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企业全光组网接入算力一体机(2025年-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期)招标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 2026-05-01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企业全光组网接入算力一体机(2025年-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期)招标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QBBFA202511190004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全光组网接入算力一体机、ARM架构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电信企业全光组网接入算力一体机( 2025年-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期) ,(招标编号: HQBBFA202511190004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至 2026年12月31日,具体详见商务规范书。
1.2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如下(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序号
标包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ARM架构
ARM架构
详见技术规范书
9000台
招标人指定地点
订单约定时间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1中标人数量如下:
有效投标人数量( N)
中标人数量
N≥4
3
N=3
2
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 3家,重新招标。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中标人数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备注
3
50%
30%
20%
2
70%
30%
-
第 2名评审价格高于第1名
2
60%
40%
-
第 2名评审价格低于第1名
1.3本项目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Ⅰ型中规格一不含税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2400元人民币/台,规格二不含税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7900元人民币/台,规格三不含税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30900元人民币/台;Ⅱ型中规格一不含税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8700元人民币/台,规格二不含税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53700元人民币/台,规格三不含税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42700元人民币/台,具体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2.1.3
} 2.1.3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不少于10个(含)省(自治、直辖市)设有售后服务团队。如投标人售后服务团队设置达不到上述规定数量要求,则投标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售后服务团队的设置。
2.1.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 4) 。}}
2.1.5 本次招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0年(含)以上。
}${ (3)
}} 2.1.6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2.1.7
}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年05月01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5月01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5月01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如证书正在办理中,需提供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文件。
${ 2.3.3 投标产品 。
}${ 2.3.4 。
}${ 2.3.5 。
}${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 2.3.3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1)投标人为中国电信企业全光组网接入算力一体机集中采购项目的中标人且在框架执行期间正常供货的;或
( 2)投标产品或投标同类产品(投标同类产品是指天翼网关、FTTR产品、政企网关、宽带融合终端和服务器产品)近两年(2024年5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累计销售金额应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销售合同及发票证明。投标人之间的销售业绩不计入。
2.3.4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2.4.2
}${ 2.4.2
}${ 2.4.3
}${ 2.4.4
}${ 2.4.5
}${ 2.5现场考察
} 2.4评价检测
本项目采用常态化评价检测方式,投标人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常态化评价检测。常态化评价检测未通过的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5月01日 17时00分00秒 至 2026年05月07日 17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 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5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6.2检测相关费用 :
}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 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4000111884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 2号楼天银大厦A东座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 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
100031
邮 编:
100031
联 系 人:
池诚
联 系 人:
蓝唯元、林瀚、刘科信、贾晓芳、佟彤、许晴晴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anweiyuan.gyl@chinaccs.cn、linhan.gyl@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招标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