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廊坊,呼和浩特,贵安基地DDoS防护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3-30
项目名称: 2025年廊坊,呼和浩特,贵安基地DDoS防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XHTC-HW-2026-0208
招标公司: 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2025 年廊坊、呼和浩特、贵安基地DDoS防护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2025年廊坊、呼和浩特、贵安基地DDoS防护项目 (招标编号: XHTC-HW-2026-0208 ),招标人为 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 .招标 范围
1.1 招标内容
1.1.1 采购包划分及采购内容:
标包1:
本次采购范围为廊坊、呼和浩特、贵安三个基地建设DDoS防护能力所需的设备、服务。根据各基地网络出口带宽及防护需求,配置500G抗D设备(廊坊1台、贵安1台)、400G抗D设备(呼和浩特1台),具体如下:
① 集成:三个基地分别实施,实施内容包括设备上架、布线、调测、对接骨干网DDoS平台;自系统安装工作开始,供应商应与甲方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安装、调试、测试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
实施周期:设备到货后30日内完成。
验收标准:通过甲方的功能测试、性能测试、攻防演练验证。
② 提供终验后2年的免费售后服务支持,在服务期内应免费提供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基本技术支持(含现场服务)。
③ 提供详细的售后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售后服务团队、售后服务流程及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内卖方应对本项目中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l 定期巡检:系统软件状态现场或远程方式巡检,每年至少2次;
l 故障排除:针对任何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或使用的问题,进行故障定位、排查、修复等;
l 其它技术支持服务:产品咨询服务、电话技术支持服务、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等。
④ 培训:项目实施结束后,提供系统运维管理员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包括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架构、操作方法和故障处理等。
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基地
硬件要求
性能要求
功能要求
1
抗D设备
2 台
廊坊、贵安
1. 扩展槽位≥6;
2. 实配100G光口≥8个,10G光口≥16个,100G光模块≥6个;实配100G单模光模块6个;
3. 风扇模块≥2,支持热插拔;
4. 具备冗余电源,支持热插拔;
5. 平台架构: 预定制的软硬件一体化平台,主控板冗余,业务板,模块化插槽设计,具备独立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与抗D设备分离部署。
1. 整机最大防御性能≥1Tbps/750Mpps,实配≥500Gbps;
2. 整机最大并发连接数≥430M;
3. 整机最大新建会话速率≥7Mcps。
1. 异常流量检测,支持逐包检测;
2. 攻击流量清洗;
3. 设备集中管理,具备管理中心;
4. 支持外部接口;
5. 支持直路和旁路部署模式。
2
抗D设备
1 台
呼和浩特
1. 扩展槽位≥6;
2. 实配100G光口≥8个,10G光口≥16个,100G光模块≥6个;实配100G单模光模块4个;
3. 风扇模块≥2,支持热插拔;
4. 具备冗余电源,支持热插拔;
5. 平台架构: 预定制的软硬件一体化平台,主控板冗余,业务板,模块化插槽设计,具备独立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与抗D设备分离部署。
1. 整机最大防御性能≥1Tbps/750Mpps,实配≥400Gbps;
2. 整机最大并发连接数≥430M;
3. 整机最大新建会话速率≥7Mcps。
1. 异常流量检测,支持逐包检测;
2. 攻击流量清洗;
3. 设备集中管理,具备管理中心;
4. 支持外部接口;
5. 支持直路和旁路部署模式。
标包2:
本次采购范围为廊坊、呼和浩特、贵安三个基地建设DDoS防护能力所需的设备、服务。根据各基地网络出口带宽及防护需求,配置500G引流路由器(廊坊1台、贵安1台)、400G引流路由器(呼和浩特1台),具体如下:
① 集成:三个基地分别实施,实施内容包括设备上架、布线、调测、对接骨干网DDoS平台;自系统安装工作一开始,供应商应与甲方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安装、调试、测试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
实施周期:设备到货后30日内完成。
验收标准:通过甲方的功能测试、性能测试、攻防演练验证。
② 提供终验后2年的免费售后服务支持,在服务期内应免费提供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基本技术支持(含现场服务)。
③ 提供详细的售后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售后服务团队、售后服务流程及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内卖方应对本项目中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l 定期巡检:系统软件状态现场或远程方式巡检,每年至少2次;
l 故障排除:针对任何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或使用的问题,进行故障定位、排查、修复等;
l 其它技术支持服务:产品咨询服务、电话技术支持服务、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等。
④ 培训:项目实施结束后,提供系统运维管理员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包括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架构、操作方法和故障处理等。
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基地
硬件要求
性能要求
功能要求
1
引流路由器
2 台
廊坊、贵安
1. 设备业务槽位≥8个(全尺寸业务卡槽位,非子卡槽位)
2. 单台设备配置100G光接口数量≥11个,配置11个单模光模块
1. 设备必须支持单机框单槽位≥200G
2. 设备整机支持交换容量≥24Tbps
3. 设备整机支持包转发率≥6400Mpps
1. 实配交换容量≥1.2Tbps
2. 本机实配包转发率≥1800Mpps
2
引流路由器
1 台
呼和浩特
1. 设备业务槽位≥8个(全尺寸业务卡槽位,非子卡槽位)
2. 单台设备配置100G光接口数量≥8个,配置8个单模光模块
1. 设备必须支持单机框单槽位≥200G
2. 设备整机支持交换容量≥24Tbps
3. 设备整机支持包转发率≥6400Mpps
1. 实配交换容量≥0.8Tbps
2. 本机实配包转发率≥1200Mpps
1.1.2 采购预算:406.6万元(不含税),其中:
标包1:抗D设备,预算金额:182.4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率13%。
标包2:引流路由器,预算金额:224.2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率13%。
本项目所示税率为一般纳税人税率。非一般纳税人或符合国家政策的其他情形,可按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自行填报税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3 到货期:标包1、标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设备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
1.1.4 保修期:标包1、标包2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二年。
1.1.5 实施地点:采购方或最终用户指定地点。标包1、标包2均需要三个基地分别实施。
1.2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标包1:抗D设备)最高限价为1796640.00元(不含税),其中:500G抗D设备(廊坊、贵安)1241100.00元(不含税);400G抗D设备(呼和浩特)555540.00元(不含税)。
