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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示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EPC)

  • 2026-03-19

项目名称: 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司: 驻马店示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三六零数字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三六零智领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数字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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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 GF-2020-021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驻马店示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牵头方:北京三六零智领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三六零数字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驻马店市示范区数字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驻马店市示范区数字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

2.工程地点: 智慧岛科创中心 。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关于驻马店市示范区数字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驻示范经发【 2024】6号 。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租赁智慧岛科创中心项目建筑面积 2200平方米,进行装修改造为网络安全运营中心,装修面积约2200平方米,装修内容为地面、墙面、吊顶、给排水及消防、电气、空调、弱电、家具等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并购置城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安全云运营服务平台、移动安全平台、大数据协同安全平台、网络攻防竞赛平台、网络攻防训练平台、数字城市会客厅、城市安全云算力资源管理平台、互联网市场监管系统、运行观测平台、在线培训平台、低代码开发平台、IM即时通讯、企业安全云平台等成品软件硬及服务,建设基础支撑环境、机房系统、安全系统及电子屏幕等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将建成一个数字城市会客厅和三个能力中心,分别为数字城市安全运营中心、数字安全人才培训中心、人工智能大模型中心 。

6.工程承包范围: 负责对项目的设计、采购(含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施工(包含信息化系统工程、安装工程、配套装饰装修工程及附属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将(且)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工程整体移交发包人,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招标文件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 年 / 月 /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365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③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伍仟贰佰伍拾柒万柒仟玖佰柒拾伍元柒角贰分 ( ¥ 52,577,975.72 元)。具体构成详见附件一《项目价格清单》。其中:

( 1)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叁拾万元整 ( ¥ 300,000 元);

( 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肆仟捌佰柒拾万零叁佰叁拾贰元玖角柒分 ( ¥ 48,700,332.97 元);

( 3)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叁佰伍拾柒万柒仟陆佰肆拾贰元柒角伍分 ( ¥ 3,577,642.75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以附件一《项目价格清单》及工程量清单作为总价依据,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赵建平(冀 21 ******* 05、冀建安 ****** ** 0)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 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 4)通用合同条件;

( 5)承包人建议书;

( 6)价格清单;

( 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12 月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驻马店示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时终止。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四 份,承包人各执 二 份。

发包人:驻马店示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承包人(牵头方):北京三六零智领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 *** F105

地址:驻马店市淮河大道与薄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华尔大厦 A座11楼

邮政编码: 4 *** 00

法定代表人:牛浩

委托代理人:

电话: 0396-28 ****

传真: /

电子信箱: 26 **** 16@qq.com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雪松支行

账号: 4117 ******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 *** P4B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 10号3号楼15层17层1765

邮政编码: 10 **

法定代表人: 殷宇辉

委托代理人:

电话: 1380 *****

传真: /

电子信箱: l ***** 7@360.cn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建国路支行

账号: 11093 ****** 401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 1):三六零数字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 2):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 ***** 53R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 10号3号楼15层17层1773

邮政编码: 10 **

法定代表人: 胡振泉

委托代理人:

电话: 1380 ****

传真: /

电子信箱: l **** @ ** 0.cn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建国路支行

账号: 11 ***** 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 **** XC

地址: 石家庄市青园街 220号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王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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