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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内控评价及风险评估服务项目

  • 2026-03-28

项目名称: 北京市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内控评价及风险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J2026BJ1017390

招标公司: 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

采购标的物: 内控评价及风险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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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6BJ1017390

项目名称 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内控评价及风险评估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民政局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22时4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预计为自合同 盖章 生效之日起至出具报告止。

资质(资格)要求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书面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文件,含会计核算办法、财务审批流程、资金管理规定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提供承诺函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1.须提供供应商近一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 2.须提供供应商近一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 参加 比选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须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内容

由 响应人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 2012〕21号)开展评价工作,严格遵守会计、审计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及与委托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对采购单位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评估。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抽查,实施在当时情况下 响应人 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对委托的事项发表意见或提供服务。

项目编号 ZJ2026BJ1017390 项目名称 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内控评价及风险评估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北京市

项目业主 北京市民政局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22时4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预计为自合同 盖章 生效之日起至出具报告止。

资质(资格)要求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书面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文件,含会计核算办法、财务审批流程、资金管理规定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提供承诺函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1.须提供供应商近一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 2.须提供供应商近一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 参加 比选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须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内容

由 响应人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 2012〕21号)开展评价工作,严格遵守会计、审计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及与委托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对采购单位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评估。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抽查,实施在当时情况下 响应人 认为必要的其他工作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对委托的事项发表意见或提供服务。

* 项目附件

比选文件

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内控评价及风险评价服务项目比选文件.docx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冯老师

传真

联系电话 01062017038

公司名称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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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电话

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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