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泽汇招商服务包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4-23
项目名称: 丽泽汇招商服务包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招商服务包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 项目概况
> 丽泽汇招商服务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5-12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查看完整信息0027019-XM001
项目名称:丽泽汇招商服务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9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丽泽汇招商服务包项目 ( 二次 )
193
1
采购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丰台区“倍增追赶,合作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汇聚区域创新资源,完善金融产业图谱,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推动丽泽金融商务区高质量发展。丽泽管委会拟开展丽泽汇招商服务包项目。采购要求:加强重点企业考察推介、异地纳税企业走访协调、产业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对接等工作,引入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优质企业;为商务区企业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管家式服务,扩大“丽泽办岛”助企服务的品牌知名度,协助企业办理自助办、移动办、帮办代办等业务;积极开展商圈建设及推广活动,不断优化商业综合体商户结构;收集整理园区企业信息,建立企业数据库,构建企业管理数字化基础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至 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___________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不得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4-24至2026-04-30,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5-1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磋商方式,供应商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到达现场,请务必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
五、开启
时间:2026-05-1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磋商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自行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当日磋商小组将在系统中发起二轮报价邀请,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二次报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 】 90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 】 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 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4 】 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 2011 】 124 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26 〕 2 号 ) 等。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 ” ,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 ” 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 ” 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 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 / 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 .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 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8号院晋商联合大厦 20 层
联系方式:邓老师,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价源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88号5幢二层A214室
联系方式:赵工、杨工、李工、尹工,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杨工、李工、尹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