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申报2026年度国际青年人才来华交流项目的通知
- 2026-04-02
项目名称: 【转】关于申报2026年度国际青年人才来华交流项目的通知
招标公司: 陕西师范大学化工学院
采购标的物: 国际青年人才来华交流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促进国际青年人才交流互鉴,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于2024年起设立国际青年人才来华交流项目(以下简称CEP项目)。现将我校2026年度CEP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原则
CEP项目以开放包容促发展、双向赋能共成长、择优遴选重实效为原则,资助优秀外国青年人才来华开展访问交流、国际实习和短期工作,促进外国青年人才了解和认识中国,推动中外青年在交流中”增进了解、收获友谊、共同成长”。
二、项目类型
CEP项目将资助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开展的以下三类项目。
(一)访问交流。资助外国青年在华以团组形式参加不超过30日的交流活动;
(二)国际实习。资助在读的外国青年在其学习或研究领域,在华进行不超过60日的实习;
(三)短期工作。资助已毕业的外国青年在其学习或研究领域,在华进行不超过90日的短期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来华外国青年应当同时具备以下5项条件:
1.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4月1日(含)以后且2008年4月1日(含)以前出生);
3.在国外高等学校(含职业、技工院校)在读或毕业三年以内并获得相关学位(含学士、硕士、博士);
4.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5.身心健康,无犯罪记录,承诺在华期间遵守中国法律。
(二)国内接收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5项条件:
1.具有聘请和组织外国青年在华访问交流、国际实习和短期工作的意愿和需求;
2.具备较好的国际交流环境和工作基础,能够为外国青年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3.接收国际实习或短期工作的岗位为非涉密非敏感岗位;
4.能够协助外国青年办理工作许可、入境签证等相关手续;
5.在收到资助经费前,能够垫付相关费用保障外国青年来华、在华开展相关活动。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有申报需求的单位或老师请尽快联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4月10日前完成平台申报(基金会官网,“基金建设”→“基金项目”→“CEP项目”),并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基金资助
(一)资助范围
主要用于补助外国青年来华一次性国际旅费和国际旅行保险(至少包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险期限应覆盖在华停留期间)。国际实习和短期工作的,国内接收单位应与外国青年签订工作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相应报酬。
(二)资助额度
1.访问交流:10000元人民币/人(税前)。
2.国际实习:在华实习时长30日以内(含30日)的,15000元人民币/人(税前);在华实习时长31-60日(含60日)的,20000元人民币/人(税前)。
3.短期工作:在华工作时长30日以内(含30日)的,15000元人民币/人(税前);在华工作时长31-60日(含60日)的,20000元人民币/人(税前);在华工作时长61-90日(含90日)的,25000元人民币/人(税前)。
国内接收单位应根据以上三类标准据实申报,对于项目人数较多、核算资助金额较大的项目,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金额上限为20万元。
(三)资助管理
采取分类分档定额资助方式核定,按照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专款专用原则进行管理。结余资金由国内接收单位统筹安排用于国际青年人才来华交流、项目宣传等直接支出。
六、联系方式
(一)校内联系人
王友颐,查看完整信息,长安校区校务楼625室。
(二)基金会联系人
(三)技术支持:查看完整信息(有关CEP项目管理平台使用的问题请拨打此电话),jjxmc@。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办公室、“一带一路”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