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局集团公司丰台工务段2026年废旧轨料收集整理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 2026-04-02
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局集团公司丰台工务段2026年废旧轨料收集整理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2026-BJ-FW-CRMTP113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工务段
采购标的物: 废旧轨料收集整理业务外包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北京局集团公司丰台工务段 2026年废旧轨料收集整理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 号: 2026-BJ-FW-CRMTP113 )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北京局集团公司丰台工务段 2026年废旧轨料收集整理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工务段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废旧轨料收集整理 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 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A01包:废旧轨料收集整理,包件项数为:1个;
其它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满足如下要求 :
3.1.1 A01包:废旧轨料收集整理
( 1) 资质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2 ) 财务要求:响应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3)业绩要求:响应人近三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或铁路营业线业绩,无被责令暂停投标情况,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并加盖公章。
( 4) 信誉要求: ①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②不存在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0〕116号)被停标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2021〕848号)补充的停标情形)。③不存在《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号)规定的在一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施工单位的投标的情形。不存在《北京局集团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建〔2018〕83号)规定的因质量安全红线问题而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的投标,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人、施工队伍被记入“黑名单”甚至主要责任人、施工队伍被清出集团公司管内铁路建设工程现场的情形。④响应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建造师相关资质,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
( 6 )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4.1 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6年 4 月 2 日 09:00至2026年 4 月 8 日 17: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线下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 4 月 2 日至 2026年 4 月 8 日 ,每日上午 09: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17: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查看完整信息-8)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招标(试)-公告-投标邀请-购买采购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见附件《平台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角色)),待审核通过,完成购买采购文件。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A01: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 4 月 16 日 09:30,地点为 中土大厦 会议室(地址:北京市 海淀区北蜂窝 6 号) ,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工务段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正阳大街 54号
邮 编: 100860
联 系 人: 袁占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代理机构: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 A座11层
邮 编: 100073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子邮件: sikawang1006@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8.其他
8.1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采购程序、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受理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向采购方提出。
8.1.1提出时间:①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在谈判程序开始3个工作日之前提出;②对采购程序的异议应在现场或异议人应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③对采购结果的异议应在采购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1.2提出方式:发送邮件,异议接收邮箱: sikawang1006@163.com 。
8.1.3异议函件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④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⑤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⑥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1.4异议函件内容不全或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 异议所涉及物资采购活动非采购人管理范围的;
(二) 异议人不是所异议物资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物资采购活动无利害关系的;
(三) 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提出异议的;
(四) 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 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8.1.3款规定的;
(六) 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 异议事项正在调查、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8.1.5供应商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监督部门提出异议,监督部门将按照受理时限规定和调查结果进行答复。
8.2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报价者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谈判的,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 sikawang1006@163.com ,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8.3请供应商自行核对 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 标书款发票请自行在系统 “缴费订单-下载”中下载。
2026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