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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4-17

项目名称: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系统部署高级工程师用户培训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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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编号:N_CF260004/01

包号:01

招标人: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预备会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解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8. 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审标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2.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3.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5.招标文件的异议、澄清和修改

6.投标预备会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构成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报价

11.投标货币

12.证明投标人合格资格的文件

13.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投标保证金

15.投标有效期

1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上传及回执打印

18.投标截止时间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3.评标委员会

24.保密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26.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7.优惠

六、授予合同

28.推荐中标人

29.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的审核

30.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1.中标通知书

32.签订合同

3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三章 合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声明函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2.资格条件响应表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3.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商务文件格式1.投标函格式

商务文件格式2.联系人证明书

商务文件格式3.投标保证金格式

商务文件格式4.商务响应表(商务偏离表)格式

商务文件格式5.其他商务文件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格式1.技术响应表(技术偏离表)格式

技术文件格式2.其他技术文件

第四部分 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格式1.开标一览表格式

第五部分 其他文件

其他文件格式1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

招标公告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招标编号:查看完整信息,项目编号:N_CF260004/01)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拟采购人工智能应用创新项目。本次拟通过采取公开招标的实施方式,按项目目标分解和实施工作进行分包,共分为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生态服务、升级AI策略中心与新一代人机协作智能平台服务共2个包件。具体划分如下:

包件一: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生态服务(本项目);

包件二:升级AI策略中心与新一代人机协作智能平台服务。

中标人数量:包件一、包件二各入选1家,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本项目按照包件一、包件二的顺序评审,已中标前一个包件的投标人不得作为后一包件的中标人。

实施周期:24个月,投标人按招标人计划管理要求推进项目进度。

本项目包件采用驻场及非驻场结合服务模式,招标人不承诺在项目有效期内授予中标人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授予的采购人月数量、金额,具体人员使用情况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6 投标人与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诚信问题。

2.7 投标人在评标时未处于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及建设银行集团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2.8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9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 投标人提供2022、2023、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有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按合并财务报表计,子公司不得使用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投标人损益表(利润表)中净利润至少一年为正。

2.12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与系统重要性银行(含总行金融科技子公司)或者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合作开发服务类项目案例,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所有案例累计达到200人月及以上的开发服务时间;2. 所有案例累计金额达到500万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日期页,若合同无法体现金额及人月数,则须提供合同对应的用户订单及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应与用户单位名称一致,21家系统重要性银行是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为:工银科技有限公司、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农银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交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招银云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兴业数字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信银金科(深圳)投资发展优先公司、浦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民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光大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壹帐通、北银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1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CMMI-3级及以上认证。

2.14 投标人承诺不得擅自将本项目服务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2.15 投标人承诺遵从国家和监管中标人的政策和法规,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存在重大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

2.16 投标人有完善的风险内控机制,有信息安全管控、消费者纠纷化解、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2.17 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严重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引发较大舆情或重大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况。

2.18 投标人未在招标人消费者业务合作机构消保黑名单。

2.19 投标人必须通过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招标 。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本次资格要求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前往 中国建设银行集采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化平台”) 进行免费注册。 投标人提出注册申请后,电子化平台会进行注册审核。注册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 。电子化平台将对投标人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即为注册成功。注册成功的投标人请登录注册账号后并于“中国建设银行”子平台的 “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 处下载 “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 ,并根据流程领取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平台发售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无纸质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领取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4.3 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流程

4.3.1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 ,售后不退。

4.3.2 标书款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100 1079 1000 5300 726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单支行(营业部)

4.3.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申请步骤: (登录供应商界面→ “ 中国建设银行”子平台→“投标或投标(试点)”→“购买文件”→“公开后审”→“立即购买”→“确认购标信息(联系人、手机号和邮箱信息务必准确)、发票信息(务必与贵司财务确认后填写准确)、支付(付款方式选为汇款并上传支付凭证)”→“提交”→邮件方式联系下方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告知付款完成并要求进行付款审核。

4.3.4 招标代理机构后台审核步骤: 招标代理机构会进行线上付款审核。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完成后,投标人可下载招标文件。

4.3.5 投标人招标文件下载操作步骤: 登录供应商界面→“投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文件”→“确认下载”→“下载对外文件”。(含WORD版招标文件,WORD转PDF版招标文件,投标用EBID文件,EXCEL版投标注意事项核对表等)。

4.3.6 招标代理机构开票步骤: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4.3.3填写的购标信息开具 数电票形式 标书款发票,标书款发票将均通过邮件及手机短信形式发送至投标人4.3.3填写的手机号和邮件,请注意查收。

4.4 投标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电子化平台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18190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遇法定节假日正常调整。

4.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供应商资料准备及上传、供应商注册申请后台审核、项目购标审核、招标文件下载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4.6 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并获取CA电子印章(一般制证时间需3-5个工作日),否则将不能使用CA电子印章进行后续操作例如投标文件加密、解密和CA签名操作等。

4.7 投标文件准备环节所需相关软件在账号登录界面“常用软件”处下载(包含谷歌浏览器、CFCA插件(CA电子印章驱动程序)、PAGEOFFICE插件、投标客户端、小鱼视频)。

1.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举行投标预备会,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解密

6.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文件的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相关要求))。

6.2 凡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方可通过电子化平台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

6.3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0 日 09 时 45 分 。

6.4 电子化平台中无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通过电子化平台进行解密(含投标文件解密和CA签名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尽快远程解密。

6.6 投标文件上传失败处理规则:投标人出现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情况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倒计时时间直至该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7 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处理规则:投标人出现开标解密失败的情况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可利用其他技术手段解密; 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 发布公告的媒体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开媒体 金采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和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 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院6号楼

邮 编:100082

联系人:刘浩(采购部门)、王冰(需求部门)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010- 59302071

电子邮箱: liuhao@ccbcf.cn ;wangbing@ccbcf.cn。

8.2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18层1819室

邮 编:100022

联系人:樊鑫硕、姬翔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fanxs@

2026年3月9日

公告附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下表中条款号为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条款号。)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1.1

项目名称: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

2

1.1

招标人名称: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院6号楼

联系人:刘浩(采购部门)、王冰(需求部门)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010- 59302071

注:招标文件中的我方、建信消金、建信消费金融、招标人、甲方均特指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投标人、中标人均特指投标人

电子化平台指中国建设银行集采平台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工具为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加密和盖章工具为中国建设银行集采平台认可的CA电子印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18层1819室

联系人:樊鑫硕、姬翔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

2.3

合格的货物与服务: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4

4.1

招标文件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5

6.1

投标预备会:召开

时间: 2026年3月17日10时30分开始 。 (如有变更,及时通知)

地点:“腾讯会议”软件远程会议, 会议号: 461-906-720。

有关要求:

1. 每家投标人限1-2个账号参会,并在会前将参会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至少于前一日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2. 参会人员应于加入“腾讯会议”会议室前修改用户名为本人姓名;会上请勿泄露公司名称。

6

8.1

投标文件(电子)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资格证明文件(独立文件,上传至价格文件附件):

1. 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

2. 资格条件响应表(详见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2);

3.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3)。

二、商务文件(独立文件):

1. 投标函(详见第四章商务文件格式1);

2. 联系人证明书(详见第四章商务文件格式2);

3. 投标保证金;(详见第四章商务文件格式3);

4. 商务响应表(商务偏离表)(详见第四章商务文件格式4);

5. 其他商务文件:

5-1 其他商务文件应答索引表(详见第四章商务文件格式5-1);

5-2 整体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5-3 同类服务案例(详见第四章商务文件格式5-3,独立文件);

5-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三、技术文件(独立文件):

1.技术响应表(技术偏离表)(详见第四章技术文件格式1);

2. 其他技术证明文件:

2-1. 其他技术文件应答索引表(详见第四章技术文件格式2-1);

2-2. 需求理解及保障机制(格式自拟);

2-3. 整体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2-4. 信创改造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2-5. 项目成果交付承诺(格式自拟);

2-6. 项目人员配备(格式自拟);

2-7. 增值服务(格式自拟);

2-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技术文件整体页码不超过100页(包含首尾页)。

四、报价文件(独立文件):

1. 开标一览表(详见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1)。

五、其他文件格式(仅用于采用现场形式的投标预备会、踏勘及开标仪式):

1. 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第四章其他文件格式1)。

注:

1. 考虑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对投标文件上传有大小的要求,各投标人的附件文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添加至商务、技术、价格文件的附件中(但需注明),招标人不作具体限制;

2.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证明文件;

3. 商务条款偏离表如有偏离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内未填写的内容,将被视为投标人全部接受招标文件的相应条款;

4. 签订合同时,双方须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合同条款为准;

5. 如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时,以投标文件中的偏离表未列出的内容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将有可能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并被取消中标人资格。同时招标人有权按评标时的评分排序,另行确定中标人。

7

10.1

可选择报价: 不接受 。

可选择或可调整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8

10.2

报价要求:

一、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招标内容所需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二、 关于投标报价的说明:

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格式及相关要求详细填写,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

2.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如果免费提供某项服务,应注明该项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计入投标报价;未填写的项目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4. 本次采购价格有效期为两年;

5. 最低的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人的保证;

6. 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费用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7. 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人及招标人需求的其他相关信息,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如有必要,投标人应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并自行承担费用;

8. 在价格有效期内,投标人执行“更优惠价格政策”,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 规定;

9. 投标人应理解预估采购工作量并非招标人对投标人的采购工作量的承诺,仅作为投标人报价时的参考。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价格有效期内的采购工作量,投标人不得以招标人实际采购工作量发生变化为由拒绝或拖延供货以及降低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

10. 上述各项所需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

10.3

服务期限要求: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采购合同,实施周期为24个月,中标人按招标人计划管理要求推进项目进度,由中标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中标人后,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如中标人违约,相应责任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内约定为准。

10

10.5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投标人的产品价格水平或其他价格政策发生更有利于招标人的调整(简称“ 更优惠价格政策 ”),该更优惠价格政策自动适用于招标人,招标人有权按照该更优惠价格政策采购投标人的产品。其他任何情况下,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1

11.1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其他货币的报价不予接受。

12

12.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13

13.1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要求。

14

14.1

投标保证金 :柒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最迟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递交,如果委托集成商或其他公司递交则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说明函,双方盖章,表明该投标保证金由某公司替投标人递交、招标人有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置。

15

14.2

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全额汇款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户名: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100 1079 1000 5300 7260

联行号:查看完整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单支行(营业部)

投标人汇款完成后,请通过电子化平台上传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16

15.1

投标有效期: 120 日(自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

17

16.1

投标文件一律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采用龙集采客户端电子提交,不区分正副本。

18

17.1

投标文件递交形式:

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因特网使用CA数字证书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生成、加密并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上传。

2. 请投标人将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生成并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保存至专门的目录内,并修改文件名称确保可辨识具体版本,以免上传最终版投标文件版本错误导致的严重后果。

3. 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平台后,注意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仍可撤回,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二次修改后再次上传。二次上传投标文件成功后,系统将再次生成新的电子签收凭证。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化平台将拒收。

5、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平台后,电子化平台按电子招标投标法技术规范不可提供预览功能。

19

17.2

投标文件电子凭证打印:

请投标人于电子化平台递交最终版投标文件成功后,打印并留存相关回执。凭条会同时生成上传时间,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大小(具体到字节数)。

请投标人务必查看电子签收凭证上商务、技术、价格文件的字节数大小。如投标人修改过某一文件,电子签收凭证上显示该文件的字节数大小肯定会有变化。如上传成功后,发现本次的电子签收凭证与前一次的电子签收凭证中显示某文件字节数大小没有变化,代表本次上传的版本不是修改后的版本,务必警惕!

