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地平线轨道技术有限公司4074只敞顶箱

  • 2026-04-25

项目名称: 北京地平线轨道技术有限公司4074只敞顶箱

项目编号: S110000D0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北京地平线轨道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敞顶箱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免费查看原文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地平线轨道技术有限公司4074只敞顶箱 项目编号: S110000D0查看完整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北京地平线轨道技术有限公司 转让方类别: 法人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资产类别(实物): 其他资产

资产评估值: 批准单位名称:

挂牌价格: 2848.1334 万元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6-4-24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是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资产来源: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巴彦淖尔市

批准文件:

内部决策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50万元。 2、本转让标的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所有资产项的完整性及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实物资产现状,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不承诺标的质量及功能性,均以信息披露公告时展示的资产现状为准。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与风险。 3、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视为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同意北交所在向转受让双方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若成为受让方,同意在转让方收到全部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在标的资产交接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即为完成标的资产移交工作,自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均由本方承担。 (4)成为受让方须向北交所交纳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 5、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100%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取消其受让资格,重新在北交所公开转让该项目资产:(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未按时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的, 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约定付清交易价款、服务费的。(5)北交所实物资产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dzsw/detail/573499.html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