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管网分公司水泵,格栅类设备大修采购公告
- 2026-04-17
项目名称: 第三管网分公司水泵,格栅类设备大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2026-ZC-4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管网运营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水泵、格栅类设备大修、水泵格栅类设备大修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 三 管网运营分公司 202 6 年度 水泵、格栅类设备大修项目 询比 公告
1. 询比 条件
本 询比 项目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 三 管网运营分公司 202 6 年度 水泵、格栅类设备大修项目 ( 项目编号: 2026-ZC-4查看完整信息 ) , 采购人 为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 三 管网运营 分公司 , 询比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 询比 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 询比 。
2. 采购人 简介、项目概况与 询比 范围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 三 管网运营分公司 隶属于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 三 管网运营分公司拟采购 水泵、格栅类设备大修 项目 。预计地点为北京 市 海淀区长河泵站 ,本次采购合同期 限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形式为 固定 单价 合同。
3. 响应 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询比 要求 响应 人须具备以下:
3.1.1 资质: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 营利 法人;
(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或股权未被重组、典当、接管、冻结;
( 3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 提供20 24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 4 )企业五年内无不良信用,可提供增值税 普通 发票;
3.1.2 业绩:
202 3 年1月1日至今 , 累计具50万元(含)以上机械设备维修服务或备件销售业绩; 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对应业绩发票);
3.1.3 具有与本 询比 项目相应的服 务 能力:
( 1 )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 2 )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信誉要求
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20 20 年 4 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20 20 年 4 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响应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响应截止日,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 “ (1)、(2)、(3) ” 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1.5 信誉 管理:
(1)响应 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移出的;
B.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删除失信信息的;
C. 近三年内 响应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法院判决公示信息为准);
D. 近五年内 响应 人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且评审委员会或 采购人 认为可能影响本项目履行能力的。(上款必内时间范围可结合项目实际调整)
(2)有上款 其 中情况的,或确定 成交 /成交时在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库内且未被移出的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商/ 成交 人。
3.1. 6 其他:
(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 询比 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3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 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 响应 。
4. 询比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 26 年 4 月 17 日至 202 6 年 4 月 2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 gaoshuo @bdc.cn 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人用电子邮箱 ( gaoshuo @bdc.cn) 发送电子询比文件。
(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 “ 三证合一 ” 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 “ 三证合一 ” 工商登记的);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3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询比 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4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管网运营分公司 设备 部 108 室。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 开启 的响应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响应文件前交采购人审验:
( 1 )响应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格式,见询比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格式,见询比文件附件)。
5.3 未按 5.2 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询比 公告在北排供应链(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管网运营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 11 号 1 幢北京排水集团第三管网分公司
邮编: 100192
联系人: 高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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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生产运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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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电子邮件: wangxiaolong_2@bd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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