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车辆段客车委外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2026-03-14
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车辆段客车委外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6-BJ-FW-CRMZB113-1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车辆段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车辆段客车委外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BJ-FW-CRMZB11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车辆段客车委外修招标采购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车辆段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2026委外修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客车委外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 :配餐式后厨设备维修; A02 :电气连接器委外修; A05 :风机检修;
A06 :高铁动车空调机组技术服务; A11 :轨道检查车检修; A12 :配件焊修;
A13 : 160 公里动车组闸片翻修; A19 :斯凯孚圆锥滚子轴承维修; A20 :危险废物处置;
A21 : SWKP 型防滑器主机及速度传感器; A22 : TFX 型防滑器主机及速度传感器;
A23 :客车主控站等电子配件维修;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 :配餐式后厨设备维修; A02 :电气连接器委外修; A05 :风机检修; A06 :高铁动车空调机组技术服务; A11 :轨道检查车检修; A12 :配件焊修; A13 : 160 公里动车组闸片翻修; A19 :斯凯孚圆锥滚子轴承维修; A20 :危险废物处置; A21 : SWKP 型防滑器主机及速度传感器; A22 : TFX 型防滑器主机及速度传感器; A23 :客车主控站等电子配件维修;
3.1.1.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企业具有相关生产设备设施;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 《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 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 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 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A11包投标人应具备轨道检查车厂段修能力。
A19 包投标人应具备TBU1639605E型轴承检修能力。
3.1.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 业绩要求。
A20 包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三年相关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 / )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 查看完整信息-8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3 月 14 日 9:00 至 2026 年 3 月 19 日 16:00 (北京时间)在国铁采购平台上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 / ) - 招标(试) - 购买招标文件 - 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 查看完整信息 ) - 待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200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5.3 请投标人自行核对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标书款发票请自行在系统“缴费订单-下载”中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日9:30,地点为京铁大酒店6层第三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广莲路13号),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 其他
8.1 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纳入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
8.2 投标人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受理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提出。
8.2.1 提出时间:①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②对开标的异议应在开标现场提出;③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2 提出方式:发送邮件,异议接收邮箱: 2382930090@qq.com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8.2.3 异议函件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 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②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③ 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 ④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⑤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⑥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4 异议函件内容不全或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一) 异议所涉及物资采购活动非采购人管理范围的;
( 二) 异议人不是所异议物资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物资采购活动无利害关系的;
( 三) 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提出异议的;
( 四) 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 五) 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8.2.3款规定的;
( 六) 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七)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 八) 异议事项正在调查、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8.2.5 投标人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监督部门提出异议,异议内容请发送至2382930090@qq.com,监督部门将按照受理时限规定和调查结果进行答复。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车辆段
地 址: 北京市 丰台区岳家楼1号
联 系 人: 满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 100073
联 系 人: 孙女士
电子邮件: 2382930090@qq.com
网 址: /
2026 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