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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院内招标公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LED光谱治疗仪)

  • 2026-03-11

项目名称: 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院内招标公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LED光谱治疗仪)

招标公司: 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

采购标的物: LED光谱治疗仪医疗设备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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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LED光谱治疗仪)

二、采购需求:为提升我院皮肤科诊治水平,满足患者的诊疗需求,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招标采购:

序号

采购项目

预算单价

(万元)

数量 (台件)

基本要求

1

LED光谱治疗仪

25

1

设备参数

1、至少具备红光、蓝光、黄光三种治疗模式

2、波长

光源

波长范围

临床推荐波长

红光

630–670nm

633nm±10nm

蓝光

415–420nm

417nm±10nm

黄光

585–595nm

590nm±10nm

3、功率/功率密度

光源

功率密度(mW/cm2)

红光

≥200

蓝光

≥100

黄光

≥40

4、整机结构

结构要求:配备带刹车静音脚轮(防止移动时产生噪音、固定后不滑动),可升降调节。

功能要求:治疗头角度可自由调节,支持锁定定位,可满足全身、局部(面部、躯干、四肢)等不同部位的照射需求。

5、适应症

设备注册证上的适应症需包括:

皮肤损伤修复类、炎症性皮肤病、神经炎性皮肤病、皮肤老化及色素代谢异常类、毛发异常类病症的治疗与辅助修复;细菌感染性炎症皮肤病的抗炎抑菌治疗;皮肤屏障受损、血管敏感性皮肤病、色素沉着类病症的舒缓与改善。

6、质保≥3年。

注:以上项目具体需求由医院实际使用需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资质。

2、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资质及授权。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

4、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用户所在地的售后服务。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公告公示时间

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7日

五、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2026年3月18日 (工作日9:00-11:00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健盛街1号院(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住院部四楼西侧- 医学工程处)

联系电话:81419999-转64020 联系人:陈老师

医院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资质材料: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法人身份证、授权需提供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一周内信用中国、生产厂商资质、产品资质、产品彩页、代理商资质、产品授权、北京三甲医院近三年业绩(中标通知书,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凡涉及耗材或易耗品设备投标文件中明确报价,以上文件要求按照顺序成册且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六、说明

1、报名时不递交投标文件。评标时自持投标文件到现场。院内招标会开始前15分钟到达医学工程处,现场核实授权人身份信息。

2、对于投标文件的算数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3、在设备配置、参数及售后服务上如有虚假描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医疗设备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我院有权拒绝其投标。我院院内招标采取现场一次性报价方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声明。

附件1: 供应商无关联关系书面声明函

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

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其他关联供应商未参与 (项目名称)同一合同项下的院内招标。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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