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GX-160综合巡检车检测系统备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2026-03-25
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GX-160综合巡检车检测系统备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
采购标的物: 采集卡、综合巡检车检测系统备品、数字惯性组件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 GX-160综合巡检车检测系统备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26-BJ-FW-CMEETC267XF111EE136 )
1. 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委托,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GX-160综合巡检车检测系统备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GX-160综合巡检车检测系统备品采购, 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 / 型号
单位
数量
1
数字惯性组件
个
1
2
激光光源采集模块
个
1
3
采集卡
个
1
2.2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90日内。
2.4. 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670000.00(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报价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报价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同一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被拒绝。
(2)财务要求:
报价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报价人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人员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
(4)信用要求:
① 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② 履约情况: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 特别说明:无。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6)投标人存在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0〕116号)被停标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2021〕848号)补充的停标情形)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系统(首次登录国铁平台企业须先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 - 招标(试) - 购买文件须上传报名费电汇底单复印件 ,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3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止。
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 9558850200000825807
注:为保证报名成功,请投标单位及时上传报名费电汇底单复印件到国铁平台。
5.2 购买须知:
5.2.1 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 )网站,按要求和提示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等)完成在线注册(初次填列注册信息,请务必保证准确、完整,上传的各类附件清晰、完备)。提示:联系人有变动的,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联系人相关信息,以免出现招标信息变动,通知不到投标人的情况。
5.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在国铁采购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在系统中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2.3 购买流程:注册生效后 - 投标人登陆账号 - 投标管理 -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在系统页面的最下面选择每页显示 100 条,以免包件显示不全,影响购买)。
5.2.4 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5 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和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 262988511@qq.com ,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3 未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5 日 09:30 ,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 19 号华通大厦 B 座南塔 14 层会议室 , 届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国铁采购平台( / ) 上发布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建国街 23 号
联系人:马晓博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 19 号华通大厦 B 座南塔 14 层
联系人:张博、刘伟、李晓茹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8034
9 . 其他
特别提示
1. 投标人或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纳入失信供应商,期限为三年,纳入失信供应商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将被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的采购活动,并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 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 2 )供应商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的;
( 3 )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2.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及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无订单时,不得向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及所属单位发货,否则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纳入失信供应商。
3.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 liuwei@cmeetc.com 。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铁采购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
日期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