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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检测研究所轨道调整边界检测机器人加工方案与测试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 2026-05-11

项目名称: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检测研究所轨道调整边界检测机器人加工方案与测试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查看完整信息137

招标公司: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检测研究所

中标公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采购标的物: 轨道调整边界检测机器人加工方案与测试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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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检测研究所轨道调整边界检测机器人加工方案与测试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轨道调整边界检测机器人加工方案与测试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 查看完整信息137 )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自 2026 年 5 月 11 日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北京时间) 止。

序号

采购内容

成交候选人名称

推荐顺序

1

轨道调整边界检测机器人加工方案与测试技术服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第 1 名

2

江苏集萃复合材料装备研究所有限公司

第 2 名

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函,逾期将不再受理。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实行实名制,异议应在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包括下列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 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 4 )异议请求及主张;

( 5 )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2.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采 购 人: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检测研究所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 2 号

联 系 人:

黄经理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联 系 人:

周经理、石经理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 8451

电子邮件:

zhoujing15@ 、 shizehua@

2026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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