20

17.3

无投标样品。

21

18.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3月 30 日09时45分 。

22

21.1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开标方式: 远程 (现场/远程)开标。

注:对于采用现场开标形式的项目,请参加开标的授权代表随身携带一份纸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身份证明文件。

23

21.2

投标人拟派的参加远程开标的授权代表需为投标人指定的具有相应权限和许可的正式人员。

参加远程开标的投标人应自行筹备相关设备及搭建开标环境所必需的一切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电脑(Windows系统)、电源、CA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专属密码、网络、热点等)。招标人不单独提供开标地点的环境和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之有关的一切情况,如有必要,投标人应自行踏勘并了解上述开标地点的具体情况。

24

21.3

开标会开始后,投标人须在规定解密时间(60分钟)内通过CA电子印章或专属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超过时限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协同系统支撑团队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限或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

25

21.4

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发送): 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适用增值税率、书面修改、声明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6

21.5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须在规定签名时间(10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CA电子印章签名。如投标人因为技术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签名,系统将于规定签名时限到达时自动签名。

27

25.4

如发现下列非实质性响应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有效期不足;

3)商务条款有重大偏离;

4)不满足本项目设定的资格条件的;

5)不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要求的;

6)不能达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重要要求;

7)投标文件的响应与事实情况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8)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

9)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供的联系人非投标人正式员工的;

10)不符合报价要求,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不含等于);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含增值税) :

(一)专家:49000(元/人月)

(二)高级工程师:34000(元/人月)

(三)中级工程师:30000(元/人月)

(四)初级工程师:25000(元/人月)

28

26.2

评分办法: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即: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审标准附后。

29

27.1

评标优惠:此款不适用。

30

28.1

评标委员会将推荐经综合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前3名合格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的得分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依据 非价格指标 得分高低依次排序。

31

28.2

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2

29.2

履约能力审查: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对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进行现场和/或非现场履约能力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相关内容。如履约能力审查结果发现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可量化的服务承诺和标准有出入,存在弄虚造假行为的,可提交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33

34.1

现场述标:

1、述标人员:由项目经理等人员组成,携带纸质授权书一份,现场述标人员不得多于3人;

2、述标时间:述标人员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16层1601会议室,每家投标人述标时间不超过20分钟,如需投影述标方案,请自行携带电脑等工具,现场有投影工具。

34

35.2

中标人应于接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通知后五日内向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评审标准

指标

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公司总体情况

(25分)

公司规模

(一致打分项)

6

根据投标人2022、2023、2024三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营业收入的算数平均值和净利润进行评分:

1.营业收入的算数平均值:

投标人排名在所有合格投标人总数的前30%(含)得3分;投标人排名在所有合格投标人总数的30%(不含)-60%(含)得2分;投标人排名在所有合格投标人总数的60%(不含)-90%得1分。

1. 净利润:

每有一个年度净利润为正情况得1分,满分3分。

(提供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质证书

(一致打分项)

4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有效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CMMI3级及以上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证书进行打分:

1.CMMI5得2分,CMMI4得1分;

2.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服务案例

(一致打分项)

15

根据投标人自2023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施的开发服务类案例情况进行打分,包件一提供案例须体现 大模型或智能体建设及应用场景落地(如客户运营、风险控制、公司管理领域)等相关内容 、包件二提供案例须体现 智能化策略中心、智能化埋点及实时数据平台、智能化资源位配置平台等相关内容 :

1.与系统重要性银行总行(含金融科技子公司)或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总部合作,每有一个合作得2分,最高8分;

2.与系统重要性银行分行或其他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合作,每有一个合作得1分,最高4分;

3.上述所提供案例为信创改造案例,每案例得1分,最高3分。

注:

1.本项合计最高得分15分;

2.同一集团单位的案例不重复得分;

3.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合作协议(包含首页、具体合作内容页(含合作名称、合作项目范围、合作期限等)、签署页)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服务组织情况

(40分)

需求理解

及保障机制

4

根据投标人针对对应包件需求的理解程度及相应解决方案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实施部署计划、实施风险分析、项目管理机制、人员管理机制、进度保障措施、应急处置方案等。

优秀(2.5-4]分;较好(1-2.5]分;一般(0-1]分

整体服务方案

14

投标人针对以下功能模块提供的服务方案是否覆盖并满足需求书中的工作内容和技术指标要求,是否有清晰的实施路径,根据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充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打分:

包件一:

1.大模型能力底座模块功能;

2.客户自主增信能力模块功能;

3.客户运营领域智能体模块功能;

4.风险控制领域智能体模块功能

5.公司管理领域智能体模块功能;

6.智能化生态融合模块功能;

7.其他模块功能。

包件二:

1.AI策略中心模块功能;

2.策略运营模块功能;

3.AI埋点工具模块功能;

4.用户数据实时在线分析能力模块功能;

5.对客应用智能搭建和灵活运营模块功能;

6.非功能需求模块功能;

7.其他需求模块功能。

每项模块功能按方案优秀程度得(0-2]分。

信创改造服务方案

5

根据投标人针对对应包件需求书中要求的信创改造内容提供的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充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打分。方案应包含架构设计、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改造计划、运维体系及系统验证等内容。

优秀(3.5-5]分;较好(2-3.5]分;一般(0-2]分。

项目成果交付承诺

(一致打分项)

3

根据投标人关于项目成果交付的承诺进行打分:

1.投标人承诺合同签订后应以招标人的名义及时将合同提交至当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2.投标人承诺服务期内协助招标人编写项目涉及专利申请所需技术交底书并通过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初审。

3.投标人承诺服务期内协助招标人编写项目成果涉及软件著作权申请并通过代理服务机构初审。

每项承诺1分,最高3分。

项目人员配备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及团队成员的学历、资质证书、相关工作经历匹配度、个人荣誉、专业技能、数量情况进行打分。其中,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项目成员以表格形式列明学历、工作年限、参与项目名称。

1.项目经理情况,优秀(3.5-5]分;较好(2-3.5]分;一般(0-2]分。

2.团队成员情况,优秀(3.5-5]分;较好(2-3.5]分;一般(0-2]分。

注:

1.上述应答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求相应违规责任;

2.上述应答项目经理信息须与投标人入选后为招标人提供服务项目经理保持一致,无特殊原因导致更换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违规责任。

增值服务(一致打分项)

4

每提供一条经评标委员会认可有效的增值服务,得2分,最高4分。

价格分

(35分)

价格分

35

(1)有效投标价格(A): 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对应包件投标人各资质人月单价*人月数加总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检查或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则视为无效标,其价格不参与价格评比和核算基准价。

(2)如有效投标报价投标家数超过5(含)家,去掉最高及最低报价计算本项目基准价。

(3)基准价(B)为所有有效的投标价格(A)的算术平均值。

(4)偏差率C=(A-B)/B*100%;

(5)C=0时,价格分得30分,C>0%时,每增加1%,价格分扣除0.5分;C<0%时,报价与基准价相比差距在10%(含)以内的部分,每减少1%,价格分加0.5分,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差距在10%以上的部分,每减少1%,价格分减0.5分,中间值内插,价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本项得分最低0分,最高满分。

合计

100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款 中规定的项目进行招标,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产品)及伴随服务或服务采购或供应商选择。(按照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描述)

2.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2.1投标人是指领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通过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3产品与服务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款 。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自身参与此次投标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对于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构成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款 。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异议、澄清 和修改

5.1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人可因任何原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正式签发的本项目的书面澄清或补遗均构成本招标文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两者之间若存在不一致,以发出时间在后者为准。

5.4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 中国建设银行集采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化平台” 澄清通知形式发出,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立即通过电子化平台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6.投标预备会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款。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的语言 及计量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7.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款 中列明的内容。

9.投标文件格式

9.1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分项报价表)等重要文件格式供投标人填写并按要求加盖投标人CA电子章,投标人可根据需要修改此格式,但对格式中重要内容的实质性修改、遗漏,或不提供前述正本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报价不唯一或可调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款 。

10.2投标报价应包括“第五章 采购需求”里所列的所有货物及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 中要求进行报价。

10.3投标报价应包括在规定交货期/服务期内完成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

10.4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1开标一览表、格式2投标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如有)”的格式和内容详细填写报价,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

10.5在价格有效期内,中标人产品及服务执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 规定的“更优惠价格政策”。

10.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应付的关税、税收和其他税费应包括在单价及投标总价中。

10.7 最低的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人的保证。

11.投标货币

11.1投标货币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款 。其他货币的报价不予接受。

12.证明投标人合格资格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人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投标人需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2.2款 中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3.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应的合同项下的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合格的货物或服务需满足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3.1款 的规定。

13.2 货物或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样本、数据,投标人根据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款 的规定提交。

13.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有效期应达到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 规定,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4.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2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递交必须符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款 规定。

14.3在开标时,凡没有按上述规定提交合格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4.4中标人、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14.5中标人应在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前按34条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4.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如果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后,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2)投标人不接受按第25条规定进行的更正;或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b)根据第33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

c)根据第34条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1款 。投标有效期短于规定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被拒绝。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电子化平台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内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1款。 投标文件必须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授权代表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 。招标文件规定必须盖章的地方,必须盖章。

16.2 投标文件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1款 格式要求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 上传及回执打印

17.1递交形式,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1款

17.2投标文件电子凭证打印,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2款。

17.3投标样品(若有要求)须投标人至开标现场提交,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3款。

17.4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的;

(2)电子化平台中无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凭证的;

(3)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期限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5)因投标人原因,电子化平台无法正常打开投标文件的;

(6)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

18.投标截止 时间

18.1投标人应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1款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化平台上传。

18.2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8.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的情况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1)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或2)利用其他技术手段解密; 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人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化平台上传。未能按照第18条规定的时间递交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通过电子化平台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电子化平台将记录撤回操作。但招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选择是否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为准。开标以后,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人,投标人的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和资料都不予退还。

20.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0.3根据第14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人在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将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1款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投标人应派代表准时参加。 参加 现场形式开标 的授权代表应 随身携带一份纸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 并登录电子化平台“开标大厅”签到。

21.2 投标人须自行筹备相关设备及搭建开标环境的一切必要措施进行开标,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2款。

21.3 开标解密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3款。

21.4在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或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到达后,投标人通过电子化平台查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4款 规定的内容。

21.5开标签名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5款。

21.6招标人将通过电子化平台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1.4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形成疑问澄清,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22.2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反馈澄清资料。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疑问澄清进行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澄清的要求和答复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算数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2.4除了上述情况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任何问题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进行联系。

22.5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23.评标委员会

23.1招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集中采购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23.2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7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2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评选,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4.保密

24.1开标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24.2在中标人结果确定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保密。

24.3招标人应当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4参加评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4.5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24.6在投标、评标、决标、定标的全过程中,凡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属于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一切资料和信息,均不得向其他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必要的证明文件是否有效。

25.2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是否满足本项目设定的资格要求,必要的证明文件是否有效。

25.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的内容,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投标人出现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4款规定的情况,将可能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专用表单里的开标一览表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2) 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专用表单里的投标报价表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为准;

(3)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 本项目评审标准价格指标中约定的勘误和缺漏项修正的规则;

(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8) 修正后的报价以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形式出具的应当采用电子化平台上传形式提交,投标人不澄清的,其投标无效。

25.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25.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5.8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应否决其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例如IP地址、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等一致的情况);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例如IP地址、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等一致的情况);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存在其他围标串标行为的(例如内容异常一致,错误异常一致等)。

26.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25条规定对通过初审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6.2评审标准具体见 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第26.2款 。

27.优惠

27.1对达到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1款 规定的投标人将享受评标优惠。

六、授予合同

28.推荐中标人

28.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综合得分,依次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1款 规定推荐中标人。

28.2招标人将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2款 确定中标人。

28.3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最终的评标结果中的排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替补的中标人,依次递补。

28.4评标结果将在公开媒体( 金采网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上刊登,公示期3日。

29.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的审核

29.1如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其不再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有权再次进行审核。

29.2 审核的内容是对中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进行,并考察中标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可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款。

29.3 接受审核的中标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人的询问和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9.4如果审核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

29.5 如果审核未通过,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交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取消对该中标人的推荐。招标人有权根据评标委员会最终的评标结果中的综合得分排序,确认排名在中标人后的投标人作为替补的中标人。

29.6如招标人在结果公示前发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存在资格证明文件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同样可提交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取消对该中标人的推荐。

30.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0.1若投标都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都超出招标人投标最高限价等,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1.中标通知书

31.1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第28条、29条和30条规定,书面通知中标人。

31.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签订合同

32.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日内,应派授权代表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

3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33.1中标人应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款 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履约担保。

33.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3.1条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有权取消该中标人决定,废除所有该中标人已签署的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中标人已缴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按评标时的评分排序另行确定中标人。

