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2026年广外街道拆除违法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4-16
项目名称: [西城区]2026年广外街道拆除违法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
采购标的物: 拆除违法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 项目概况
> 2026年广外街道拆除违法建设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4-28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查看完整信息0024023-XM001
项目名称:2026年广外街道拆除违法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保障广外街道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有序推进,需拆除辖区内违法建设 4000 平方米(含结构外立面恢复或地面的平整、渣土清运等),确保达到场干地净的验收标准。依据《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拆除违法建设资金定额指导标准规定(试行)的函》要求,违法建设拆除总平均价按每平方米 1100 元执行,拆除面积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施工期间需严守安全底线、严把质量关口,秉持服务优质、安全第一、质量达标的原则,确保在规定工期内圆满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备注: 1 、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过程发生的工程量及审计审定金额结果为准。
2 、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服从采购人安排在相应位置执行项目,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影响项目进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根据实际进展情况以采购人通知 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未被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标注资质异常,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办理进京备案手续时需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
2 )拟派项目经理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聘用单位必须和注册证书中注册执业单位一致,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 )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按照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4-17至2026-04-23,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4-2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磋商方式,供应商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到达现场,请务必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
五、开启
时间:2026-04-2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磋商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自行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当日磋商小组将在系统中发起二轮报价邀请,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二次报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 2011 】 124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 19 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 2022 】 1143 号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
采购文件。
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无效。如无法
获取,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
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
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
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 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广安门外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站西街17号院11号楼
联系方式:魏老师,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普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东街33号院1号楼7层701-08室
联系方式:侯老师,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老师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