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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大刘各庄村村东南15平方米基站用地出租

  • 2026-04-09

项目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大刘各庄村村东南15平方米基站用地出租

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0346

招标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大刘各庄村

采购标的物: 基站用地出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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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大刘各庄村村东南15平方米基站用地出租

发布时间:2026-04-01 00:05 信息来源: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原文链接地址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0346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DX/01-0019

挂牌金额

75,000.00元

挂牌日期

2026-04-01

截止日期

2026-04-08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大刘各庄村村东南15平方米基站用地出租

项目编码

2026-DX/01-0019

坐落(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大刘各庄村村东南

土地用途

耕地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0.0225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基站设备一套,如原承租方继续承租,则由原承租方继续使用,如由新承租方承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需清退,村集体积极配合。

# 地块 - 1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东至

京沪高铁

南至

梁海涛承包地

西至

梁海涛承包地

北至

车道

#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所有权人

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大刘各庄村经济合作社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承包方式

承包方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承包期限(起始日)

承包期限(终止日)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5年

拟出让用途

基站用地出租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是否属再次出让

是否原承包人 原出租人同意

前次出让方式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4-01

截止日期

2026-04-08

挂牌总金额(元)

75,000.00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75,000.00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出租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共五年,具体日期以实际签合同为准);

2.租金标准:每年1.5万元,共计7.5万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需为具备水利水电相应资质的行政事业单位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土地性质:水浇地;

2.出租面积:15平方米(约0.0225亩);

3.出租用途:基站用地出租;

4.项目四至:东至京沪高铁,南至梁海涛承包地,西至梁海涛承包地,北至车道;

5.出租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共五年,具体日期以实际签合同为准);

6.出让标的用于通讯设备间及通讯塔,作为保障民生设施使用;

7.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政策等不可抗力进行拆迁腾退,受让方须积极配合拆除工作,设备迁移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迁移工作须按照出让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条款,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8.意向受让方需出具书面承诺:(1)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基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受让方需保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让方需承担相关责任。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并在租期到期后10天内向出让方交还场地,出让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和监督,达到属地政府部门的安全环保规定;

9.地上有基站设备一套,如原承租方继续承租,则由原承租方继续使用,如由新承租方承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需清退,村集体积极配合。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贺舜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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