34.现场述标

34.1 具体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款 。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根据与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招标代理框架协议中的相关约定,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取费标准下浮至七五折,根据中标人中标总金额作为基准进行计算。

35.2具体缴纳的招标代理费金额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款 。

第三章 合同

最终以合同实际签署条款为准。

信息技术软件开发服务采购框架合同

项目名称:人工智能应用创新项目-优化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升级项目

甲方: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人工智能应用创新项目-优化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升级 项目的软件开发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词语释义

项目:指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进行软件开发及相关服务的项目。

需求:指本合同附件 1 (即需求说明书,下同。)及各订单 所列明的业务需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甲方的需求变化动态调整。

开发工作:也简称“开发”,指按照本合同附件 1 所列明的需求形成开发成果的过程,包括软件工程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和上线等阶段。

开发成果:指按照本合同及附件 1 及各订单 所列明的需求所开发的一个或多个能在控制器、处理器或其他硬件设备上运行的程序(也称“软件”),以及相应的源代码、相关的说明、图表等资料。

服务工作:也简称“服务”,指乙方依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应当履行或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工作)。

服务成果:指乙方依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在服务工作完成后应当向甲方提交的开发成果及其他软件程序、提交件、资料、说明、文档等。

上线:指本合同项下的开发成果投入甲方实际生产环境运行的过程,包括软件系统试(点)运行。

日:指自然日。期限的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瑕疵或缺陷:指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开发成果中出现的经确认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问题与错误。

第二条 项目服务的采购及订单

2.1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有权依据本框架合同向乙方提出项目建设需求。乙方同意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订单,向甲方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甲乙双方订单上加盖公章后,订单生效。

订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关于项目服务的基本事项,同样适用于甲乙双方之间订立的订单。

2.2 本框架协议内订单涉及人月单价按本合同第10.2条列明的报价表执行。

2.3 本框架合同有效期内订单金额合计不超过 万元。

第三条 乙方主要义务

3.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订单及附件要求,如期完成服务工作并交付服务成果。乙方应安排符合约定的乙方人员提供不少于本合同项下甲方采购的工作量,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工作;如在本合同甲方采购的工作量范围内乙方未完成相应的服务工作,乙方有义务继续安排符合约定的乙方人员无条件提供服务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工作。

3.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指派能充分胜任开发工作的专职开发人员,乙方同时还应指派一名代表履行以下职责:与甲方人员及时进行业务联络;监督、协调在场地工作的乙方人员工作;按合同双方商定的时间,定期与甲方代表举行会谈;协助甲方完成项目的验收;以及 附件1 规定的其他职责 。以上人员名单如附件 2 所列,除非事前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随意撤换以上人员。

3.3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 1 中关于项目开发实施的要求为甲方提供项目开发工作。

3.4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 1 中关于项目推广的要求为甲方提供项目推广工作。

3.5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 1 中关于项目支持与维护服务的要求为甲方提供项目支持与维护服务。

3.6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 1 中关于培训服务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

第四条 乙方其他义务

4.1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总体进度情况在约定的工作范围内要求乙方调整乙方人员的工作内容。

4.2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服务工作完成前,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同时参与甲方项目以外的第三方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能与乙方投入甲方其他项目的人员交叉使用。

4.3 如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工作涉及与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合作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甲方与其它第三方公司进行合作。

4.4 乙方应确保乙方人员在执行本服务过程中,按要求回答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人员有关本服务涉及的业务、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

4.5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派出人员参加就相关业务、技术和管理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研讨会,并按甲方要求对其所撰写的程序、文档或其他服务成果进行解释或说明。

4.6 乙方应接受甲方指派相关人员参与本服务任何相关业务、技术和管理活动。

4.7 本合同或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有关服务工作的全部期限、时限或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包括使用“里程碑”、“计划”、“预计”或“暂定”等类似用语标注或说明的期限、时限或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在没有甲方正式通知变更时间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该时间要求完成相应服务工作,不得擅自延后或推迟;若甲方正式通知变更时间要求的,则按照变更后的时间点相应调整服务工作时间安排。

4.8 乙方应成立专职维护组,在本项目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支持维护服务期 1 年,且不再另行收费。支持维护服务期内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提供总共不多于 15% 的新增需求修改服务(但若乙方作为服务成果交付的软件程序存在错误或瑕疵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及时修正,乙方因此而花费的工作量不计入前述新增需求修改的服务工作量中)。

4.9 乙方响应甲方对系统的服务请求时间为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对生产事件5分钟内进行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乙方提供热线电话、传真维护、远程终端登录维护及技术人员上门巡检维护等维护响应方式。热线电话: ,电子邮件: 。

4.10 乙方承诺不利用提供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甲方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甲方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

4.11 乙方的其他义务: (1)提供完整的应急预案、配合应急演练等工作;

(2)协助运维监控、运维大屏接入等工作;

(3)根据甲方运维计划配合灾备建设 ;

(4)在合同期内及运维支持服务期内提供每年不少于2次的系统巡检服务;

(5)对于其他安全要求,外围环境的变化,承诺提供系统升级和搬迁技术支持;

(6)在合同期内每周安排专家组织项目周例会,进行现场指导和评审,并给出相关优化方案和建议;

(7)提供备选人员清单,如项目进场人员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可进行及时更换,更换周期不长于一周;

(8)系统正式上线后,乙方提供售后维护支持服务,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利用热线电话、电子邮件、Web支持、远程接入巡检安排等服务;

(9)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及课程。

(10)收到漏洞排查工单一小时内完成反馈,并配合整改。

(11)完成其他甲乙双方约定的由乙方提供的增值服务。

第五条 乙方人员的管理

若依本合同约定,乙方须组织安排乙方人员进驻甲方指定工作场所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则乙方应遵守如下约定:

5.1 人员进场及服务管理

 5.1.1 乙方应组织安排乙方人员根据甲方通知的时间进驻甲方指定工作场所为甲方开始提供服务(简称“进场”)。进场之前,乙方应当:(1)登记、汇总乙方人员详细信息,并依法获取个人信息主体授权后,提供给甲方审核备案;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专业资质背景、乙方与乙方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进行核验,对于实际资质与所述不符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人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立即予以调换。对于可接触甲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系统的乙方人员,乙方应配合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从业调查。(2)确保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与乙方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等有关文件。

5.1.2 乙方应负责确保乙方人员在参与甲方项目期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相关要求并恪守良好的职业操守。乙方应确保乙方人员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对外活动,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5.1.3 乙方应确保为乙方人员配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的硬件设备、软件产品、文档资料、源代码(算法)等,并保证其拥有合法的使用权,不包含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物品、文档或内容。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不遵守上述规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1.4 乙方有义务不断加强乙方人员的工作技能培训,以满足甲方的技术服务需求。

5.1.5 乙方人员入场后,均需通过为期 30 天的试用期试用(但甲方另行以书面方式同意予以免除的除外)。试用期结束后,乙方应对上述人员的能力和绩效进行评价。若评价合格,则该等乙方人员试用期所提供服务,可以记入乙方所提供技术服务实际工作量总数。若乙方人员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评价不合格,乙方应当立即重新安排其他符合约定条件的人员进行替换,该等评价不合格的乙方人员在试用期内所提供服务,不能记入乙方所提供技术服务实际工作量总数:

(1)乙方人员实际技能与乙方所陈述或承诺的不符,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

(2)乙方人员有隐瞒、欺骗行为的;

(3)乙方人员有违反甲方相关要求的行为的;

(4)其他 / 。

乙方确保新替换入场的乙方人员仍须遵守上述有关乙方人员试用期及评价的规定。

5.2 乙方人员管理及评价

5.2.1 乙方确保乙方人员按甲方相关要求每日签到,并按照甲方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的进行出差。

乙方人员请事假或休假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做好乙方人员管理。

5.2.2 本合同服务工作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每 月一次的频率对乙方人员进行评价,评价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制定涉及上述评价范围的评价标准,获甲方同意后,乙方应当遵守。经评价,乙方人员未能达到评价标准的(简称“评价不合格”),甲方有权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乙方人员采取改进措施;

(2)相应调减向乙方支付的该人员的报酬标准;

(3)其他: / 。

乙方人员连续两次评价不合格,乙方应当立即予以调换。

 5.3 乙方人员的调换

5.3.1 因下列任一原因,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乙方人员:(1)乙方人员未能达到预期的评估要求;(2)项目工作量或工作内容发生重大变化;(3)因乙方人员原因造成生产运行问题;(4)乙方人员无法按照乙方与甲方约定的时限完成相关工作任务,造成工作量超支;(5)乙方人员违反保密协议义务;(6)乙方人员连续两次评价不合格的;(7)其他: / 。

甲方要求人员调整的,提前 10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如果乙方未予及时调换,上述工作日经过后甲方有权对要求调整的乙方人员服务不再支付有关费用,乙方同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3.2 因下列任一原因,乙方可以要求调换乙方人员:(1)乙方人员辞职;(2)乙方人员患重大疾病或发生人身意外事件以致不能从事本合同项下服务工作。发生上述事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人员辞职的,乙方应至少提前 10 日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同级别人员进行替换等),乙方无法提供补救措施或补救措施不足以消除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如对甲方项目工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甲方同时有权终止或部分终止本合同。乙方因其内部工作需要而要求人员调换的, 乙方应至少提前 10 天将调离和调入的人员名单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换。

因上款原因需调换人员的,乙方均应以同级别人员进行替换,乙方替换人员的能力应足以胜任被替换人员的岗位并得到甲方认可,替换人员的费用单价不得高于被替换人员的费用单价,替换人员交接工作应以不影响项目的进度和质量为前提,交接期为 5 天(或双方代表协商同意的其他期限)。因工作交接而产生的工作量不计入乙方技术服务的工作量总数中。

5.3.3 依本合同上述条款发生乙方人员调换时,接替工作的乙方人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有关程序并进行试用,但甲方同意可免除有关程序或免除试用的除外。

 5.4 乙方人员的退出

乙方应确保乙方人员因调换、工作任务完成等原因而不再从事原先甲方指定的服务工作时(简称“退出”),乙方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然后根据下列工作交接流程,进行工作交接:(1)向甲方授权代表进行工作汇报、提交书面个人工作总结,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2)移交个人工作职责,移交个人已完成的全部工作材料,归还参与工作期间自甲方得到的资料、资源和工具(如业务资料、技术资料、软件许可、网络用户等),归还参与工作期间由甲方提供的办公用品;(3)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技术交流和知识传授,向接替工作人员说明当前工作状态,并提供 5 个工作日内的现场技术支持(该工作不计入乙方服务的工作量总数中),以确保工作顺利交接。

第六条 甲方主要义务

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并允许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目的而使用合同双方商议确认的信息、数据、资料。

6.2 甲方应指派一名或多名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协调在本合同项下服务工作。

6.3 甲方应按照服务工作时间计划及合同约定,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以便乙方如期展开开发工作。

6.4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金额。

第七条 需求的变更

7.1 服务期间,甲方有权对项目需求进行变更,但变更应遵循甲方关于需求变更程序的约定;需求变更后,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7.2 需求变更后,甲方应付总金额不超出合同最高金额。

7.3 其他 / 。

第八条 外包服务约定

8.1 合规、内控与风险管理

乙方应遵从法律法规及甲方根据其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安全、服务商管理、项目管理、数据安全、 开发与测试、质量管理 等方面的制度)提出的相关要求;建立监管政策通报机制并完善员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控措施,保障本合同的履行。

8.2 服务连续 性

8.2.1 乙方应充分评估所提供的服务对甲方业务连续性的影响,识别并提前准备和维护好甲方业务所涉及的乙方资源;制定服务中断的应急处理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备份人员),积极配合并参与甲方组织的业务连续性和应急计划编制及演练,为甲方提供连续、不间断的服务。

8.2.2 甲方有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收集乙方可能导致服务中断的相关信息;在乙方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获取其服务资源的优先权。

8.2.3 乙方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甲方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甲方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服务等。

8.2.4 如产品或服务涉及乙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乙方应加强与其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联动协同,密切关注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汇报前述情况,保障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连续性与安全性。

8.3 资源保障

8.3.1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配备相对独立的资源,包括服务团队、场地、系统、设备等,并对资源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资源及时到位。

