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遥感监测核查工具辅助开发”承担单位竞争性优选评审采购公告
- 2026-04-29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遥感监测核查工具辅助开发”承担单位竞争性优选评审采购公告
采购标的物: 全生命周期遥感监测核查工具辅助开发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根据下属部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研究中心的业务需求,计划对“建设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遥感监测核查工具辅助开发”工作开展承担单位的竞争性评审工作。拟通过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的优选出工作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邀请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目标和内容
1.任务目标
2026年拟在十四五初步建成的“重大建设项目监测评估业务平台”基础上,实现部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遥感监测的成果汇聚,实现回溯性监测成果对历史数据库的更新,实现对批而未用地块监测核实成果的汇聚,实现“坐标漂移”、“批东占西”问题图斑核实结果的汇聚,支撑部用途管制司监督体系的完善和部“一张图”建设。为此需开发“批后监管考核”、“回溯性监测成果入库”“图斑核实结果汇聚”“智能统计报告”等功能模块。
2.工作内容
(1)开发“批后监管考核”模块,按项目组提出的建设项目批后监管考核打分项,依据用地审批遥感监测成果,实现自动打分。
(2)开发“回溯性监测成果入库”模块,实现项目组完成的重大建设项目回溯性监测成果的数据核验清洗,实现与历史数据库的融合。
(3)开发“图斑核实结果汇聚”模块,实现对批而未用地块监测核实成果和“坐标漂移”“批东占西”问题图斑核实结果的汇聚。
(4)开发“智能统计报告”模块,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批而未用和各类问题图斑的统计分析和报告自动生成。
二、技术规范要求
1.技术标准与依据
(1)《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TD/T 1084-2023);
(2)《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2025);
(3)《软件系统验收规范》(GB/T 28035-2011);
(4)《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GB/T 14950—1994);
(5)《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T 8567-2006);
(6)《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 17798-2007);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8)其他相关补充说明和通知要求。
2.技术参数要求
(1)数据格式:支持Shapefile、GeoJSON、FileGDB、TIFF、IMG、BMP、CSV、XLSX、JSON、XML等;
(2)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3)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4)工具模块要操作简便,数据录入与生成结果准确;
(5)工具模块能实现数据的自动化入库和相关性自动化分析,减少人工干预,提高数据处理效率和准确性。
(6)工具模块具备按指标、行政区、时间多维度统计和快速处理能力,能快速准确地生成各类统计结果;
(7)工具模块满足7*24小时稳定运行,故障率不超过5%;
(8)工具模块稳定高效运行,数据加载响应时间不大于5秒。
如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核查工具的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三、工作时间要求
2026年11月底,完成“批后监管考核”模块、“回溯性监测成果入库”模块、“图斑核实结果汇聚”模块、“智能统计报告”模块功能工具集的开发汇聚。
验收后60日内完成资料归档。
四、提交成果
(1)集合开发“批后监管考核”、“回溯性监测成果入库”、“图斑核实结果汇聚”、“智能统计报告”模块等功能的工具集1套;
(2)成果报告1份。
五、其它要求
1.按甲方要求部分工作需在航遥中心驻场完成;
2.双方签署成果保密协议,严格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3.经费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挪用;
4.任务承担方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根据项目需要若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技术攻关,则相应的科研成果发表或著作权申请应以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为第一申请单位;
5.任务承担方应具有完备的安全保障体系文件,独立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
1.验收/评审标准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作为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2.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工作。
七、经费
本项工作总费用不超过:壹拾贰万元人民币(¥120000.00元),相关费用由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负担。
八、双方责任与义务
1.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负责技术指导与监督;
(2)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的经费。
2.优选出的任务承担方
(1)按照合同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
(2)向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成果数据与图件,版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3)严格保证成果数据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提供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5)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内容是任务承担方的郑重承诺,具有法律效力,除相关内容在航遥中心后期合同签订过程中按规定做出调整或修改外,任务承担方在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应该得到执行;
(6)任务承担方必须遵照国家财经制度、合同书和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有关规定及要求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并接受航遥中心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九、对参加优选单位的资质要求
1. 竞争性优选响应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优选: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参加优选须知
1.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优选要求编写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相关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技术实力证明文件、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投入人员证明文件等)、技术方案(需求理解、技术路线、工作方法、提交成果、组织管理、经费预算等)、参加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2.合同将授予符合优选公告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独立完成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不得再对外委托)、买方最为有利的参选人,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
3. 参加优选所提供的文件(5份,1正4副),封皮密封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并在密封袋内附文件电子扫描件光盘。必须于2026年5月7日16:00前将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方为有效。
4.联系人:张老师,查看完整信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航遥中心,邮编:100083。
5.优选安排:时间及地点待定,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附件: 评分表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