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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昌平区南丰路南延(涌云街~定泗路)道路工程不可避让论证编制

  • 2026-04-01

项目名称: 昌平区昌平区南丰路南延(涌云街~定泗路)道路工程不可避让论证编制

项目编号: ZJ2026BJ1017457

招标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道路工程不可避让论证编制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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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6BJ1017457

项目名称 昌平区南丰路南延(涌云街~定泗路)道路工程不可避让论证编制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南丰路南延(涌云街-定泗路)道路工程,本工程南起定泗路,与现况回昌东路接,北至涌云街,与在建北段工程接,全长约3.2km。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50~70米。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17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完成止

资质(资格)要求

1. 比选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 。

2. 比选申请人拟派负责人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3 .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响应人在中介平台报名参与后,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2028660148@q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投标企业名称)。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合同签订 且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昌平区南丰路南延(涌云街~定泗路)道路工程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编制 。 后续根据甲方和规自主管部门要求 完成论证报告相关的专家评审、意见整改、材料补充等工作,以及 配合 技术服务至 比选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获取正式批复文件。

项目编号 ZJ2026BJ1017457 项目名称 昌平区南丰路南延(涌云街~定泗路)道路工程不可避让论证编制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南丰路南延(涌云街-定泗路)道路工程,本工程南起定泗路,与现况回昌东路接,北至涌云街,与在建北段工程接,全长约3.2km。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50~70米。 项目所在辖区 昌平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17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完成止

资质(资格)要求

1. 比选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 。

2. 比选申请人拟派负责人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3 .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响应人在中介平台报名参与后,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2028660148@q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投标企业名称)。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合同签订 且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昌平区南丰路南延(涌云街~定泗路)道路工程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编制 。 后续根据甲方和规自主管部门要求 完成论证报告相关的专家评审、意见整改、材料补充等工作,以及 配合 技术服务至 比选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获取正式批复文件。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工程科

传真

联系电话 01069719588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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