8.3.2 乙方应对乙方人员提供备份人员,确保乙方人员可持续履行相关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交付。

8.3.3 乙方应确保服务中所使用的硬件、软件等相关产品,满足正版化使用要求,不涉及侵权及第三方法律纠纷,并保证设备正常工作,不因设备问题影响项目进度和服务成果交付。

8.3.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应急和灾备资源保障,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在预案中明确为甲方提供应急响应和恢复的优先级为最高级。

8.4 服务监测、检查、审计与风险评估

8.4.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风险评估、监测和检查,乙方有义务配合其内/外部审计机构及甲方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纠正,情节严重或未及时纠正的,有权约谈乙方高管人员并限期整改。甲方还有权对乙方的财务、内控及安全管理进行持续监控。

8.4.2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上述风险评估、监测、检查、审计等工作以及监管机构等部门的检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并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管机构等部门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

8.5 安全、保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8.5.1 乙方严禁在供应的产品、服务中设置恶意程序,严禁设置任何可能导致泄密的风险装置,确保不存在安全漏洞。

8.5.2 乙方发现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妥善处置,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准确传达风险,协助甲方进行整改与修复。对甲方安全缺陷、漏洞等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情况下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利用安全缺陷、漏洞信息等攻击甲方信息系统。

8.5.3 甲方有权限定乙方访问或使用甲方信息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办公设施、计算机、服务器等)的范围,有权要求乙方对乙方人员进行网络和信息安全教育或培训和安全检查。

8.5.4 乙方应建立和强化乙方人员信息安全意识,确保甲方信息不会因乙方或乙方人员的行为被泄露、被篡改、被非法入侵或使其不可用。乙方还应定期对自身信息安全措施进行自评估或聘请第三方评估,并向甲方出具相应评估报告。

8.5.5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甲方客户信息安全和甲方客户权利。如发生危害甲方客户信息安全和客户权利的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通知甲方,按照甲方要求采取进一步补救措施。乙方应对甲方及甲方客户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5.6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留存甲方任何数据。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留存甲方数据时,乙方应获得甲方书面授权,同时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和保密责任,并向甲方提供具备数据安全保护能力和保护措施的书面证明材料。

8.5.7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甲方委托其加工处理的数据或产生的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文件、资料等)进行存储、使用和共享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存储、使用和共享甲方数据或产生的服务成果时,乙方应获得甲方书面授权,同时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和保密责任,并向甲方提供具备数据安全保护能力和保护措施的书面证明材料。

8.5.8 合同关系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删除相关数据及服务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保存从甲方获取的数据及相关衍生数据、服务成果,并向甲方提交数据及服务成果已删除的书面承诺。若涉及向甲方客户直接提供服务的,应在甲方与乙方解除合作关系时,将甲方解除与乙方合作关系明确告知甲方客户。

8.5.9 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现场检查,确保乙方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并根据约定或授权开展数据处理,切实进行数据删除等。

8.6事件报告

8.6.1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内容和频度向甲方进行常规报告,常规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生产事件、项目进展等 ,报告频次为每 季度 报告 1 次。

8.6.2 在发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息科技突发事件,或发生可能引发甲方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突发事件时,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指定联系人,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初步原因分析等关键信息及 其他相关 信息。在初步报告后,乙方应在 2日 内提交详细的书面报告,同时将加盖乙方公章的正式书面报告送交甲方,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件的影响以及处置和纠正措施等。

8.7 集中度风险控制

乙方如属于具有集中度特点的外包服务商,还应遵守以下约定:

(1)向甲方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内部控制和管理能力、持续运营能力等;

(2)在外包服务中断应急预案中明确外包服务的优先级,进行服务中断应急演练,并至少参与服务交接、敏感信息处置等演练过程;

(3)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财务、内控、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的持续监控和现场监督。

8.8 重要外包服务

乙方如参与的项目工作涉及重要外包服务,乙方还应遵守以下关于重要外包的约定:

(1)事先制定服务安全保障方案,并在服务过程中持续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关信息;

(2)如乙方的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乙方应保障甲方获取其外包服务资源的优先权;

(3)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应急和灾备资源保障,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在预案中明确为甲方提供应急响应和恢复的优先级为最高级;

(4)乙方应参与甲方组织的应急计划编制和应急演练。

8.9 非驻场外包服务

乙方如因项目工作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提供非驻场外包服务时,乙方应遵守以下约定:

(1)遵从金融行业相关监管法规,接受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2)接受甲方安排的风险评估、审计或实地检查;

(3)对甲方提供的服务资源应当至少与其他机构相互逻辑隔离,仅甲方具有对业务系统和数据的最高访问权限;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数据以任何形式转移、挪用或为自身谋取利益。

如甲方认为乙方属于高风险的服务提供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暂停接受服务或解除合同。

如为非驻场重要外包,乙方还应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应明确甲方与其他机构的设施、系统和数据之间的边界;

(2)乙方应制定管理制度和采取技术措施保障甲方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灾难恢复设施和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业务连续性安排;

(4)乙方不得存在不正当竞争或规避监管的情形。

8.10 其他约定

/ 。

第九条 数据安全

9.1 定义

9.1.1 本合同所称“甲方数据”指在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事项下,由甲方收集、产生的任何以电子或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及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或共同所有的服务成果。具体包括客户信息、业务生产数据、重要工作文件、程序等。

9.1.2 本合同所称“数据处理活动”是指对数据进行的收集、传输、存储、加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访问、导出、展示、开发测试)、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外包委托处理、共享、转移)、公开、删除、销毁等活动,覆盖数据的生命周期和应用场景。

9.2 责任与义务

9.2.1 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基于履行本合同合作场景下相关约定的需要,可按照双方约定的处理目的、数据范围、数据处理方式,在约定期限内处理甲方数据。

9.2.2 乙方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及行业标准、和本合同有关数据保护的相关约定,为本合同合作事项之目的处理甲方数据。乙方处理甲方数据的范围为 用户标签、客户信息、业务指标等数据 ,处理期限为 合同有效期内 ,处理方式包括 加工、储存、使用、访问、删除 等。乙方保证其对甲方数据的数据处理活动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9.2.3乙方应具备符合甲方要求的数据安全能力,保证采取适当的并经甲方认可的数据安全技术与制度措施充分保障甲方数据的安全性,并向甲方提供具备数据安全保护能力和对相应数据等采取保护措施的书面证明材料,维护甲方与相关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将甲方数据泄漏给第三方,不得随意修改、损毁甲方数据,不得非法访问甲方数据或将甲方数据用于甲方授权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确保甲方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权益、第三方商业秘密等其他方合法权益)的情形。

9.2.4 乙方对甲方数据予以保密,未经甲方授权允许,不得将甲方数据披露给其他主体,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除外。对于可接触到甲方数据的乙方人员,乙方应当告知乙方人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书面保密协议,使其承担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合作终止而终止。

9.2.5 乙方保证参与甲方数据处理活动的乙方人员于提供服务前接受数据安全相关专业化培训,在服务期间内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数据安全方面的相关培训;乙方应妥善留存培训记录以供甲方随时调取。

9.2.6 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的数据安全检查或审计,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数据处理活动的合规情况、数据安全保护能力以及数据安全相关风险等,乙方应予以配合。

9.2.7 乙方应准确记录处理甲方数据的情况,并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数据处理工作报告。乙方数据处理工作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处理甲方数据的时间、场景、目的、处理方式、数据规模、涉及的数据类型与字段、所采取的数据安全措施,参与处理的乙方人员等。

9.2.8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授权其开展的甲方数据处理事项全部或部分委托给任何其他机构,或将甲方数据提供给任何其他机构。如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可委托或转授权其他第三方机构处理甲方数据的,乙方应保证其他机构具备符合甲方要求的数据安全能力,在处理甲方数据时采取相应的数据安全技术与制度措施保证数据安全,并就其他机构的数据处理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等。

9.2.9 如乙方提供驻场服务的,乙方人员应于甲方指定场所驻场提供服务,乙方应确保乙方人员落实甲方数据安全保护相关要求,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及乙方人员不得存储或带走甲方的任何数据。

9.2.10 双方应采用加密、脱敏、去标识化等安全措施传输数据,采取有效技术防护措施确保甲方数据安全,防范甲方数据传输过程中被第三方截获和利用。

9.2.11 乙方在授权范围内存储甲方数据的,应采取措施将甲方数据与乙方其他数据进行有效隔离。

9.2.12 乙方应根据“业务需要”和“最小权限”原则,对甲方数据的访问操作进行满足业务最小数据集的访问控制,并记录访问日志和全过程监控。

9.2.13 甲乙双方合作关系解除的,乙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删除甲方数据及服务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保存从甲方获取的数据及相关衍生数据、服务成果,并向甲方提交数据及服务成果已删除的证明材料。乙方承诺具备完善的数据销毁机制,对销毁过程保留记录以供甲方调取。

9.2.14 如乙方或乙方委托、转授权的其他第三方机构发生与处理甲方数据有关的数据安全事件,乙方应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并迅速开展数据安全影响评估与安全事件调查,积极采取或配合甲方采取止损措施,防止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

9.3 违约责任

9.3.1 乙方违反数据处理及数据安全相关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

9.3.2 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本合同约定的数据处理及数据安全条款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人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十条 支付条款

10.1 甲方应按照合同及订单的约定据实结算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每个订单金额为乙方完成相应订单约定的全部服务工作后甲方依订单约定可能支付给乙方的最高金额(封顶价),如据实结算费用高于封顶价,甲方仅需按照封顶价进行结算,如据实结算费用低于前述金额,则甲方仅有义务按该实际应付金额支付。封顶价已包含乙方或乙方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以及订单中涉及的与乙方合作开发的第三方公司等一切费用,其中乙方及第三方公司费用含人力费用、非人力费用及管理费用等,且订单项下的价款为包含增值税的含税价,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其他款项。如涉及向甲方客户提供服务的,乙方不得向甲方的客户收取与本合同及订单项下的外包服务相关的服务费用。

如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本合同项下产品(包括产品及配件等)/服务所涉及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双方一致同意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相应调整产品/服务价款, 调整方法如下:自增值税税率调整之日起,在原不含税价格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含税价格,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开具发票的不再进行税率调整 。

10.2 乙方完成每个订单约定的全部服务工作后,甲方将按照下列报价表约定的单价及乙方实际提供并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以及服务完成情况最终结算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总额(以下简称“应付总金额”);如应付总金额高于前述订单金额的,则甲方支付义务以订单金额为限,超出订单金额的部分甲方无须支付;如应付总金额低于前述订单金额,则甲方仅有义务按该应付总金额支付。

报价表如下:

序号

服务项目

单价

计划工作量(人月)

总计

1

专家

2

高级工程师

3

中级工程师

4

初级工程师

本框架合同有效期内订单金额合计最高金额

小写:¥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本合同中所称“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为: 1个人月= 22个人天;1个人天=1位乙方人员提供 8 个工作小时的服务工作;1个工作小时为60分钟;乙方人员服务工作时间不满1个人月、1个人天或1个工作小时的,应按照上述计算方法相应折算 。

10.3 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价款、费用、金额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在计算乙方实际提供的工作量或确定乙方实际完成订单目标的情况时,应以甲方为准;但若乙方有证据证明甲方记录结果存在错误的,双方应对记录结果进行查验核实并协商确定最终工作量和订单目标的完成情况。如乙方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扣减相应费用。

10.4 支付账户

支付时,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款项划转入如下账户:

开户银行:

账户户名:

账号:

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应加盖乙方公章。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付款延迟或失败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0.5 每个订单内付款具体安排进度如下:

(一)首付款自订单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当次支付金额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订单总金额的30%。

(二)订单中约定的服务项目验收后,经甲方书面确认满足以下两项,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订单总金额的60%:(1)经甲方对乙方按相应项目约定的全部服务工作及服务成果进行验收且均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对此已确认;(2)乙方已经向甲方提供了总计不低于订单约定的工作量;(3)乙方无违约事项。若乙方已通过验收,但乙方提供的工作量不足订单约定的工作量时 ,则甲方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所对应的费用支付给乙方。如因乙方延迟提供工作量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有误而造成支付延误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已通过验收,但未完成订单约定的全部服务工作及服务成果,甲方按照双方认可并确认的未完成部分内容对应的订单工作量,按比例扣减有关费用后予以结算。

