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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保障类项目-安保服务(2026年安保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4-01

项目名称: 运行保障类项目-安保服务(2026年安保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经开区荣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安保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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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运行保障类项目-安保服务(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4-13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查看完整信息-T00003-JH001-XM001

项目名称:运行保障类项目-安保服务(2026年安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0.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运行保障类项目 - 安保服务( 2026 年安保服务)

300.49

1 项

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安保服务,服务内容应包括日常巡查管控、治安秩序维护、安检管理、消防月检年检、中控值守等,服从领导临时工作安排。防止侵害采购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4-02至2026-04-0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czj-portal -site/index.html#/home )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4-1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04-1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A座9层开标室(现场开启,不接受纸质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 财库〔 2011 〕 124 号 )

1.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

1.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

1.4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财政部令第 94 号 )

1.5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的通知》(财库〔 2020 〕 46 号)

1.6 《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 2019 〕 38 号)

1.7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9 号)

1.8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 财库〔 2021 〕 19 号 )

1.9 《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 2026 〕 2 号)

1.10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 2021 〕 741 号)

1.11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 2021 〕 2163 号)

1.12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 2022 〕 672 号)

1.13 关于发布《北京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 2026 年版)》的通知

2. 本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3.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 ” ,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 ” 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 ” 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 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 / 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经开区荣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南小街1号

联系方式:薛强,查看完整信息-8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西街2号楼新中大厦十二层

联系方式:白宽 韩翠兰,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宽 韩翠兰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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