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三公局一公司乌山单元吊篮招标公告
- 2026-04-28
项目名称: 中交三公局一公司乌山单元吊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CFA00000094454
招标公司: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乌山单元 02-05E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设备租赁 招标 公告
采购编号: SCFA000000944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山单元 02-05E地块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乌山单元 02-05E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吊篮 租赁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 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 318国道与乌山路交叉口,施工内容包括新建住宅、配套用房、幼儿园及地下室等建筑物。其中1-6号楼为4层叠拼,7-10号楼为6层叠拼,14号楼为9层住宅,13、17号楼为14层住宅,11、12、14-16、18-23号楼为17层住宅,24#楼为幼儿园,场地设整体地下室一层。总建筑面积约为154892.09m 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99469.27m 2 ,地下建筑面积 55422.82m 2 ,中标金额 73175.6626万元(含设计、运营、施工),工期95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交付)。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 吊篮租赁 ,设备具体信息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租赁的 吊篮 ,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及招标人施工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设备租赁经营资质,具有固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2)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下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下发在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所出租的吊篮具有《型式试验报告 /合格证》;投标人具备吊篮安装、移位、拆除等资质。
(3)财务能力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金实力雄厚,未出现资不抵债、设备、厂房被抵押或被拍卖等现象; 投标人及相关人员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限制消费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 2023年、2024年、2025年的财务报表;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4) 合作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 3年内所出租与本次招标租赁设备相同的业绩证明材料。
(5)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全国任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失信黑名单,未被中国交建及下属子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被政府部门要求正在进行整改的出租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出现过因设备出租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6) 设备年限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出租至招标人工地的设备出厂年限必须为 3年以内,以设备进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 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9:23 时至 2026 年 5 月 8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中交招采网”(网址:)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800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2026 年 5 月 7 日 15:00 时 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 “乌山单元项目吊篮租赁标书费”,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 将付款凭证于 2026 年 5 月 7 日 15:00 时 前发至邮箱 281263188@qq.com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吊篮租赁标书费”)方能下载采购文件。
标书费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乌山单元 02-05E地块项目工程
总承包项目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 0查看完整信息
联 行 号:301100000728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 “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16 时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1)□不要求递交
( 2) ☑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10000元 ;
保证金形式: 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 “乌山单元项目吊篮租赁投标保证金”。(必须以 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 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281263188@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张先生)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乌山单元 02-05E地块项目工程
总承包项目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 0查看完整信息
联 行 号: 301100000728
10.合同主要条款
9 .1 付款条件: 结算周期为每月 1 日至当月 30 日(月初到月底)。招标人项目次月月初办理上月吊篮租金结算(结算单格式由招标人提供),并于当月租金结算之日起 60 日内按以下 ( 1 )、( 2 )、( 3 )、( 4 )、( 5 )、 ( 6) 、 ( 7 ) 方式进行支付。本合同支付比例为当月结算金额的 100 %。
( 1) 使用现款支付;
( 2)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
( 3)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
( 4)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的信用证支付;
( 5)使用金融产品支付: 中交 E信、中企云链等 ;
( 6)其他支付方式: 其他金融类产品 ;
( 7)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 组成): ( 1 )、( 2 )、( 3 )、( 4 )、( 5 )、 ( 6) 、 ( 7 ) 。
9 .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 1) ☑ 不要求递交
(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 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
其他形式: _____ / _____ 。
11 .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 “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1.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1.2支付流程
(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 “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202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