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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处置相关机器设备包一

  • 2026-03-24

项目名称: 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处置相关机器设备包一

项目编号: S110000D0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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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处置相关机器设备包一 项目编号: S110000D0查看完整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转让方类别: 法人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资产类别(实物): 设备

资产评估值: 批准单位名称:

挂牌价格: 159.48 万元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6-3-24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是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资产来源: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芜湖市

批准文件:

内部决策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4.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资产重新信息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受让方应自行拆除、运输标的资产,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标的资产拆除、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 6.受让方需交纳成交金额2%的交易服务费。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dzsw/detail/563531.html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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