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审结未执行完毕案件款项回收服务项目
- 2026-04-12
项目名称: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审结未执行完毕案件款项回收服务项目
招标公司: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审结未执行完毕案件款项回收服务项目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已审结未执行完毕案件款项回收服务项目”的采购人,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通过公开询比方式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已审结未执行完毕案件款项回收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拟回收款项的案件 一标段含6件 ,均为我方主诉案件,案由集中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次拟回收款项的案件 二标段共1件 ,为我方主诉案件,案由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两标段各一家
1.7 最高响应限价:一标段:人民币 115万元 ;二标段: 人民币 225万元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拟遴选专业、高效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案件的执行款项回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具体有效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3 服务地点:主要履行地点为北京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供合法有效并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章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上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记录,执业状态显示为正常。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至 2026年04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方式:- - - 详见公告正文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14 日 9 时 45 分,届时请参加询比采购的供应商代表出席开启会议。
5.2 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 - 详见公告正文
5.3 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开启当日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启地点。逾期送达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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