(三)在订单中约定的服务项目验收合格且稳定运行 12 个月后,经甲方确认满足以下两项事项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不高于该订单最高金额的10%:(1)本项目支持维护服务期内,经甲方确认运行正常且服务合格;(2)乙方无违约事项。

(四)如遇甲方提出服务终止时,甲方按照认可并确认的工作量和目标完成情况据实结算。

1 0.6 发票

10.6.1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第 1 项约定开具发票:

(1)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 前 (前/后) 30 个工作日开具(或通过税务机关代开)当次支付金额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其他约定: / 。

10.6.2 关于开票信息的约定为下列第 (1) 项:

(1)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全称):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

电话:

(2)甲方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地址、电话等开票信息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10.6.3 乙方应当在发票开具之日起 5 日内向甲方交付,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发票并要求乙方重新开具。

10.6.4 如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发票无效、虚假、发票类型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者乙方发生迟延开具或交付发票的情形,或者乙方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金、附加税费、罚金、滞纳金。

10.6.5 如发生需要作废发票或开具红字发票等情形,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开具发票。

第十一条 验收

11.1 验收应当按照甲方在订单中关于验收标准及验收时间的要求进行。

乙方应当在验收前做好验收的必要准备并向甲方发出可以进行验收的书面通知。该验收书面通知应当是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乙方公章的正式文书;若提交验收的为可以有形方式展现的文档、程序等服务成果的,乙方应当在提交该验收书面通知同时提交该服务成果的有形介质。依本合同及双方约定对该服务成果的展现方式(如文档载体、格式等)有具体要求的,该服务成果应符合该要求。乙方提交验收书面通知及拟验收的服务成果不符合前述规定的,视为乙方未提交验收。乙方提交验收书面通知及拟验收的服务成果符合前述规定的,甲方应当在收到该验收通知后 15 个工作日内开始验收;如甲方未在上述日期验收的,验收时间应当顺延。

11.2 验收过程中,如服务工作及服务成果存在错误、缺陷或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简称“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立即采取纠正、补充或甲方要求的其他补救措施,并与甲方协商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 (简称“重新提交验收”)。若乙方重新提交验收而导致原定的服务完成期限或验收合格期限逾期的,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

12.1 乙方向甲方无保留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乙方提供服务及服务成果在单独使用或者与甲方设备、系统结合使用的情况下均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

如果第三方声称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甲方或乙方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知悉上述事项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合同对方,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的任意一项、数项或全部:

(1)暂停履行对侵权诉讼所涉服务或服务成果的采购或支付义务直至侵权诉讼完全解决,并要求乙方自担费用向甲方提供与该第三方协商、诉讼、和解所需的一切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提供证明侵权不存在的各类证据、派出人员参加协商、诉讼或会谈等);

(2)要求乙方自担费用修改产品或服务,或以功能相同的产品或者服务替换原产品或服务,并支付甲方因修改或替换产品或服务而遭受的损失和支出的费用,若生效法律裁判认定或与第三方的和解协议约定甲方应对修改或替换该产品或服务前的使用行为承担责任的,乙方还应支付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和支出的费用;

(3)选择退还所涉产品或终止使用所涉服务,乙方应退还甲方为所涉产品或服务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支出的费用;

(4)要求乙方立即提供甲方认可的国内商业银行开立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经甲方书面同意,也可采取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替代),对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赔偿责任或支付责任提供担保;

(5)甲方有权选择与该第三方达成和解,并由乙方支付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费用以及甲方因侵权诉讼而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对第三方的损害赔偿金、行政处罚罚款、获取该服务或服务成果相应使用许可的费用、因停止使用或修改、替换侵权威胁所涉及的服务或服务成果而遭受的损失等)。如果甲方选择继续参加侵权诉讼法律程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侵权诉讼及履行生效法律裁判而需支付的费用或遭受的损失,但生效法律裁判认定乙方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情形的除外。

12.2 乙方依据本合同作为服务内容或服务成果向甲方提供的任何程序、文件、记录、报告、说明、图表等资料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等)归甲方所有;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甲方提供服务目的外,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乙方也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12.3 不论本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3.1 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等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除非该信息是:(1)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2)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且不是因为接受方违反本保密义务而导致该信息公知公晓的;(3)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4)在本合同谈判前接受方已独立开发的信息。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内,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转移、挪用或谋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书面保密协议,使其承担不低于本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司法、执法、监管机构(简称“有权机关”)或法律法规要求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的,接受方应在披露前或披露时尽最大努力为被要求披露的保密信息获取保密措施或保密待遇,并将披露范围严格限定在有权机关或法律法规所要求必须披露的范围之内。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接受方应将此事立即书面通知披露方,使披露方有合理机会采取适当的申诉或保护措施。

13.2 接受方或其雇员(无论该雇员是否已从接受方离职)在本条约定的保密期限内违反保密义务的,接受方应当对披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接受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严重违反保密义务,披露方同时还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13.3 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 5 年终止。【或: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不论本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本保密条款持续有效。】

第十四条 承诺与保证

14.1 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14.2 乙方保证具备签署本合同的合法资格,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违反乙方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行为符合乙方章程或内部组织文件的规定,且已获得公司(机构、组织)内部有权机构及/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

14.3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全部资料、文件和信息均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有效的。

14.4 乙方保证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各项服务的合法资质及开发能力,并有义务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持续保持该资质的合法有效性。

14.5 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与乙方人员签署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其合理的休息和休假时间,为其办理各项必要的医疗、社会保障或保险手续,且已足额、按期交纳了有关费用,按时支付工资及约定的各项福利待遇。乙方不得委派与乙方无合法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提供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服务。

14.6 甲方与乙方服务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合同关系,无责任或义务为服务人员办理任何医疗、社会保障或保险手续或支付任何上述有关费用。

14.7 乙方人员如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内发生疾病、人身伤残、失踪、死亡等情形,甲方无义务为乙方或乙方人员垫付或支付任何费用,除非上述乙方人员的人身伤残或死亡是因甲方违法侵害所导致的。

14.8 如乙方服务人员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发生意外或工伤事故的,以及乙方与其服务人员产生任何纠纷时,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5.1 权利保留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

15.2 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传递给对方的通知,须按本合同所列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进行。一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于发生变动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变动方承担。

乙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乙方发生承包、托管(接管)、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金、重大投资、联营、合并、兼并 、收购重组、分立、合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撤销、(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停产、歇业、被有权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或银行保函等方式),在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前,甲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或支付义务。

15.3 税收

合同双方均同意根据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各自缴纳其应承担的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一切税收。甲方除依据本合同“支付条款”支付相应款项外,无义务向乙方额外补偿或支付任何税款。如果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甲方应当为乙方代扣代缴任何税款,甲方有权在依据本合同支付相应款项前扣除应代扣的税款;如甲方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已为乙方代缴了税款,但未能在支付本合同约定款项时扣除相应数额,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提供的代缴税收证明文件后立即全额偿付甲方已代缴的税款。

15.4 不可抗力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政府行为和禁令等事件),致使合同任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负有在合理时间内尽快通知合同对方和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对方损失的义务。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在履行前述义务后免除违约责任。但其合同义务不因此免除。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履行时间可合理延长,延长时间相当于因事件发生受到影响的时间。

15.5 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转移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不得将合作事项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将部分业务分包时,还应遵守以下约定:

(1)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主要业务分包;

(2)对服务水平负总责,确保分包服务提供商能够严格遵守本合同;

(3)对分包商进行监控,并对分包商的变更履行通知或报告审批义务。

15.6 市场宣传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开展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市场宣传中使用与甲方的合作案例,不得将甲方作为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宣传,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标志语、徽标等。

15.7 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内容与合同正文不一致的,以合同正文约定为准。如需变更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内容的,双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如果乙方在本项目谈判、招标阶段向甲方提供过任何加盖有公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名或上传到龙集采系统的任何正式书面承诺、保证或说明(包含龙集采系统乙方上传的所有应答文件及其附件),则该书面承诺、保证或说明材料中有关乙方义务、责任或承诺的内容,均构成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义务,对乙方具有同样法律约束力,但甲方明确书面同意予以免除的除外。

15.8 合同条款的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司法机关或其它有权机关宣布为无效、非法或其它形式的不可执行,本合同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15.9 合同使用文字及效力

除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本合同项下所有文件、资料、需求说明书、产品说明书、手册、书信、电传、通知、电子邮件及其他书面文件若包含中文及其他语言文字的,均应以中文或中文含义为准。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乙方违约责任

16.1.1 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期限未将服务成果提交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最高金额的 1 ‰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期限 30 日仍未将服务成果提交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的稳定性,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人员相对于合同或附件 2 所列服务人员名单的变更率超过 20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最高金额的 1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6.1.2 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立即采取修改、完善或甲方要求的其他补救措施,并与甲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若因乙方重新提交验收而导致原定的服务完成期限或验收合格期限逾期的,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最高金额的 3 ‰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经过 3 次验收或自开始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以先届至者为准),服务成果仍不能验收合格的,视为服务工作失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收到的服务价款,按合同最高金额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16.1.3 乙方开发成果中的软件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甲方有权选择行使下列权利:

16.1.3.1 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5 日内无条件进行修复;如因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6.1.3.2 乙方拒绝修复的,可由甲方或由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因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6.1.4依上款约定,对于乙方开发成果中的软件瑕疵,如乙方在开始修复工作后 30 日内无法修复,或者在乙方拒绝修复时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无法修复的,甲方有权选择行使下列权利:

16.1.4.1 甲方将该瑕疵软件退还乙方,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相应费用及同期存款利息,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6.1.4.2 甲方继续使用该瑕疵软件,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最高金额的 30 %,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最高金额 10 %的违约金。

16.1.5 由于乙方人员指导错误、技术资料、图表、说明错误等造成的甲方任何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进行维修,使其恢复到未损坏前的状况,乙方同时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若乙方或乙方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人的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害的,乙方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或乙方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外包服务约定”条款任一约定的,应按合同最高金额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

乙方违反“承诺与保证”条款中任一约定的,应按合同最高金额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

16.1.6 乙方服务成果中的技术资料、图表、说明等存在短缺、错误或瑕疵,或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本合同有关进场、调换、退出的约定,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推广服务、培训服务、维护支持服务或其他约定义务的,应按照甲方要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于超过时限不履行义务的,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最高金额的 5 ‰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其他违约情形的,乙方应就每一违约事件按照合同最高金额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违约行为对甲方项目工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甲方同时有权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

16.1.7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当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0 日之内支付给甲方。如甲方尚有未向乙方支付的款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也可从未支付款项中抵扣相应数额的款项。

16.1.8 其他乙方违约责任约定: / 。

16.2 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款项,则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 0.1 ‰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七条 双方补充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份数、服务期限及过渡期安排

18.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第(2) 项,服务期满后乙方仍应履行维护支持服务等义务。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自合同生效日起 24 月止。

(3) 。

18.3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政策或环境变化因素、业务需求变化等原因有权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合同依本款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甲乙双方不再履行;对于已经完成的开发成果,按照本合同第十条关于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处理;对于甲方已支付费用但乙方尚未开始或尚未完成的工作,乙方应按照尚未开始或尚未完成部分占甲方已支付费用而应当完成的全部工作的比例及服务情况,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对于乙方已开发完成但甲方未支付相应费用的,甲方应按照已开发完成部分的比例及服务情况支付乙方相应费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18.4 合同变更或解除的过渡期间内(自合同变更或解除生效之日起至交接工作按甲方要求完成之日止),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履行信息、资料和设施的交接处置等过渡期义务,以保证甲方相关系统、项目、经营等的平稳过渡。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1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以下第 (一) 种方式解决:

(一) 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 将争议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 / )并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3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附件1: 人工智能应用创新项目-优化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升级项目需求说明书

附件2:项目投入人员名单

附件3:金融科技技术开发服务采购订单(模板)

(本页以下无正文内容)

(本页为《信息技术软件开发服务采购合同》签署页)

甲方: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人工智能应用创新项目-优化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升级项目需求说明书

附件二:项目投入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从业年限

身份证号

资质级别

附件三:金融科技技术开发服务采购订单(模板)

