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东窑村环村西路东侧仓储库房1060.18平方米房屋出租
- 2026-04-27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东窑村环村西路东侧仓储库房1060.18平方米房屋出租
招标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东窑村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0924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CY/04-0382
挂牌金额
1,006,110.82元
挂牌日期
2026-04-27
截止日期
2026-05-06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东窑村环村西路东侧仓储库房1060.18平方米房屋出租
项目编码
2026-CY/04-0382
不动产权证证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1060.18
房屋使用现状
使用中
房屋用途
细分类别
普通商业用房
附属设施
无。
坐落(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东窑村环村西路东侧仓储库房
#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否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否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2年
拟出让用途
商业
拟出让方式
出租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是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4-27
截止日期
2026-05-06
挂牌总金额(元)
1,006,110.82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1,006,110.82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该项目出让标的价格为:房屋租金为人民币1.3元/平方米/日(租金按建筑面积计,不含物业管理费),无递增;租金年付,上付款,先付押金。
2.受让方需缴纳125763.85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提前支付。用于保证受让方履行合同。租赁期间受让方拖欠租金或其他各项费用,出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迁补偿。
4.租赁期间,受让方实际使用产生的电、通讯、消防等费用,由受让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物业费由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本租金不包含上述费用。
5.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6.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合同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实际签署的成交合同的约定为准,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资质要求:(自然人)
*2.注册资金:(无)
3.行业资质:(无)
*4.诚信要求:(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中涉无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等需要提供相应截图作为附件)。
*5.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审核个人身份证、个人征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执行信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朝阳区户籍人员;现居住在本乡人员(需提供租房协议或本乡有房屋产权人员)。
7.履约保证金:(125763.85元,保证金用途)
8.交易保证金:(0元,用于产权交易过程中,出让方及意向受让方承诺遵守交易规则和约定,在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时作为承担责任的经济保证。)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标的项目业态为商业;出租用途为商业。
2.该标的占用土地利用现状为_建设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该项目_在(已在2023年创无举证中持续治理类举证,后续将按照市级最新要求进行推进整改)创建基本无违建区的违法图斑内,在减量地块范围,该项目范围内建筑无规划审批手续。
3.项目四至为:东:路;南:路;西:路;北:韩德祥、王栋租地。
4.受让方纳税纳统地点需为北京市朝阳区。
5.该项目目前处于使用状态。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90天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6.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7.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8.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退租的,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丁武鹏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