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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姚家园青年路与达德南一路西南角2亩场院出租

  • 2026-04-15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姚家园青年路与达德南一路西南角2亩场院出租

采购标的物: 场院出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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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0765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CY/04-0346

挂牌金额

494,544.00元

挂牌日期

2026-04-15

截止日期

2026-04-21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姚家园青年路与达德南一路西南角2亩场院出租

项目编码

2026-CY/04-0346

不动产权证证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1333.34

房屋使用现状

使用中

房屋用途

细分类别

场院

附属设施

无。

坐落(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姚家园青年路与达德南一路西南角

#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3年

拟出让用途

停车场

拟出让方式

出租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4-15

截止日期

2026-04-21

挂牌总金额(元)

494,544.00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20,0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查看完整信息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494,544.00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金价格160000元/年,每年递增3%;租金年付,上付款。

2.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迁补偿。

3.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4.合同签订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出让方房屋自交付日期作为受让方房屋起租日期,具体交易条件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资质要求:北京市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若为自然人,需承诺半年内在北京市朝阳区注册成立公司。

2.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3.诚信要求: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等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场院面积2亩。

2.该标的所占土地规划用途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项目业态停车场。

3.该标的项目用途为停车场。

4.该标的不得用于停车场以外经营活动使用。

5.占地四至:东至:青年路 西至:国美家园小区 南至:道班北墙 北至:国美家园小区中心路。

6.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7.受让方纳税纳统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

8.受让方不得在标的内搭建建筑物。

9.出让方除提供车位以外,不承担车辆及其他财物的保管义务。如发生车辆等财物被盗抢等,如需要出让方配合向第三方进行索赔的,出让方可以配合,但受让方不得因此向出让方进行任何索赔。

10.租赁期限内,出让方有权对租赁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受让方应当按照出让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否则,出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11.车位场地内发生消防或者用电等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负全部责任,与出让方无关。车位场地内发生消防或者用电事故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12.车位场地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处理事故并承担赔偿责任,与出让方无关。车位场地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13.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让,在原合同于2026年8月22日到期后。由出让方于30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14.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5.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丁武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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