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JD-100121-202605-008]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竞价公告
- 2026-05-03
项目名称: [NJJD-1查看完整信息-008]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NJJD-1查看完整信息-008
招标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1查看完整信息-008
内贸煤购销中心就2026年05月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褐煤
2. 采购数量:50,000吨
3. 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如皋港(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4. 交货日期:2026-05-15 至 2026-05-30
5. 运输方式:水运
6. 交货价格:场地价
7. 数量验收方式:第三方
8. 质量验收方式:第三方
9.货款结算方式:1结算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保留两位小数。2.买、卖双方同意双方按有效的港航交接单、质量检验报告、货权转移证明等(以下简称:结算单据)进行煤款结算,所有结算单据扫描件、传真件均有效。3.经买方及买方收货人验收无争议,并且在买方收货人将全部煤炭货物拉运到厂后【一般在30日以内,具体以买方收货人实际拉运时间为准】,经买卖双方结算确认后,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卖方以现汇方式支付已结算确认的全部货款。。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 / )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6-05-06 14:16:05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单位
典型值
拒收值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3,300
<3,100
收到基全硫St,ar
%
≤ 0.8
> 1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40
收到基灰分Aar
%
≤32
>32
全水分(Mt)
%
<25
空干基内水(Mad)
%
粒度
mm
灰熔点(ST)
℃
≥1,150
<1,150
哈式可磨系数(HGI)
HGI
≥50
五、奖惩标准
1.本项目采购的3300千卡/千克为原矿褐煤,拒绝货场混配煤炭,必须为单一煤种,不准有任何掺配,一经发现发运煤炭为掺配煤,买方将立即终止合同履行。
2.以约定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加1kcal/kg,价格增加(基准价格/基准热值)元/吨。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基准价格/基准热值)元/吨。若实际交货热值低于基准热值100kcal/kg以上,则超过1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价格降低(2×基准价格/基准热值)元/吨;实际交货热值低于基准热值200 kcal/kg时,由买方主导协商。(热值计价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五位,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最终奖罚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收到基硫分,若0.8%<收到基硫份≤0.9%时,收到基硫份以0.8%为基准,每超0.01%,按0.2元/吨进行扣款,不足0.01按比例计算;若0.9%<收到基硫份≤1%时,分段考核:收到基硫分在0.8%<收到基硫份≤0.9%时,按上述规定扣款;超过0.9%的部分,收到基硫份以0.9%为基准,每超0.01%,按0.3元/吨进行扣款,不足0.01%按比例计算;若1%<收到基硫份时,由买方主导协商。
4.基准灰熔点(ST)≥1150℃,若灰熔点(ST)<1150℃时,买方有权拒收,若买方同意接收的,扣减5元/吨。
5.基准收到基灰分≤32%,若收到基灰分>32%时,买方有权拒收,若买方同意接收的,每升高1%扣减3元/吨,不足1%的按照1%扣罚。
六、争议解决
1.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以【如皋港】的【地磅】计量结果为验收、结算依据;质量以【买方】委托买卖双方认可并且具有资质的(具有CMA和CNAS,下同)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卸船港化验结果为验收、结算依据(按照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检测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对数量及质量验收过程进行监督,但不得影响和干预【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工作。2.卖方交货前应提供由相关资质机构提供的煤质报告,若未提供则视为认同如皋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化验数据。如卖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该批次验收结果【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经协商后可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第三方煤质检验机构对存查煤样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与验收结果在国家标准允差范围内(收到基热值±0.3MJ/Kg,干基硫≤0.15%)内,以如皋港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如复检结果与如皋港港第三方检测验收结果超出国家标准允差范围,买、卖双方以复检结果进行最终验收结算。如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该验收结果即作为最终验收结算依据。3.检验费用:发生复检时,复检费用由卖方承担。4.如果卖方对煤炭数量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可共同对卸煤过程的录像以及地磅校验数据进行复查分析。若无异常,按如皋港地磅验收数量结算;若有异常,双方协商解决。5.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卖方应熟知和遵守买方验收相关制度或标准,掺杂使假的责任由卖方承担。6.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北京市石景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7.在诉讼期间,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内贸煤购销中心
2. 联系人:庞志强
3.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查看完整信息3921 大额支付行号:查看完整信息 税务登记号:9146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六、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以每一批次市场煤成交数量为基准,参与竞价的中标供应商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交付不低于1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首次合作供应商以人民币计价的交易一般以人民币30元/吨的标准收取(提供与买方集团公司系统内其他电企开展业务有效证明一般以人民币20元/吨的标准收取)),若卖方未在合同签订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恶意投标行为,将在集团系统内列入黑名单,若卖方在本标开标后,买方在24小时内无法取得联系,视为卖方自动放弃本标,报价无效,买方有权废弃此标或按报价排序选择其他供应商。除不可抗力或买方自身原因以外,若卖方全部不履行合同,买方不予退还卖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卖方违反合同及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买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另行赔偿。买方将在卖方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至卖方原付款账户。买方不承担保证金的利息;如卖方未将履约保证金或竞价服务费付至买方指定账户(以竞价公告或买方通知为准),导致履约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卖方承担。收款账户如下 :1.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2.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3.银行账号:266283528926。 七、收货人: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 八、交货方式为如皋港舱底交货。九、本次竞价公告未尽事宜,具体以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九、合同附件
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场地交货).docx
十、平台监督举报通道
平台监督举报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平台监督举报邮箱: dtrlcg-jd@cdt-r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