本项目(标包2:引流路由器)最高限价为2129900.00元(不含税),其中:500G引流路由器(廊坊、贵安)1563700.00元(不含税);400G引流路由器(呼和浩特)566200.00元(不含税)。
所有高于该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格式自拟))。
2.3 业绩要求
标包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签署的同类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同类案例指合同交付产品与本次投标产品同类型(如为综合类采购合同须在合同中明确“AntiDDoS”或“抗D”类产品采购金额,如为综合类采购框架协议须在订单中明确的“AntiDDoS”或“抗D”类产品采购金额,以明确的“AntiDDoS”或“抗D”类产品采购金额计算业绩累计金额),要求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税)。
标包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一日签署的同类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同类案例指合同交付产品与本次招标产品同类型(如为综合类采购合同须在合同中明确产品采购金额,如为综合类采购框架协议须在订单中明确产品采购金额,以明确产品采购金额计算业绩累计金额),要求累计业绩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税)。
注:须提供有效业绩合同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订单原件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具备甲方盖章的有效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合同(或订单)对应验收单(或发票)。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签订时间为准;每个框架计一份业绩,框架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加盖企业公章的合规经营承诺书为准。
(2)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包括数科公司黑名单和集团公司黑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3)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其他要求承诺书、《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单位负责人信息一览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5)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6)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须承诺满足《供应商规范行为知晓承诺书》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规范行为知晓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8)投标人须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制造商/代理商要求
本次采购原则上只接受制造商报名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报名投标,以下情形除外:①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并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与合同签署的;②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者最多表决权)的企业,并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与合同签署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由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投标人作为唯一投标和销售代理商的相关证明文件(代理授权书),明确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分工界面,并承诺对投标人所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支持。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03 月 30 日 1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4 月 07 日 19 时 00 分。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获取招标文件,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未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2)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登录后,进入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找到要参与的项目,在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申请,将项目加入到购物车中,选择“网上支付”的方式并进行结算,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每标包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
(4)支付方式:沃支付(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通过“沃支付”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潜在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开通联通“沃支付”功能,并通过“沃支付”付费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及时办理成功对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所产生后果,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2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5.2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5.2.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5.2.2 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本项目电子标不适用);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本项目电子标不适用);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
6 .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 chinaunicombidding.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 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1号1幢321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 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
邮 编: 100036
联 系 人: 杨晨、王燕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邮件: yangchen@
行政监督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异议受理联系人:杨晨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 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0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