金融科技技术开发服务采购订单

项目名称:【 】

框架合同编号

订单编号

订单日期

订单服务期限

要求描述:(具体项目要求、交付成果、验收标准等内容应在《人工智能应用创新项目-优化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升级项目需求说明书》中列出,作为本订单附件)

事项名称

事项描述

人员资质

预估工作量(人月)

预估总价(RMB,元)

服务开始日期

总计

订单金额(RMB元)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金额为【】元

付款安排:

(一)首付款自订单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当次支付金额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订单总金额的 30%。

(二)服务工期进度达到 100%时,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专项服务金额的60%。

(三)在专项服务验收后,经甲方书面确认满足以下两项,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按完成服务核定工作量比例据实支付尾款:(1)经甲方对乙方按订单约定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工作及服务成果进行综合评价且评价合格,甲、乙双方对此已确认。(2)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量以及服务综合评价核定工作量,甲、乙双方对此已确认。

(四)如遇甲方提出专项任务终止时,甲方按照认可并确认的服务完成情况据实结算。

根据甲乙双方所签署的《金融科技项目采购框架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同意购买乙方服务,双方同意按照上述框架合同及本订单约定履行有关义务。

本订单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

1.商务、技术和价格文件,限制单个文件(主文件+附件整体大小)应不超过50MB,总共应不超过150MB,具体以龙集采平台实际要求为准;

2.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CA电子印章的为必须项,未加盖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含多页盖章功能,建议使用;

3.传入投标文件附件中的内容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无法加盖CA电子印章,亦无须加盖CA电子印章;

4.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如涉及商务、技术或价格文件只需上传主文件而不需在其对应附件中上传任何文件的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编辑附件部分时直接点击“完成”即可(显示为“√”),具体详见“投标客户端使用手册”或咨询400电话。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单独成册,上传至价格文件附件,不须盖章)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编号: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编号:N_CF260004/01

包号:01

招标人: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二〇二六年三月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声明函格式

资格声明函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承诺就本项目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且未发生因我司资格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导致我司不符合本项目的资格条件的情况,否则可取消我司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2.资格条件响应表格式

项目名称: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

招标编号:查看完整信息,项目编号:N_CF260004/01

包号:01

投标人名称:

编号

资格条件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索引页码(P#-P#)

(1)一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需提供:

1.提交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2.致招标人的承诺书。

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需提供:

致招标人的承诺书。

3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需提供:

1.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2.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shixin/);

3.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search/cr/);

4.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index.html)。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需提供:

1. 致招标人的承诺书;

2. 投标人针对本条资格要求的声明。

5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需提供:

致招标人的承诺书。

6

投标人与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诚信问题。

需提供:

致招标人的承诺书。

7

投标人在评标时未处于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及建设银行集团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需提供:

致招标人的承诺书。

8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需提供:

致招标人的承诺书。

9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需提供:

致招标人的承诺书。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提供:

致招标人的承诺书。

11

投标人提供2022、2023、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有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按合并财务报表计,子公司不得使用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投标人损益表(利润表)中净利润至少一年为正。

需提供:

财务审计报告。

12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与系统重要性银行(含总行金融科技子公司)或者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合作开发服务类项目案例,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所有案例累计达到200人月及以上的开发服务时间;2. 所有案例累计金额达到500万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日期页,若合同无法体现金额及人月数,则须提供合同对应的用户订单及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应与用户单位名称一致,21家系统重要性银行是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为:工银科技有限公司、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农银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交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招银云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兴业数字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信银金科(深圳)投资发展优先公司、浦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民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光大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壹帐通、北银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需提供:

1. 有效的案例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日期页,若合同无法体现金额及人月数,则须提供合同对应的用户订单及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应与用户单位名称一致的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2.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与系统重要性银行(含总行金融科技子公司)或者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合作开发服务类项目案例,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所有案例累计达到200人月及以上的开发服务时间;2. 所有案例累计金额达到500万及以上。

1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CMMI-3级及以上认证。

需提供:

认证证书。

14

投标人承诺不得擅自将本项目服务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需提供:

致招标人的承诺书。

15

投标人承诺遵从国家和监管中标人的政策和法规,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存在重大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

需提供:

致招标人的承诺书。

16

投标人有完善的风险内控机制,有信息安全管控、消费者纠纷化解、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需提供:

致招标人的承诺书。

17

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严重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引发较大舆情或重大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况。

需提供:

致招标人的承诺书。

18

投标人未在招标人消费者业务合作机构消保黑名单。

需提供:

致招标人的承诺书。

注:

1. 上表中填写的对应页码须保证准确;

2. 各投标人随本表后附各资格条件对应证明材料并编制对应序号;

3. 所有资格条件均需按上表严格提供证明材料;

4. 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对资格条件条款进行关联时请关联至投标文件首页即可;

5. 上表中所列证明材料均不得缺失,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不符合资格条件予以否决投标处理!!!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3.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 提交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注册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 承诺书

致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承诺书

致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3、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登录网页后,输入投标人全称后点击查询。

样图

(2)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shixin/);

登录网页后,输入投标人全称、组织机构代码、省份(全部)、验证码后点击查询。

样图

(3)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search/cr/);

登录网页后,输入投标人全称后点击查找。

样图

(4)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index.html)。

登录网页后,搜索投标人名称进入公司详情页,再行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样图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 承诺书

致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如存在我司与其他投标人出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 的情况,我司接受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结果。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2) 声明

投标人针对本条资格要求的声明

根据本条资格要求的声明规定,我方声明与我方存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的单位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同一法人)

(控股)

(管理关系)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的分公司不需列入上表。

2、我方声明:上述“与我方存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况的单位”中如有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投标资格。上述名录如有虚假或遗漏,我方愿承担法律责任。

5、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承诺书

致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在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最终以招标人认定为准。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6、 投标人与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诚信问题。

承诺书

致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与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诚信问题,最终以招标人认定为准。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7、 投标人在评标时未处于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及建设银行集团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承诺书

致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评标时未处于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及建设银行集团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最终以招标人认定为准。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8、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承诺书

致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投标或中标资格。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最终以招标人认定为准。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9、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书

致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我司向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或我司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我司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我司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最终以招标人认定为准。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承诺书

致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承诺不存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11、 投标人提供2022、2023、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有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按合并财务报表计,子公司不得使用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投标人损益表(利润表)中净利润至少一年为正。

提供2022、2023、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需正本报告)。

注:

1.审计报告材料必须包含审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不得缺页。

2.此部分证明材料与评审标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一致,投标人仅需附一份,不用重复提供,可选择放入商务文件“财务状况”响应内容中,但务必索引清晰。

12、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与系统重要性银行(含总行金融科技子公司)或者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合作开发服务类项目案例,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所有案例累计达到200人月及以上的开发服务时间;2. 所有案例累计金额达到500万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日期页,若合同无法体现金额及人月数,则须提供合同对应的用户订单及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应与用户单位名称一致,21家系统重要性银行是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为:工银科技有限公司、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农银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交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招银云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兴业数字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信银金科(深圳)投资发展优先公司、浦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民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光大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壹帐通、北银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系统重要性银行(含总行金融科技子公司)或者持牌消费金融公司

开发服务类

案例服务时间

案例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客户信息

证明材料页码索引(P#-P#)

客户名称

联系人

电话

1

填写具体类型

填写具体类型

2

3

累计服务时间:

案例累计金额:

注:

(1) 考察投标人近三年(自2023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与系统重要性银行(含总行金融科技子公司)或者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合作开发服务类项目案例,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所有案例累计达到200人月及以上的开发服务时间;2. 所有案例累计金额达到500万及以上;

(2)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日期页,若合同无法体现金额及人月数,则须提供合同对应的用户订单及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应与用户单位名称一致的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 可识别为投标人,如有更名,须提供工商变更材料;

(4) 单项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签订时间或履约时间为准;

(5) 合同原件备查,但不随投标文件递交;

(6) 此项证明材料如与评审标准对应业绩考察项证明材料一致,可不用重复提供,随业绩证明材料放在“业绩文件”中即可,但务必索引清晰。

1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CMMI-3级及以上认证。

提供认证证书。

14、 投标人承诺不得擅自将本项目服务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承诺书

致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承诺不得擅自将本项目服务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最终以招标人认定为准。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15、 投标人承诺遵从国家和监管中标人的政策和法规,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存在重大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

承诺书

致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承诺遵从国家和监管中标人的政策和法规,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存在重大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最终以招标人认定为准。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16、 投标人有完善的风险内控机制,有信息安全管控、消费者纠纷化解、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承诺书

致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承诺有完善的风险内控机制,有信息安全管控、消费者纠纷化解、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最终以招标人认定为准。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17、 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严重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引发较大舆情或重大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况。

承诺书

致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承诺不存在严重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引发较大舆情或重大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况,最终以招标人认定为准。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18、 投标人未在招标人消费者业务合作机构消保黑名单。

承诺书

致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承诺未在招标人消费者业务合作机构消保黑名单,最终以招标人认定为准。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

招标编号: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编号:N_CF260004/01

包号:01

招标人: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二〇二六年三月

商务文件格式1.投标函格式

投标 函

致: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 的招标公告(招标标号:查看完整信息,项目编号:N_CF260004/01、包号:01),提交下述文件。

1. 资格证明文件

2. 商务文件

3. 技术文件

4. 报价文件

5. 投标样品(如有)

6. 其他

据此函,宣布同意如下:

1. 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报价文件的价格为我公司的最终报价。

2.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

3.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补遗澄清文件( 如果有的话 )。

5.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120 个日历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如果我公司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

6. 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我公司知悉本项目为企业采购,非政府采购与招标。招标人有权在签署采购合同前的任何时间终止采购。

8. 我公司保证严格保密招标文件内容,不泄漏任何信息。

9. 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我公司承诺不在市场宣传中使用与招标人的合作案例,不将招标人作为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宣传,不使用招标人的商标、标志语、徽标等。

10. 我公司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产品资料、业绩证明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文件内容真实性、有效性,并愿意承担因虚构数据、虚假资料及伪造资格证明、假冒伪劣产品、非正规进货渠道等有失诚信行为所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招标人对我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可随时进行现场查验,我公司将积极配合。

11. 我司了解预估采购工作量并非招标人对投标人的采购工作量的承诺,仅作为投标人报价时的参考。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价格有效期内的采购工作量,投标人不得以招标人实际采购工作量发生变化为由拒绝或拖延供货以及降低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

1. 如我公司入选,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和应答均被视为合同一部分,无论该承诺是否以合同条款或者附件的形式列入合同中。

2. 无论我公司最终是否入选,我公司参加本次投标所有费用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人:(联系人要求详见商务文件格式2)

日期: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

商务文件格式2.联系人证明书

联系人证明书

致: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本证明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公司名称 )确认( 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 )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就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 的投标事项,以本公司名义处理本项目后续采购相关事务。

如发生提供联系人非本公司的正式员工的情况,我司接受投标被否决的结果。

投标人名称: (加盖CA电子印章)

日期:2026年**月**日

商务文件格式3. 投标保证金格式

附汇款底单复印件。

保证金退还信息回执

单位名称(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

开户行: 联系人:

账号: 联系电话:

汇款金额: 金额大写:

其中:保证金利息: (需要/放弃) 利息计算起止日期为保证金到账日(含): 2026年**月**日 至收到退还保证金之日(含),利率为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若需要利息需开具利息金额的资金占用发票;若不需要,请填写“放弃”。)

注:若不能提供资金占用发票,利息无法退还。

商务文件格式4.商务响应表(商务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

招标编号: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编号:N_CF260004/01

包号:01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应答

偏离说明

我司确认,除上述偏离外,我司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其他商务条款。

投标人名称: (加盖CA电子印章)

日期:2026年**月**日

注:

1.投标人必须填写此表,若投标人就某项商务条款响应无偏离,则不须写入本表,认定投标人可以满足该项商务条款;

2.投标人需将所有针对合同条款等商务部分的偏离逐一列明,未声明部分将被视为已接受招标文件要求,没有偏离,签约时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改变。

3.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全部商务条款无偏离,也可仅保留一行,序号项写“1”,其他项写“无”。

商务文件格式5.其他商务文件

5-1 其他商务文件应答索引表(详见第四章商务文件格式5-1);

5-2 整体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5-3 同类服务案例(详见第四章商务文件格式5-3,独立文件);

