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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村委会办公楼一,二,四层共计2566.09平方米房屋出租

  • 2026-03-18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村委会办公楼一,二,四层共计2566.09平方米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0259

招标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村委会

采购标的物: 房屋出租办公楼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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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村委会办公楼一、二、四层共计2566.09平方米房屋出租

发布时间:2026-03-18 00:05 信息来源: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原文链接地址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0259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CY/04-0187

挂牌金额

9,269,444.14元

挂牌日期

2026-03-18

截止日期

2026-03-24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村委会办公楼一、二、四层共计2566.09平方米房屋出租

项目编码

2026-CY/04-0187

不动产权证证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2566.09

房屋使用现状

闲置

房屋用途

细分类别

办公用房

附属设施

坐落(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村委会办公楼

#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5年

拟出让用途

文创、科技及相关配套

拟出让方式

出租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3-18

截止日期

2026-03-24

挂牌总金额(元)

9,269,444.14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100,0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查看完整信息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9,269,444.14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房屋租金单价不低于2元/平方米/天,每2年递增5%,半年付,上付款。

2.租赁期内免租期3个月,分别于租赁期内每个合同年末执行1个月。

3.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迁补偿。

4.合同签订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出让方房屋自交付日期作为受让方房屋起租日期,具体交易条件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5.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受让方不得将租赁物之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与他人调换使用,或以联营等名义变相转租、转借他人,不得在租赁物上设立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不能从事禁限行业。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依法注册的企业。

2.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3.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等。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建筑面积为2566.09平方米,为地上一层、二层、四层。

2.该标的项目业态为文创、科技及相关配套服务,用途为文创、科技及相关配套服务。

3.占地四至:东至百年学校,西至汉方,南至顺白路,北至汉方。

4.该标的所占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在减量地块范围。

5.受让方摘牌签订协议后须在北京市朝阳区纳税纳统。

6.该标的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消防验收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7.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8.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一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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