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设备更新项目之二公开招标公告(41,44,49,51,52包)
- 2026-04-02
项目名称: 首都医科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设备更新项目之二公开招标公告(41,44,49,51,52包)
招标公司: 首都医科大学
采购标的物: 一流学科建设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首都医科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设备更新项目之二公开招标公告(41、44、49、51、52包)
发布时间:2026-04-02 17:39 信息来源: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原文链接地址
> ### 项目概况
> 首都医科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设备更新项目之二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2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查看完整信息0165735-XM001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设备更新项目之二
预算金额:82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校内分包 号
分包 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41
df-26q02-02-41
首都医科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设备更新项目之二-设备购置-41
435.10
详见 采购 需求
详见 采购 需求
44
df-26q02-02-44
首都医科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设备更新项目之二-设备购置-44
61.74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49
df-26q02-02-49
首都医科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设备更新项目之二-设备购置-49
62.20
详见 采购 需求
详见 采购 需求
51
df-26q02-02-51
首都医科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设备更新项目之二-设备购置-51
148.96
详见 采购 需求
详见 采购 需求
52
df-26q02-02-52
首都医科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设备更新项目之二-设备购置-52
117.60
详见 采购 需求
详见 采购 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国产货物及进口含税货物,自合同生效起 3 个月内,完成供货。 (2)进口免税货物,自信用证开出 3 个月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 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_ / _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是 ■否;
3. 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 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
(6) 投标人不得为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4-02 至 2026-04-10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4-2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6)政府采购支持本国产品 。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数字证书 或电子营业执照 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 查看完整信息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 ,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
3.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 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登录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
4. 投标人务必登陆“东方招标”平台(/),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pages/sign_in.html?page=mine)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陆系统寻找有意向参与的项目。 投标人应在“东方招标”平台上填写开票信息。
5.项目代理编号/包号:OITC-G260511222/41包、44包、49包、51包、52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 10 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联系方式:窦志超、曹山、高天阳,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志超、曹山、高天阳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