5-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商务文件格式5-1 其他商务文件应答索引表格式

其他商务文件应答索引表

指标

细项

响应情况(简要描述)

商务文件对应页码

(P#-P#)

公司实力

财务状况

经审计的2022年度营业收入: (按报表填写具体金额)

经审计的2023年度营业收入: (按报表填写具体金额)

经审计的2024年度营业收入: (按报表填写具体金额)

经审计的2022-2024年度营业收入平均值: (按实际金额填写具体金额)

经审计的2022年度净利润: (按报表填写具体金额)

经审计的2023年度净利润: (按报表填写具体金额)

经审计的2024年度净利润: (按报表填写具体金额)

资质证书

CMMI证书: (如有)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如有)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如有)

同类服务案例

详见业绩文件( 商务/技术/价格 文件附件)

注:

1.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表进行填写;

2. 投标人须仔细核对确保本表简要描述部分应答内容和后附证明材料一致,避免被认定为恶意误导;

3. 上表中填写的对应页码须保证准确;

4. 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根据评审标准逐条在投标文件中做条款关联(如就某条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应答页数过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不支持太多页关联的情况,则仅需关联到投标文件相应位置起始页即可);

5.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编辑的附件内容是无法关联到的,仅需关联到相应索引表处即可;

6.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的废标条款关联到投标文件首页即可。

商务文件格式5-2 整体情况介绍(部分格式自拟)

特别是包括如下内容:

1.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企业组织架构、人力资源情况(人员数量及结构)等;

1. 业务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等情况介绍;

1. 财务状况;

注: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2023、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本项目评审标准中的评审项部分,请投标人对报表中具体所在数值部分进行画圈,仅需 提供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正本) , 请勿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投标人有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按合并财务报表计,子公司不得使用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1. 资质证书;(如有)

1. 其他情况。

商务文件格式5-3 同类服务案例(独立文件,单独形成业绩文件)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

(业绩文件)

招标编号: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编号:N_CF260004/01

包号:01

招标人: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二〇二六年三月

表1:投标人自2023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施的开发服务类案例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是否为信创改造

系统重要性银行总行(含金融科技子公司)或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总部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客户信息

证明材料页码索引(P#-P#)

客户名称

联系人

电话

1

是或否

填写具体类型

2

3

注:

1. 考察期限为2023年3月1日以来;

2.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 提供相关合作协议(包含首页、具体合作内容页(含合作名称、合作项目范围、合作期限等)、签署页)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同一集团单位的案例不重复得分;

(2) 单项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签订时间或履约时间为准;

(3) 投标人与客户签订的电子合同要求同上;

(4) 案例内容应包含评审标中要求的关键字。

1. 客户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总行(含金融科技子公司)或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总部。

表2:投标人自2023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施的开发服务类案例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内容

是否为信创改造

系统重要性银行分行或其他非系统重要性银行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客户信息

证明材料页码索引(P#-P#)

客户名称

联系人

电话

1

是或否

填写具体类型

2

3

注:

1. 考察期限为2023年3月1日以来;

2.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 提供相关合作协议(包含首页、具体合作内容页(含合作名称、合作项目范围、合作期限等)、签署页)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同一集团单位的案例不重复得分;

(2) 单项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签订时间或履约时间为准;

(3) 投标人与客户签订的电子合同要求同上;

(4) 案例内容应包含评审标中要求的关键字。

1. 客户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分行或其他非系统重要性银行。

业绩文件总体要求

1. 上述证明材料及表格单独编制为一本《业绩文件》,表格作为索引页放在上述业绩文件的最前面,业绩文件根据实际情况上传至商务/技术/价格文件附件;

2. 证明材料罗列顺序: 表格、合同证明材料 ;

3. 投标人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

4. 所有业绩原件备查,但不随投标文件递交;

5. 投标人仅提供本项所考核的业绩,其他不能统计在上述表格中,否则可能导致本项扣分;

6. 传入投标文件附件中的内容无法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加盖CA电子印章,亦无须加盖CA电子印章;

7. 鉴于证明材料的繁杂性,建议投标人对每项证明材料的关键要素进行标记或画圈,便于评标委员会对该证明材料的认定。

商务文件格式5-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第三部分 技术文件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

投标文件(技术文件)

招标编号: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编号:N_CF260004/01

包号:01

招标人: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二〇二六年三月

技术文件格式1. 技术响应表(技术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

招标编号: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编号:N_CF260004/01

包号:01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逐一列出偏离项在第5章《采购需求》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逐一列出偏离项在第5章《采购需求》条款内容)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投标人名称: (加盖CA电子印章)

日期:2026年 月 日

注:

1. 投标人需将所有针对所有无论正负偏离应逐一列明,未声明部分将被视为已接受招标文件要求,没有偏离,签约时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改变;

2.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条款无偏离, 应 仅保留一行,序号项写“1”,其他项写“无”。

技术文件格式2. 其他技术文件

2-1. 其他技术文件应答索引表(详见第四章技术文件格式2-1);

2-2. 需求理解及保障机制(格式自拟)

2-3. 整体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2-4. 信创改造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2-5. 项目成果交付承诺(格式自拟);

2-6. 项目人员配备(格式自拟);

2-7. 增值服务(格式自拟);

2-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技术文件格式2-1. 其他技术文件应答索引表格式

其他技术文件应答索引表

指标细项

明细

响应情况

技术文件对应页码

(P#-P#)

需求理解及保障机制

整体服务方案

信创改造服务方案

项目成果交付承诺

项目人员配备

增值服务

注:

1.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表进行填写;

2. 投标人须仔细核对确保本表简要描述部分应答内容和后附证明材料一致,避免被认定为恶意误导;

3. 上表中填写的对应页码须保证准确;

4. 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根据评审标准逐条在投标文件中做条款关联(如就某条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应答页数过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不支持太多页关联的情况,则仅需关联到投标文件相应位置起始页即可);

5.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编辑的附件内容是无法关联到的,仅需关联到相应索引表处即可;

6.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的废标条款关联到投标文件首页即可。

技术文件格式2-2. 需求理解及保障机制

注:

1. 不明确的表述将由评标委员会判定不成立;

2. 投标人须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并根据评审标准中对应的评审条款作出响应。

技术文件格式2-3. 整体服务方案

注:

1. 不明确的表述将由评标委员会判定不成立;

2. 投标人须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并根据评审标准中对应的评审条款作出响应。

技术文件格式2-4. 信创改造服务方案

注:

1. 不明确的表述将由评标委员会判定不成立;

2. 投标人须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并根据评审标准中对应的评审条款作出响应。

技术文件格式2-5. 项目成果交付承诺

注:

1. 不明确的表述将由评标委员会判定不成立;

2. 投标人须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并根据评审标准中对应的评审条款作出响应。

技术文件格式2-6. 项目人员配备(格式自拟)

注:

1. 不明确的表述将由评标委员会判定不成立;

2. 投标人须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并根据评审标准中对应的评审条款作出响应。

技术文件格式2-7. 增值服务(格式自拟)

注:

1. 不明确的表述将由评标委员会判定不成立;

2. 投标人须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并根据评审标准中对应的评审条款作出响应。

技术文件格式2-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注:

1.投标人应务必保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编制的投标专用表单中填写的报价与以下给定格式制作的报价表中填写的报价保持一致;

2.投标人应注意核对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超过投标限价的情况按否决投标处理。

第四部分 报价文件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

招标编号: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编号:N_CF260004/01

包号:01

招标人: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二〇二六年三月

报价文件格式1.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

招标编号: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编号:N_CF260004/01

投标人名称:

包件:

投标总价

(元,含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率

(%)

投标声明

投标保证金

(有/无)

投标人名称: (加盖CA电子印章)

日期:2026年 月 日

注:

1. 报价应包括 本项目所涉及招标内容所需全部费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再为此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 投标人如果不另行收取费用提供某项服务,应在投标声明中单独列明、填写价格并同时注明不另行收取费用提供,但不计入投标报价;未填写的项目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3. 此表中投标声明为填写投标人认为应当告知且承诺招标人的具体事项,也可填‘无’;此表中投标保证金为填写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状况,已递交则填‘有’,未递交则填‘无’。

报价文件格式2. 投标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格式

投标报价表(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

招标编号: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编号:N_CF260004/01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

(元,含增值税)

专家人月数

专家人月单价(元,含税)

高级工程师人月数

高级工程师人月单价(元,含税)

中级工程师人月数

中级工程师人月单价(元,含税)

初级工程师人月数

初级工程师人月单价(元,含税)

56

134

154

126

注:

1. 本表中“投标总价”须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同时提供本表EXCEL版本上传至价格文件附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CA电子印章)

日期:2026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其他文件

(仅用于以现场形式举行的投标预备会、踏勘及开标仪式)

其他文件格式1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公司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项目 的投标及合同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2026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

注:

1、 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外,投标人应另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一份身份证明文件,便于开标时现场查验。

2、 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可同时授权一人或多人。在投标文件中须由被授权人签字的部分须由至少一位被授权人签字。

第五章 采购需求

注:本采购需求为必须满足项。

优化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升级

采购需求说明书

一、 服务内容

(一)总体要求

功能完善:乙方开发交付的系统要在满足本次“ 优化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体升级 ”的相关定制化功能需求,并能够完全兼容集成甲方已有系统基础架构和功能底座。

架构先进:乙方开发交付的系统需架构简洁、集约化,没有冗余、重复功能和数据设计,具备高度集成扩展能力,与其他中台服务和业务应用之间松耦合集成。采用微服务、分布式架构和容器化部署,不包含不符合信创要求的组件模块。

简洁易用:乙方开发交付的系统需界面及流程简洁美观、用户体验好,用户易上手,学习成本低,支持界面、流程根据用户习惯灵活配置,支持业务配置图形化、参数化。

性能可靠:乙方开发交付的系统需7*24小时不间断运行,需要满足在交易性能、稳定性、批处理能力、高可用性、资源利用率、可维护性、可监控性上的要求,并支持灾备部署和切换。

数据安全:系统需全部本地化(建行云)部署,系统数据具备加密、备份、恢复等机制,支持信创技术栈,对于用户数据等敏感信息具有完善的加密保护功能设计。

合规要求:满足“建行云”平台技术栈对应用系统开发、运维的各项规范要求,以及消费金融 核心 系统集成技术规范中关于应用架构、数据架构、安全架构、技术架构、灾备、信创等标准要求。

工程化实施:乙方具备成熟的敏捷研发、持续集成能力,采用GIT、Jenkins等业界通用的代码管理和持续集成工具,具备完整的自动化测试能力,具有较高的代码版本管理水平和软件研发过程成熟度。

升级优化: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定期将对标品、算法等的优化版本升级同步到甲方部署环境,当甲方应用、功能等发生变化需要优化标品或算法时,乙方及时予以响应。

完整软件资产交付:乙方向甲方提供包括智能体平台、客户自主增信、数智人等模块在内的全量、完整源代码,以及依赖包、构建脚本、配置文件等可再现为软件运行态目标码的相关依赖文件,并提供完整设计、开发文档。提交的代码、文档能够通过甲方的代码安全扫描、代码人工审计和文档评审。项目周期内,甲方能够在乙方指导下在提交代码工程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乙方提供的代码工程所引用的开源组件等需满足《中国建设银行开源软件产品管理规程》的相关要求和通过开源漏洞扫描,对于投产后新报告的开源漏洞或其他配置漏洞和风险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完成修复和提供修复支持。

运营支持:乙方为甲方完成系统开发和部署投产后,需通过驻场、远程支持等方式,保证系统建设的各项业务功能得到了充分适当的运用,并结合运行使用情况为甲方提出相关流程及系统的优化建议。

(二)功能需求

1.建设和完善大模型能力底座

(1)将MAAS平台升级为智能体管理平台,支持多智能体协同调度;

(2)接入总行文生图、总行文生视频多模态API;

(3)总行企业级知识平台接入及知识共享;

(4)加强大模型安全围栏;

(5)建设知识中心,规章制度库、产品知识库、客服知识库等RAG能力持续升级。

2.建设客户自主增信能力

(1)实现对共享屏幕进行定时截图及长截图拼接;

(2)实现图像模板匹配,对图像是否命中预制模板进行判断,并可识别伪造情况;

