00RSK68,版次A为准。
2.3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工作完成且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4 工作进度
1)合同签订生效后1周内,乙方提交工作大纲和质量保证大纲(送审稿);专家评审后0.5个月内,乙方提交通过专家评审且修改后的工作大纲及质保大纲。
2)合同签订生效后2.5个月内,乙方提交最终成果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后0.5个月内,乙方提交通过专家评审且修改后的最终成果报告。
2.5 项目地点:2415项目所在地、报价人单位所在地。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2专项条件:
(1)资质要求:
需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等级至少4星)和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等级至少4星),以上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提示:若存在附表则写明附表范围)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2)业绩要求:
无。
(3)项目负责人要求:
无。
3.3是否允许分包、是否允许联合体:
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联合体。
3.4是否接受代理商:
不接受
3.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报价者:
(1)需完成在线注册以确保具备在上述平台进行报名、报价活动的资格;
(2)需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4.2报名时扫描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保密承诺函(格式见后) 。
4.3本项目首轮报价采用网上报价,后续报价采用线下报价,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4供应商需对报价信息对照我方需求计划认真核对,如存在差异应在应答文件中进行偏离说明。
4.5本次非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6 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 3 月 14 日8:00
4.7 报价截止时间
2026年 3 月 18 日9:30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邮编:100840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lidia@cnpe.cc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6 年 03 月 10 日
保密承诺函
致: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2415 项目可研阶段表土资源调查 的采购文件,我公司 , (报价人名称和地址) 在此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 我方从你方获得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它资料仅限用于准备和提交应答文件,以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2. 由你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采购文件相关的任何文档、数据和其它资料应严格保密,在未经询价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无论该信息是何时供的,均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 如存在为准备设备供应文件的目的,需要将你方提供给的相关文件、数据和其它资料提交给分包商的情况,我方将书面通告你方,并与分包商签订类似的保密协议。
4. 由于我方需要,通过你方从第三方可能获得某些敏感文件、数据和资料,比如接口数据等,在此之前,我方应直接与第三方签定类似的保密承诺或协议。此外,如有要求,我方应向你方或者第三方交还这些敏感资料。
5. 我司对于报价人基本情况的描述真实、准确、完整。
6. 我司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不存在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7. 我司不是中核集团及贵司黑名单中列示的供应商,也不存在供应商不良行为而处于采购活动的暂停期、冻结期。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