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楼峪村431.31亩复耕土地出租
- 2026-04-03
项目名称: 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楼峪村431.31亩复耕土地出租
招标公司: 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楼峪村
采购标的物: 复耕土地出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0665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MY/01-0013
挂牌金额
431,310.00元
挂牌日期
2026-04-03
截止日期
2026-04-10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楼峪村431.31亩复耕土地出租
项目编码
2026-MY/01-0013
坐落(地址)
楼峪村
土地用途
耕地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 地块 - 1
地块名称
梁东沟里
地块编号
东至
李家峪南山分水岭至梨树沟从西梁以下道边
南至
梨树沟沟口硬化到分界
西至
村庄北道边下
北至
沟里上头到老鹰沟
# 地块 - 2
地块名称
下峪到淹没线
地块编号
东至
楼峪村村庄老房往外到小东沟
南至
李峪庄外小桥往下至水库淹没线
西至
大三峪南地边
北至
村委会第一块地往下
# 地块 - 3
地块名称
李家峪小桥至村东
地块编号
东至
查子沟西梁股分水岭往外至柳树沟
南至
李家峪小桥
西至
三道沟东梁分水岭以东
北至
柳树坑为界
# 地块 - 4
地块名称
牛峪至大石岭
地块编号
东至
牛峪硬化道为界
南至
楼峪村西住户后长条地为界
西至
水树峪东梁分水岭往下到大石岭以外至南沟
北至
牛峪老房西长条往外到大石岭
# 地块 - 5
地块名称
楼峪村西地往里
地块编号
东至
李峪村庄北沟洞子往下
南至
楼峪村西地北过水桥以上
西至
楼峪村庄往北排洪沟往里到香梨沟
北至
香梨沟上头
#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所有权人
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楼峪股份经济合作社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是
承包方式
家庭承包
承包方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承包期限(起始日)
承包期限(终止日)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一年零八个月
拟出让用途
粮食、蔬菜作物种植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是否属再次出让
否
是否原承包人 原出租人同意
前次出让方式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是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4-03
截止日期
2026-04-10
挂牌总金额(元)
431,310.00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信息发布终结
延牌周期(工作日)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431,310.00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土地出租涉及家庭承包地。现所有土地已完成复耕。
2、拟出租期限:以合同签订起始日期为准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租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2025年-2027年最高减免农村集体复耕土地承包(租)费不得高于1000元/年/亩,出租价格为500元/年/亩。2026年-2027年租金共计431310元,租期不满一年租金按整年收取。承租方自合同签订日10天内支付当年租金,剩余租金每年1月15日前缴纳。
4、要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应地表种植粮食作物及蔬菜,种满种严,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基本农田使用需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要确保农地农用,不得破坏耕作层,不得改变土地性质。
6、如需开展设施农业项目,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促进种植类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函》(京规自函〔2023〕2289号)要求,履行相关备案程序。 7、不得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化”建设。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请依法依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用地及规划审批手续,避免形成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8、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的监管,不得种植玉米、高粱等高杆作物,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乔思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