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综合实验楼及体育馆工程-机械停车系统专业分包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4-30
项目名称: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综合实验楼及体育馆工程-机械停车系统专业分包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机械停车系统专业分包工程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综合实验楼及体育馆工程-机械停车系统专业分包工程(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6 年 05月 01日 09时 00 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6 年 05月 06日 17 时00 分
本招标项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综合实验楼及体育馆工程-机械停车系统专业分包工程(二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总价
(万元)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评标得分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北京西子智能停车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359.999536
45日历天
项目现场
91
2
青岛齐星车库有限公司
359.462362
45日历天
项目现场
88.67
3
北京马钢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360.03077
45日历天
项目现场
85.5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北京西子智能停车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青岛齐星车库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北京马钢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在公示期以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递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异议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3.2 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异议文件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在公示期内,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如为授权委托人办理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异议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中国电工大厦 7 层 715 。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四、其他公示内容
无。
五、监督部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01
联 系 人:
杨慧
联 系 人:
刘云华、李湜芃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210014377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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