(3)实现区分客户操作流程节点的实时TTS引导;

(4)实现对个人所得税、微信账单、支付宝账单等信息源解析;

(5)实现自主增信可视化配置平台。

3.建设各业务领域智能体—客户运营

(1)将客户母行交易流水数据纳入客户洞察智能体,增强对客户的画像和分层分群能力;

(2)实现和优化用户/客群洞察、策略生成、执行、监控与评估智能体;

(3) 实现广告成效分析、行业信息报告、合作机构评估报告、竞对活动报告、舆情与热点报告、智能投放建议报告等智能体 ;

(4)实现推荐客服话术、工单处理助手、客诉归因智能体;

(5)实现营销素材生成与内容审查、消保审查智能体。

4.建设各业务领域智能体—风险控制

(1)实现催收助手、欺诈洞察等风险智能体;

(2) 优化催收外呼质检智能体彻底替代人工 。

5.建设各业务领域智能体—公司管理

(1)实现业务指标数据查询与分析ChatBI智能体;

(2)实现制度活化、合同审查、智能合同等法律合规智能体;

(3)实现智能写作、PPT生成、邮件助手、计划跟踪等办公增效智能体。

6.优化数智人小信

(1)优化数智人员工小信助手桌面端应用;

(2)扩展数智人对客端场景,接入适老版。

7.促进智能化生态融合

(1)实现与母行客户经理助手(帮得)等智能应用深度对接融合。

8.实现各模块日常运营持续优化

(1)实现公司知识库运营及总行企业级知识平台应用域对接优化;

(2)实现各应用智能体运营优化;

(3)实现智能体可调用工具集运营优化。

9.实现安全、信创、架构需求、运维需求等非功能需求

(1)根据安全架构要求实现安全策略,及时整改安全漏洞,修复渗透测试漏洞,执行代码安全扫描;

(2)配合非功能测试,执行性能、容量、高可用测试任务;

(3)按照运维要求进行日志、备份、灾备部署、监控部署及应急方案提供;

(4)按照信创要求进行相关技术栈改造;

(5)按照开源组件管理要求、技术架构要求进行开源组件治理和版本升级适配;

(6)按照应用架构方案进行服务封装和发布、EDA事件发布和订阅;

(7)按照大模型研发和提质增效要求进行研发和研发资产提交和治理。

具体业务功能需求详见附件1。

(三)非功能需求

1.稳定性:系统需支持7*24不间断工作,总体可用性不低于99.9%;

2.交易性能:单节点应满足采集类交易TPS>18000,平均响应时间小于300毫秒; 查询类交易TPS>200,简单查询平均响应时间小于3秒,复杂查询平均响应时间小于10秒;

3.具备有效的超时控制、流量控制、服务降级、熔断机制,具备极限可恢复性;

4.具备有效的集群负载均衡、故障隔离、数据重连、批处理重跑续跑、进程自我拉起机制;

5.具备分库分表数据库设计、分布式事务数据一致性设计、应用缓存去数据库依赖设计;

6.支持多活灾备,灾备切换RTO<=8小时,RPO<=120分钟;

7.具备AP、DB横向可扩展性;

8.支持服务一键式启停,支持交易链路监测。

9.新建设系统支持信创,对于所要升级系统按照信创要求进行相关技术栈改造。乙方需明确承诺可支持的信创产品,包括:

(1)芯片:海光和鲲鹏;

(2)操作系统:麒麟;

(3)数据库:tdsql、Gaussdb、Tidb、Goldendb;

(4)中间件:国产或开源中间件;

(5)存储:满足国产化要求。

二、 服务团队

项目实施团队应同时具备建设和完善大模型能力底座、建设客户自主增信能力、建设各业务领域智能体—客户运营、建设各业务领域智能体—风险控制、建设各业务领域智能体—公司管理、优化数智人小信、促进智能化生态融合、实现各模块日常运营持续优化、实现安全、信创、架构需求、运维需求等非功能需求,具备解决方案能力和架构规划能力。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能够有效把握项目实施周期及需求范围。内部沟通机制完善,具有健全的项目管理及相关配套机制,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本项目需要乙方提供不少于470人月的开发支持服务,其中要求专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9年)不少于 56人月,高级工程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6年或专科学历工作年限>=8年)不少于134人月,中级工程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4年或专科学历工作年限>=6年)不少于154人月,初级工程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2年或专科学历工作年限>=4年)不少于126人月。乙方应承诺在不同阶段配置足够的人员组织实施项目,其中项目经理要求至少有3年以上同类项目项目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乙方要确保合作项目的 核心 成员的稳定性,乙方的实施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乙方需保证人员更换不会对乙方的服务履行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有关外包人员的管理需符合《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2025年11月版)》、《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外包事项财务管理办法(2024年版)》等规章制度。

三、 服务质量要求

合作期内,甲方有权参考《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2025年11月版)》、《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指南(2025年版)》,对乙方服务效能和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与考核,在协议履行、服务质量、网络与信息安全、业务连续性等方面不达标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所发生问题的严重性追究乙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限期整改、扣减服务费用、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提前终止合同。在乙方服务过程中,如出现延期交付、投产失败等情况达2次或造成生产事故,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乙方项目经理。

项目采取原型开发方式推进计划。对于每个待实现需求,乙方应合理安排设计、开发、测试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序号

项目阶段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启动阶段

• 项目实施准备

• 项目启动会议

• 实施数据准备

• 实施环境准备

• 实施制度颁布

• 实施规范制定

2

需求调研

• 业务客户访谈

• 需求规格说明

• 系统原型设计

3

架构设计

• 系统整体蓝图规划

• 数据体系设计

• 业务体系设计

• 集成规范设计

• 交互体系设计

4

系统实现

• 系统部署

• 功能开发

• 系统功能测试

• 系统非功能测试

• 系统安全测试

• 系统集成测试

5

系统部署

• 生产环境部署

• 系统性能测试

• 运行环境测试

6

用户培训

• 培训计划编制

• 培训教材编制

• 培训组织实施

• 培训考核研讨

• 操作手册编写

7

系统试运行

• 编制试运行计划

• 试运行保障处理

• 试运行问题收集整编

• 系统上线切换

8

验收与回顾

• 项目知识转移

• 项目组织验收

• 项目总结规划

供应商需承诺: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满足“建行云”平台技术栈对应用系统开发、运维的各项规范要求,以及消费金融 核心 系统集成技术规范中关于应用架构、数据架构、安全架构、技术架构、灾备等标准要求。

四、 项目成果要求

(一)项目文档要求

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源代码及技术文档交付、分享与培训等知识转移工作。

(二)知识产权要求

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前已经拥有的知识产权仍归原所有方所有。此次进行的开发、研制形成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文件、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三)保密要求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任何一方明确要求保密的其它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目的。

(四)验收标准及流程

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成功上线后,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进行内部验收评审,乙方依据甲方意见完善并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项目进入1年免费维保服务期。

五、 培训要求

对甲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提供相关培训,保证用户能够进行系统的运行管理、操作、维护、故障分析处理等工作。

(一)乙方服务人员提供线上支持服务并解决问题。

(二)乙方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承担培训任务的师资应对此项目有深刻的掌握,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参与项目的时间不少于项目周期的2/3。通过培训,使最终用户能够:

1.能够熟练对产品进行正常的系统安装维护、参数配置和系统管理;

2.能熟练掌握产品各类故障的处置方法及操作流程;

3.具有熟练查阅各种业务文件及操作手册的能力。

4.甲方可分批次、分培训内容或阶段组织培训,乙方同意并接受。

六、 服务供应安排

(一)时间和人员要求

本项目周期为24个月,分为第一里程碑(合同开始后前12个月)和第二里程碑执行,且两个里程碑之间乙方需保证服务不中断。

(二)地点要求

本项目需要供应商提供本地驻场服务,服务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乙方项目经理每周提交工作周报、每季度提交非驻场考勤打卡记录至甲方评估确认,对于甲方不认可的部分不予记录。

(三)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的处理办法

合同金额为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工作后,合同约定可能支付给供应商的最高金额(封顶价),该金额已包含供应商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等一切费用,且合同价款为包含增值税的含税价,无需再向供应商支付其他款项。

七、 售后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要求

1.项目完成后,乙方需提供1年免费维保服务;

2.投标人成立专职运维组,项目维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提供免费技术维护服务。

3.乙方需提供7*24小时运维技术服务。在出现设备故障的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如甲方认为必要,乙方需在故障发生的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

4.整套系统安装、验收完毕后,乙方定期通过电话跟踪使用情况,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并随时给予解决。必要时,将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存在的问题。

5.乙方制定完整的维保服务方案和维保服务计划、编制维保服务报告,并提交甲方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进行维保服务。

(二)服务方式要求

项目验收后,乙方应提供与系统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支持,服务方式包括:

1.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服务

为甲方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7*24小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免费咨询和服务,解决系统使用问题。

2.远程支持服务

对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咨询解决不了的问题,经甲方授权方可通过Internet远程登录到甲方网络系统进行故障诊断和故障排除。

3.现场支持服务

对于以上解决不了的问题,乙方安排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支持。

八、 其他要求

(一)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接入开发测试环境的专用终端,安装安全客户端、U盘禁用、数字水印安全或审计软件,并按建行集团管理要求接入可用网络。

(二)对访问或使用访问或使用的信息资产,包括场地、办公设施、计算机、服务器、软件、数据、信息、物理访问控制设备、账号、网络带宽、网络端口等,按“用必所需”和“最小授权”原则进行访问授权。

附件1:

第一里程碑订单业务功能需求书

项目目标

目标

需求事项

需求事项细化

优化人工智能能力底座和智能

建设和完善大模型能力底座

1.将MAAS平台升级为智能体管理平台,支持多智能体协同调度

2.接入总行文生图、总行文生视频多模态API

3.总行企业级知识平台接入及知识共享

4.加强大模型安全围栏

5.建设知识中心,规章制度库、产品知识库、客服知识库等RAG能力持续升级

建设客户自主增信能力

1.实现对共享屏幕进行定时截图及长截图拼接

2.实现图像模板匹配,对图像是否命中预制模板进行判断,并可识别伪造情况

3.实现区分客户操作流程节点的实时TTS引导

4.实现对个人所得税、微信账单、支付宝账单等信息源解析

5.实现自主增信可视化配置平台

建设各业务领域智能体—客户运营

1.将客户母行交易流水数据纳入客户洞察智能体,增强对客户的画像和分层分群能力

2.实现和优化用户/客群洞察、策略生成、执行、监控与评估智能体

3. 实现广告成效分析、行业信息报告、合作机构评估报告、竞对活动报告、舆情与热点报告、智能投放建议报告等智能体

4.实现推荐客服话术、工单处理助手、客诉归因智能体

5.实现营销素材生成与内容审查、消保审查智能体

建设各业务领域智能体—风险控制

1.实现催收助手、欺诈洞察等风险智能体

2. 优化催收外呼质检智能体彻底替代人工

建设各业务领域智能体—公司管理

1.实现业务指标数据查询与分析ChatBI智能体

2.实现制度活化、合同审查、智能合同等法律合规智能体;

3.实现智能写作、PPT生成、邮件助手、计划跟踪等办公增效智能体

优化数智人小信

1.优化数智人员工小信助手桌面端应用

2.扩展数智人对客端场景,接入适老版

促进智能化生态融合

1.实现与母行客户经理助手(帮得)等智能应用深度对接融合

实现各模块日常运营持续优化

1.实现公司知识库运营及总行企业级知识平台应用域对接优化

2.实现各应用智能体运营优化

3.实现智能体可调用工具集运营优化

实现安全、信创、架构需求、运维需求等非功能需求

1.根据安全架构要求实现安全策略,及时整改安全漏洞,修复渗透测试漏洞,执行代码安全扫描

2.配合非功能测试,执行性能、容量、高可用测试任务

3.按照运维要求进行日志、备份、灾备部署、监控部署及应急方案提供

4.按照信创要求进行相关技术栈改造

5.按照开源组件管理要求、技术架构要求进行开源组件治理和版本升级适配

6.按照应用架构方案进行服务封装和发布、EDA事件发布和订阅

7.按照大模型研发和提质增效要求进行研发和研发资产提交和治理

* * *

[1]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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