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年基础网络及接入类可研设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3-24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年基础网络及接入类可研设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基础网络及接入类可研设计、可研规划勘察设计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 2026 年基础网络及接入类可研设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8262 ) 已由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限价后预估采购规模为 4055.4 万元(不含税)。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 2026 年汇聚机房建设、客户 ( 楼宇、小区 ) 接入类工程、管道、室内分布(室内分布系统、小区覆盖系统)、室外站(塔站、楼站等)、光缆环、配套传输等所需的可研、规划、勘察及设计服务。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 年。
工期:可研部分:自可研委托发起之日起 7 个日历日内完成可研报告;规划部分:自具体项目委托服务之日起 7 个日历日内完成要求的方案报告;勘察设计部分:自具体项目 / 订单委托之日起 14 个日历日内完成一阶段(勘察)设计。
技术及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2.2 本项目划分为 5 个标段,具体如下:
服务内容
标段
实施地域
限价后预估勘察设计采购规模(万元,不含税)
限价后预估可研采购规模(万元,不含税)
限价后预估可研、勘察设计采购规模(万元,不含税)
可研、规划、勘察、设计服务
标段 1
1. 西城区分公司(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以北、中轴线及其延长线以西,五环路以内的范围);
2. 海淀区分公司(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以北、中轴线及其延长线以西,五环路以外范围);
3. 门头沟分公司(门头沟区、石景山区);
4. 房山区分公司(房山区);
5. 全北京市地铁范围内。
1357.20
49.50
1406.70
标段 2
1. 通州区分公司、顺义区分公司、密云区分公司、怀柔区分公司、平谷区分公司、大兴区分公司(通州区、顺义区、密云区、怀柔区、平谷区、大兴区);
2. 朝阳区分公司(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以南,中轴线及其延长线以东)。
1018.80
41.40
1060.20
标段 3
昌平区分公司、延庆区分公司(昌平区、延庆区)。
745.20
27.90
773.10
标段 4
丰台区分公司(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以南、中轴线及其延长线以西的范围,丰台行政区)。
468.00
14.40
482.40
标段 5
东城区分公司(东城和朝阳行政区域范围内且中轴线及延长线以东,长安街及延长线以北)
324.00
9.00
333.00
合计
/
/
4055.4 0
每标段中标人为 1 名,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1 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限价,各标段最高投标折扣限价均为 54%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该标段投标将被否决。可研部分在《中国电信北京公司关于印发工程可行性研究取费补充规定的通知》(中电信京网发〔 2019 〕 10 号)等取费依据基础上报折扣;设计部分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2002]10 号)等取费依据基础上报折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 http : /// )的信息截图。
3.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 2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 2 项资质之一:
a.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专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 1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 2 :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3.1.6 业绩要求:
( 1 )设计类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3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设计项目(汇聚机房、客户接入、管道、室内站、室外站、移动网配套传输)任意一类或者多类专业设计业绩合同,合同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350 万元。
( 2 )可研类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3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可研项目(汇聚机房、客户接入、管道、室内站、室外站、移动网配套传输)任意一类或者多类专业可研业绩合同,合同累计数量不少于 5 份。
注 1 :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 )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定案表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或仅提供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结算定案表应为有施工委托单位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结算定案表的扫描件。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 2 :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3.1.7 投标人拟投入人员团队须满足以下要求:
标段号
总负责人(人)
A 类人员(人)
B 类人员
(人)
C 类人员(人)
人员合计(人)
标段 1
1
12
12
8
33
标段 2
1
10
10
8
29
标段 3
1
8
8
6
23
标段 4-5
1
6
6
4
17
人员具体要求:
( 1 )总负责人:
①具有本科毕业后 8 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后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②总负责人必须保证履约过程期间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现场服务,且能够随时协助招标人开展工程建设的相关设计工作,提供承诺函。
( 2 )其他成员(不包括总负责人):
① A 类人员须具备本科毕业后 8 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后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B 类人员须具备本科毕业后 5 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后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C 类人员须具备专科毕业后 2 年及以上或本科毕业后 1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不含总负责人)在中标后需提供现场服务,现场服务期不少于 8 个月。提供承诺函。
注 1 :投标人须提供《人员信息表》并清晰标明人员角色;
注 2 :需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正反面)和②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社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缴纳时限等关键性内容且必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和缴费单位名称。
注 3 :工作年限以毕业证或学位证颁发时间为准,如毕业证与学位证颁发时间不一致,以毕业证为准。
注 4 :项目团队成员只能担任一个角色,如出现一人担任多个角色的,则重复人员不计入评审。各标段之间人员可以复用。
注 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中标后均必须按照全量人员进系统备案(数字化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的要求进行录入,开始服务前的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上传社保等材料。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6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7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8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勘察质量、重大设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9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0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1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2 )在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13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15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1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8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9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20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21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22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23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响应资格。
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办法 ”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6 年 3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6.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8 投标人注册”。
6.3 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7.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8. 投标人注册
8.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8.2 CA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 -CA 办理”。
8.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4000111884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 联系方式
10.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21 号
邮 编: 100010
联 系 人:薛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15 号院 2 号楼 3 层 318 室
邮 编: 100079
联 系 人:任加伟、刘洪旭、梁佳琪、史鑫淼、谭博文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谭)
电子邮件: tbw.zgtj@chinaccs.cn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户 名: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9902040查看完整信息
联行 号 :301100000023
10.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
11. 行政监督部门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