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滞洪区南侧维修服务采购公告
- 2026-03-20
项目名称: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滞洪区南侧维修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采购标的物: 滞洪区南侧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滞洪区南侧 维修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 第 二 再生水 厂 滞洪区南侧 维修 服务 项目 (项目编号:ZCXB-QH2-202 6-0 07 ) 进 行询 比 采购,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项目已具备询 比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 比 采购。
2.供应商商务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 企业法人;
②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 管、冻结;
③ 财务制度健全,提供2024年度或 2025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 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④ 企业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 2 )业绩要求:
2023年至今,具有市政设施类(设施建设或改造、设施维修等)相关业绩1 5 万元(含)以上至少 一 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含项目名称、服务地点、金额、签订日期、具体服务项目明细、合同有效期等关键页)。
(3) 服务要求:
① 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
② 付款方式:维修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金额全 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30个日历日内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95%, 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并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无 息付清。付款方式:电汇;
③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65个日历日;
④ 合同形式及期限:固定总价合同,自合同签 订日起至2026年 12 月31日。
(4)其他:
①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 章制度;
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3.采购平台注册
所有参与本采购项目 询比 应答的供应商,须在北京排水集团智慧采购管理系统(采购平台)中完成注册,经 清河流域分公司 审核通过后,才能参与应答和报价。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 6 年 3 月 20 日 17 时至202 6 年 3 月2 4 日1 7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与采购人联系。本次公开询比应答供应商以邮箱形式报名及获取询比文件,报名及获取询比文件邮箱为 zhaiqianwen@bdc.cn ,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询比应答供应商须电话通知采购人,联系人: 翟 女士,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
4.2 获取询比文件须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zhaiqianwen@bdc.cn ,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已完成 “ 三证合一 ” 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扫描件(未完成 “ 三证合一 ” 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包含经办人姓名、手机号码。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3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询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询比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3月 2 5 日 1 3 :0 0 时止,递交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1号院清河再生水厂 。
5.2 询比应答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应答的询比应答供应商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询比应答文件前交采购人审验:
( 1)询比应答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询比应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询比应答文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评审方法
(1)本项目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询比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经评审的有效应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 递交 询比应答 文件少于三家 供应商 的不 进行评审 , 未拆封应答 文件退还给 报价供应商 ,并择机重新组织 询比采购。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河流域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 11号清河再生水厂
邮编:100012
联系人:翟女士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询价文件获取联系邮箱: zhaiqianwen@bdc.cn
监督部门:北京排水集团清河流域分公司党群部
监督部门联系人:杨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yangwenjia@bd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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