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文旅丰台”新媒体推广项目比选公告
- 2026-04-10
项目名称: 2026年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文旅丰台”新媒体推广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标的物: 新媒体推广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按照区文旅局年度预算项目实施计划,现组织开展 202 6 年 “文旅丰台”新媒体 推广项目 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比选项目
采购人: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 202 6 年 “文旅丰台”新媒体 推广项目
确定公司数量: 1家
项目简介:
区文旅局现有新媒体平台账号 7 个 (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 、 今日头条、新浪微博 、 抖音、快手、小红书)。 项目经费总预算应不超过 60 万元 。
(一)内容 创作 。 策 划和制作高质量的文化旅游相关内容, 注重多样性和创新性,紧跟舆论焦点、文旅热点 。 根据各新媒体 账号定位策划具有吸引力的内容 进行差异化宣传, 以 文章、 海报 、视频 、直播 等多种形式, 展示丰台文旅的独特魅力, 增强 “文旅丰台”影响力 。
(二) 账号运维 与 优化 。 维护 “文旅丰台”新媒体平台的正常运行,确保用户能够顺畅访问和使用 。优化平台板块划分,提升用户体验 。
(三)用户互动与 管理 。 积极开展用户互动活动,如有奖评论、图文征集等,增加用户参与感和使用粘性 , 扩大 “文旅丰台”新媒体平台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用户。监测用户反馈,及时回应和解决用户问题,提升用户满意度。
(四)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 收集并分析用户行为数据、访问量、互动数据等,了解用户需求和偏好,为内容策划和平台优化提供依据。生成数据报告,并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调整运维策略,优化内容布局,提高新媒体平台的影响力和传播效果。
(五) 直播 推广 。 聚焦丰台区重点文旅活动,组织开展现场视频直播与图片直播,确保画面清晰、传输稳定。
( 六 )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与维护。 与丰台区内的文旅企业、景点、文化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形成新媒体矩阵。共同推广丰台区文化旅游资源。寻找外部合作伙伴,进行跨行业、跨区域宣传合作,拓宽文旅推广渠道。
二、 资格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比选申请人应具有承办项目的相关资质;
(三)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办类似项目的经验;
(四)参加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当事人名单;
(六)制定工作方案和预算。
三、参选单位需提交材料
(一)参选意向反馈表;
(二)参选单位合法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等】;
(三)项目策划制作方案;
(四)项目费用报价;
(五)参选单位概况和承办案例;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材料送达与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ftwljfx@163.com ,电子版审阅合格后,我局将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告知各申报单位,并通知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报名时间: 即日起 至 202 6 年 4 月 16 日
联系人: 蔡 老师
联系电话: 010- 8 701723 1 (工作日9:00-12:00、1 3 : 3 0-1 7 :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