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储备中心煤炭数量计量与质量检测服务
- 2026-03-25
项目名称: 国家能源储备中心煤炭数量计量与质量检测服务
招标公司: 国家能源储备中心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国家能源储备中心煤炭数量计量与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6-Z119-WZ09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能源储备中心煤炭数量计量和质量检测服务, 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国家能源储备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1项目概况: 现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的第三方检测服务商对煤炭进行数量计量和质量检测。
2.1.2招标范围:需对服务期限内业主指定的每批次煤炭进行数量计量和质量检测,出具加盖公章的检测报告,具体数量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附件为准(获取步骤详见招标公告4.3)。
2.1.3标段划分及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服务期限:2年。
2.3服务地点:以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附件为准(获取步骤详见招标公告4.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1.2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CMA)证书(检测能力应包含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和挥发分)、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所有检测项目依据现行有效国标,但不能用快速测定方法)。
3.1.3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认可能力范围应包含 a.全水分、b.工业分析(水分、灰分和挥发分)、c.全硫、d.发热量、e.煤灰熔融性、f.氢;所有检测项目依据现行有效国标,但不能用快速测定方法)。
3.1.4拟投入的资质认定(CMA)证书附表中的检测能力或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中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含:商品煤样的采取、煤样的制备(包括人工和机械采样,依据GB/T 474、GB/T 475、GB/T 19494.1 和 GB/T 19494.2 现行版本)。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有效财务报表,如未审计完成可提供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的指: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将被拒绝。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5年、2024年、2023年)煤质检验每年已完成数量不低于2000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有效期或执行期等检测服务期限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煤质检验已完成数量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已完成的数量以用户证明为准,用户证明跨年度的,按时间(月)比例进行折算。
3.4人员要求:
3.4.1 检测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本标段煤炭检测量和检验出证时间的需求;
3.4.2 所有采制化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上岗资格证明;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投标人自有员工。
3.4.3 项目人员能力要求:
人员 配备
能力要求
项目负责人
本科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
本科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质量负责人
本科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技术专家
本科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采样人员
专科及以上,经过相关培训并均有上岗资格证明
制样人员
专科及以上,经过相关培训并均有上岗资格证明
化验人员
本科及以上,经过相关培训并均有上岗资格证明
3.4.4 投标人须承诺:如需进行人工采样,投标人须配备数量足够且满足上岗资质要求的采制样人员;如需机械化采样,投标人须配备熟悉机械化采制样机实践的人员,保证对机械化采样的监督和质量保证。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在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上述要求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6技术要求:
3.6.1投标人近三年(2025年、2024年、2023年)每年参加过至少一次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投标人须提供能力验证合格证书或结果通知单,并提供能力验证组织者的 CNAS 认可有效证明,否则不予认可)(项目应包括灰分、挥发分、全硫、发热量、煤灰熔融性、氢)。
3.6.2仪器设备数量应能满足本标段煤炭检测量和检验出证时间的需求。
3.6.3所用化验仪器设备按照国家计量认证相关要求进行仪器设备的检定或校准,须提供对应的检定或校准报告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6.4 符合有效性的仪器设备种类的基本要求:
设备大类
设备名称
项目
化验设备
干燥箱
全水/水分
马弗炉
灰分/挥发分
定硫仪
硫分
量热仪
发热量
煤灰熔融性测定仪
煤灰熔融性
碳氢测定仪
氢
制样设备
原煤样或机采样品破碎机
破碎
3 mm破碎机
破碎
0.2 mm制样机
制样
3.6.5 实验室具有信息管理系统(LIMIS),能够实现试验数据自动上传。
3.6.6 制样、化验设施需满足以下要求:进行发热量测定的试验室应为单独房间,具备控温设施;制样室应宽大敞亮,不受风雨及外来灰尘的影响,要有除尘设备,堆掺缩分区铺以厚度6mm以上的钢板。
3.6.7 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文件;有制度规定仪器的期间核查,保证仪器设备状态满足准确检验的要求;有煤炭检验过程详细记录,保证所有检验的可追溯性。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必须列明拟投标项目所采用的标准规范清单,并承诺所有标准规范均为最新有效版本。
3.7.2投标人必须列明拟投标项目所配备的检测仪器清单,并提供关键设备、仪器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提供化验仪器的检定或校准证书扫描件。
3.7.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6年 3 月 25 日至2026年 4 月 1 日 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登录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wel/index ,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供应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次日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附件采取线下领取的方式,(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现场领取招标文件附件,并签署保密协议。(现场领取前请电话或邮件联系项目联系人预约领取事宜:陆经理、丁经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62065672,电子邮件:luyang100@;dingluohan@)
4.4潜在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网址:)“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 6 年 4 月 15 日 9 时 0 0分 (北京时间24小时制)。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2 0 万元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平台指定保险/保函;
②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投标人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平台/#/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投标人应提供汇款凭证扫描件和/#/wel/index中本次招标项目保证金页面的截图。)
④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方式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网址:/#/wel/index)完成投保(投保状态显示投保成功),保险额度应与投标保证金金额相同。
⑤采用保函方式的投标人需将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附银行保函扫描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保函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陆洋(收),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储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院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编:100029
联 系 人:陆经理 丁经理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62065672
电子邮件:luyang100@ dingluohan@
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